❶ 公司從銀行貸款用於經營,是以個人擔保方式借的,現在公司破產了,銀行的貸款用還嗎,對擔保人會有什麼影
公司破產,肯定貸款是要還上的,如果不還,擔保人肯定是要還的,擔保人如果不還,那勢必對擔保人的信用記錄有影響。 擔保人可以在還款後取得追償權。
❷ 經營貸款打到第三方需要擔保人同意嗎
需要。此外,在銀行的貸款業務中,有些貸款是需要擔保人,而有些貸款是不需要提供擔保人的。
首先,該貸款具有質押、抵押、自然人擔保、專業擔保公司擔保、組合擔保等靈活多樣的保證方式。由此可見,是需要提供擔保人的,其申請條件主要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
2、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在分行管轄地域范圍內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3、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4、相關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拓展資料:
一、中國國內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具有以下特點:
1.貸款額度高:最高額可達3000萬元,中國工商銀行為1000萬元;
2.長期貸款期限:一般貸款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
3.擔保方式有多種:只有通過質押、抵押、自然人擔保、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市場管理擔保、共同擔保、相互擔保、組合擔保等靈活多樣的保證方式。
4.它具有循環貸款的功能:這種貸款可以一次性申請、重復使用、借還,方便快捷。
總的來說,經營性貸款不僅擔保方式多樣化,而且貸款額度高、期限長,具有循環貸款的功能,讓貸款資金不僅能夠重復使用,而且更為方便快捷。
二、經營性貸款為什麼打給第三方
經營性貸款打給第三方,其實就是受託支付,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這樣主要是保障貸款資金的安全,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避免被騙貸。
如果擔心資金放款到第三方賬戶之後,對方不給錢的話,大家可以找正規的擔保公司或第三方公司,這樣保險性就比較高。
不只是經營性貸款,其他一些貸款也會打給第三方。比如個人住房貸款,資金通常就是直接撥付給開發商;還有房屋裝修貸款,資金會直接放款到裝修公司的賬戶上。這樣也是為了保證貸款資金的真實性,便於銀行監控放款資金流的去向。
❸ 經營貸款打到第三方的合同是假的怎麼辦呢擔保人怎麼辦呢
假合同,沒有法律效益,連帶保證人有虛假行為的,存在欺詐的行為,並且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所以合同是無效的。貸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不會導致借款合同的無效,除非貸款合同存在對使用用途有約定,但在實際當中未按照約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導致合同無效。貸款合同是否無效,根據法律規定,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你的金額較小,尚未達到立案標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返還你的資金。
銀行放款需要第三方賬戶,比如說你貸款來是為了進原材料,那麼你就提供原材料商的合同和帳號主要是為了防騙貸。《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拓展資料
可以參考合同法: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些銀行借款合同都是無效的。銀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貸與人的借款合同,又稱為貸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貸合同,它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借用人(又稱貸款人、借款人)之間關於銀行或金融機構將貨幣出借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於規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銀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為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❹ 貸款協議沒有明確借貸用途,而實際上債務人用來還了民間借貸,擔保人是否能免責
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其次,得明確保證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也有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若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是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的。
最後,得看保證期間是否屆滿,若屆滿就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即使起訴保證人也沒用。
❺ 生產用途的貸款通過空殼公司轉賬還舊賬反擔保人怎麼辦
關於反擔保人的責任,應根據所簽署的擔保協議的約定執行,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擔保形式,具體到個人,要看合同中對擔保方式是如何約定,如果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❻ 貸款人貸款後我是擔保人,現在貸款人跑路了,現在要我們賠錢,但我們發現他貸款時候寫的貸款用途是用於購
連帶擔保無論貸款人貸款用途,都不妨礙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錢還定了。
❼ 債務人用他的營業執照貸款,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按照擔保合同承擔責任,一般是代替債務人償還,然後由擔保人自行負責向債務人追討代償的款項。
❽ 本人想用營業執照貸款,但無擔保人請問可以嗎
不可以
根據貸款基本規定,申請個人貸款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2)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3)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4)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8)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9) 借款人還需提供公司場地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據及個人住址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
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 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8)用途為經營的貸款用於消費擔保人怎麼辦擴展閱讀:
貸款程序
一、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1、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2、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❾ 朋友借我的營業執照去辦創業貸款 擔保人不是我 會對我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的,具體影響如下:
1、你的企業做為借款主體,如果實際借款人和擔保人出現還不上款或資不抵債的情況,銀行會起訴你的企業,法院會判決你的企業所得會用於優先償還債務,或者會查封你的企業,凍結企業資產拍賣後清償債務;
2、如果對方出現未按時還款的情況或逾期的情況,你的企業信用會受影響;
3、如果銀行貸款時提供了虛假資料,實際借款人及擔保人跑路,你有可能會被銀行以虛假騙貸,以詐騙罪起訴甚至入獄。
依所我國《貸款通則》的規定,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需要提交相應的借款用途證明,如果提交不出合理合法的用途證明,即使有足值的抵押物,也無法向銀行獲得貸款。因此,就有了「借殼」這一現象,就是以經營中的企業做為借款主體,以企業擴大經營或維持經營為借款用途,第三方抵押物抵押、質押或第三方擔保組成借款形式。
❿ 變更貸款用途是不是擔保人就不要承擔責任了
認定借款方是否改變貸款用途,應當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系統的評價:首先,應當對照貸款合同中有關貸款用途的約定,如果約定具體明確,那麼,未按照該用途用款即構成改變用途;如果約定不具體,僅僅約定「流動資金貸款」或「固定資產貸款」,那麼,只要是用於二者,不論具體用途,均不構成變更貸款用途。
擔保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根據擔保法規定,借款合同雙方變更借款合同內容須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否則免除擔保責任。變更貸款用途系對合同的重大變更,應當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根據以上回答,可以對貸款用途是否變更做一下判斷。如果貸款用途確實變了,又沒有徵得擔保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不再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