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巴塞爾協議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監管有什麼具體規定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的指導原則
1、委員會認為,完善資本充足率框架有兩方面的公共政策利好。
一是建立不僅包括最低資本而且還包括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的資本管理規定。
二是大幅度提高最低資本要求的風險敏感度。
2、完善的資本充足率框架,旨在促進鼓勵銀行強化風險管理能力,不斷提高風險評估水平。委員會認為,實現這一目標的途徑是,將資本規定與當今的現代化風險管理作法緊密地結合起來,在監管實踐中並通過有關風險和資本的信息披露,確保對風險的重視。
(1)擔保機構貸款損失信用險擴展閱讀
新巴塞爾協議對世界的影響:
該協議被認為是近幾十年來針對銀行監管領域的最大規模改革,旨在促使銀行減少高風險業務,確保銀行業健康和穩定的運行。專家們認為,新協議將對歐美銀行業產生重大影響,部分銀行或面臨資本短缺。
新巴塞爾協議經過大多數國家與地區的認可,代表著國際銀行業監管的方向和趨勢。加入WTO之後,中國商業銀行面對著巨大的國際競爭壓力,商業銀行必然會逐步遵循國際銀行經營管理的統一規則,接受以新巴塞爾協議為准繩的國際銀行業監管原則、標准和方法。
面對日益復雜與波動的金融市場,風險管理能力已經成為決定現代商業銀行的生存與發展的核心能力之一。商業銀行是否能夠妥善管理風險,將直接決定銀行的盈虧和生存。
西方的許多先進銀行歷經幾十年的發展和實踐,在風險管理方面已經逐步構建成了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對於這些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已經凝結成一種文化,滲透到銀行的各項業務和員工的各種操作行為之中,而巴塞爾協議正是國際銀行界全面風險管理規則的全面體現。
❷ 擔保公司怎樣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加大不良處置力度拜託了各位 謝謝
(一)對保證人保證資格、實力、手續審查不嚴,從而使保證流於形式,造成貸款風險。一是忽視對保證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未按《擔保法》有關規定,把不能作為保證人的如鄉鎮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村民委員會等行政職能部門或未經授權的企業分支機構充當保證人。由於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形成無效保證。二是忽視對保證人是否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即保證人是否具有經濟實力的審查,由於保證人沒有經濟保證能力,從而形成擔而不保。 (二)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兩高一小」,從而使貸款存在潛在風險。所謂「兩高一小」,即指抵押物評估價值高,貸款抵押率確定高,抵押物實際抵償價值小。一是機械類動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時,由於借款人不能提供購買時原始價值發票,作為動產抵押物價值依據,而信用社沒有較專業或懂行的評估人員,一般由抵押人委託注冊的評估部門進行評估。由於評估部門按照評估價值的金額大小收取評估費用,造成人為地對抵押物的高估,評估價值遠遠脫離市場價值。二是在確定貸款抵押率時,未按信貸管理工作的要求,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設定,並區別專用設備與通用設備,甚至把棋具也一並作為抵押物,抵押率過高確定在評估價值的70%以上,且年復一年長期周轉連續抵押,未隨著折舊做到逐年壓縮,造成抵押貸款潛在風險。三是未把借款者的私人房產同時抵押,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企業,在其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信用社通過法律程序處理機械類動產抵押物還貸,由於在操作中存在「兩高」現象,造成對動產拍賣或處理中抵償價值小,貸款損失大。 (三)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保險脫保,未逐年壓縮抵押貸款額度,造成貸款風險。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一般都要求對抵押物辦理強制保險手續,並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但由於保險到期前未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續保手續,存在脫保現象,增加了信貸潛在風險。二是交通類動產其價值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且其折舊年限短、速度快,由於未採取逐年壓縮的信貸策略,產生抵押貸款額度未隨抵押物價值的減少而降低,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人到外地非法出售抵押物逃債,使信用社貸款失去抵押物,加大了貸款風險。 (四)不動產抵押貸款存在操作不當、調查失實、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而使抵押貸款產生風險。一是對劃撥土地使用權作貸款抵押物的,未按有關法律規定扣除40%的土地出讓金後計算抵押物的價值,增加貸款風險。二是對房產抵押貸款其房產的共有人情況調查失實,出現辦理貸款時無共有人,而在依法處理房產時共有人「復活」現象,使抵押貸款埋下風險隱患。三是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房產證書和私章,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手續,在貸款依法訴訟時,由於抵押人否認抵押事宜,法院判決抵押無效而造成貸款損失。四是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由於農村情況的特殊性和受「有錢不買疙瘩產」的思想影響,信用社依法抵償的農村房產處理難度較大,造成貸款風險。
❸ 我國擔保貸款存在的風險及對策
一、潛在風險
(一)對保證人保證資格、實力、手續審查不嚴,從而使保證流於形式,造成貸款風險。一是忽視對保證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未按《擔保法》有關規定,把不能作為保證人的如鄉鎮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村民委員會等行政職能部門或未經授權的企業分支機構充當保證人。由於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形成無效保證。二是忽視對保證人是否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即保證人是否具有經濟實力的審查,由於保證人沒有經濟保證能力,從而形成擔而不保。
(二)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兩高一小」,從而使貸款存在潛在風險。所謂「兩高一小」,即指抵押物評估價值高,貸款抵押率確定高,抵押物實際抵償價值小。一是機械類動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時,由於借款人不能提供購買時原始價值發票,作為動產抵押物價值依據,而信用社沒有較專業或懂行的評估人員,一般由抵押人委託注冊的評估部門進行評估。由於評估部門按照評估價值的金額大小收取評估費用,造成人為地對抵押物的高估,評估價值遠遠脫離市場價值。二是在確定貸款抵押率時,未按信貸管理工作的要求,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設定,並區別專用設備與通用設備,甚至把棋具也一並作為抵押物,抵押率過高確定在評估價值的70%以上,且年復一年長期周轉連續抵押,未隨著折舊做到逐年壓縮,造成抵押貸款潛在風險。三是未把借款者的私人房產同時抵押,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企業,在其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信用社通過法律程序處理機械類動產抵押物還貸,由於在操作中存在「兩高」現象,造成對動產拍賣或處理中抵償價值小,貸款損失大。
(三)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保險脫保,未逐年壓縮抵押貸款額度,造成貸款風險。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一般都要求對抵押物辦理強制保險手續,並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但由於保險到期前未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續保手續,存在脫保現象,增加了信貸潛在風險。二是交通類動產其價值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且其折舊年限短、速度快,由於未採取逐年壓縮的信貸策略,產生抵押貸款額度未隨抵押物價值的減少而降低,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人到外地非法出售抵押物逃債,使信用社貸款失去抵押物,加大了貸款風險。
(四)不動產抵押貸款存在操作不當、調查失實、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而使抵押貸款產生風險。一是對劃撥土地使用權作貸款抵押物的,未按有關法律規定扣除40%的土地出讓金後計算抵押物的價值,增加貸款風險。二是對房產抵押貸款其房產的共有人情況調查失實,出現辦理貸款時無共有人,而在依法處理房產時共有人「復活」現象,使抵押貸款埋下風險隱患。三是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房產證書和私章,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手續,在貸款依法訴訟時,由於抵押人否認抵押事宜,法院判決抵押無效而造成貸款損失。四是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由於農村情況的特殊性和受「有錢不買疙瘩產」的思想影響,信用社依法抵償的農村房產處理難度較大,造成貸款風險。
(五)以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時,存在質押人未簽名,未辦理核押手續,使質押貸款存在貸款風險。一是在辦理第三人質押存單貸款手續時,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私章和存單辦理,沒有對質押人加以核實並當場簽字,在貸款不能按期歸還處理質押存單時,質押人否認存單質押事宜,使質押貸款合同喪失法律保障。二是對質押的存單,未向簽發行社辦理質物核押登記止付手續,結果被提前掛失支取,使質押存單成為廢紙,造成質押貸款風險。
二、防範建議
(一)重新完善擔保手續,減少存量貸款風險。首先要摸清家底。信用社要組織力量對存量擔保貸款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根據借款人行業、貸款方式、貸款手續情況,對存量貸款的風險程度進行如實認定,以真實地反映現有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為制定切實可行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措施打下基礎。其次要積極採取措施,加以完善和補辦。根據認定的貸款風險,按照先易後難,制定化解落實計劃逐步進行完善。對擔保操作手續不規范的貸款,要限期做好補辦工作;對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經濟保證實力的存量貸款,要採取積極的措施,收回或置換成有效資產抵押方式;對動產抵押率偏高、抵押物不足值的貸款,要採取壓縮或逐步增加其它擔保的方式,進行有效落實和化解。對存量動產風險貸款的化解,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提高城區商品房地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率,以減少動產抵押貸款額度。再次要落實存量風險貸款責任,加大考核力度。對存量風險貸款,要逐戶逐筆把化解責任落實到人,聯社要加大對信用社、信貸責任人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進度和質量的檢查考核,實行任務完成的好壞與個人收入直接掛鉤的激勵機制,從而充分調動信貸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存量貸款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二)規范貸款操作,堵住新增貸款風險。首先要完善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聯社要根據信用社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擔保貸款管理制度,從而堵塞擔保貸款管理中出現的漏洞,進一步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在制度上確保貸款資產安全。其次要嚴格執行擔保貸款管理制度,規范日常貸款業務操作。信用社要加強對擔保貸款的合法性、抵押物價值的足值性、質押物的真實性和擔保手續的有效性的審查,從而使發生的每筆貸款業務合法合規。對保證貸款要嚴格審查保證人有無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董事會同意保證意見書》的簽訂,要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簽名達到法定董事人數,確保保證人簽章的真實性;對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要根據動產凈值並結合市場現值,區別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抵押,通用設備抵押率控制在50%以下,專用設備抵押控制在30%以下;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要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並要結合抵押物的折舊情況和報廢年限採取逐年壓縮;對房產抵押貸款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歸屬和共有人情況;對質押貸款要辦妥質押物核押手續,確保質押人簽章真實並確認質押事宜。
(三)落實有效防範措施,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按照現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信貸管理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倒閉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從而使我們無法追索企業法定代表人貸款責任,出現企業虧損,法定代表人致富,貸款無法落實的情況。據調查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已佔全部貸款的50%以上,因此應有效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盡最大限度減少貸款風險損失。可採取的措施有:(1)實行雙重擔保制度。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的全部貸款或部分風險貸款,在辦理有效抵押保證手續的基礎上,另行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股東個人對貸款進行全額保證或部分保證,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2)置換借款人主體。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以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為借款人主體,即把公司貸款置換為自然人貸款,通過置換借款人主體,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延伸貸款追索。(3)落實私房抵押。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首先要落實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的私房作為貸款抵押,然後再考慮其它貸款方式,從而增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股東的經營責任,有效減少信用社債權少受損失。
(四)加強培訓教育,實行競聘上崗。信用社信貸工作做得好壞,關鍵取決於信貸員的工作責任和各方面素質。因此這是降低和防範擔保貸款風險的最有效的途徑。一方面信用社要提高信貸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加強信貸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以及風險意識教育,使信貸員真正有危機感、責任感、使命感,提高信貸員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另一方面,聯社要加強信貸員的業務培訓和輔導,重點是讓信貸員熟悉《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熟練掌握貸款規范化操作程序,並運用到貸款管理的實踐中去,從而提高信貸管理工作水平。再一方面,對信貸員崗位實行競聘制度。在堅持持證上崗,定期考核等管理的基礎上,實行競聘上崗,從而迫使信貸員勤動腦筋,多想辦法,竭盡所能把工作做好,努力降低貸款風險。營造一種外有壓力,內有動力,充滿生機活力的信貸員管理機制。
❹ 徵信報告擔保可疑、損失是什麼意思
徵信報告的五級分類有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這是通過對借款人的現金流量、財務實力、抵押品價值等因素,進行連續監測和分析做出的風險判斷。從左往右資產情況越來越差,前兩類還算正常,後三類就是明顯的問題徵信。
顯示損失是指銀行判定借款人無論採取何種方式都無法償還貸款。貸款損失率達到了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一百之間。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須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收回極少部分。除非對方能提出非常充分的理由,否則顯示損失的個人或者企業日後是絕對無法貸款的。
總之徵信顯示損失說明個人信用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境地,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將會採取法律途徑要求歸還欠款。查看個人徵信報告是信貸審批的必經環節,以後的車貸房貸,甚至是正常生活都會受到影響。
(4)擔保機構貸款損失信用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舊版徵信報告的還款記錄保持2年,不良信息(例如逾期、呆賬等)自中止之日起保留5年。新版徵信報告中,還款記錄延長至5年,記錄詳盡的還款信息(即便銷戶也有詳盡還款記錄)、逾期信息。
新版完整展示學歷信息,就業情況,電子郵箱信息,通訊地址,戶籍地址,所有個人手機號。配偶信息較為完整,比如包含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個人近幾年詳盡的居住信息都記錄在冊。
❺ 擔保公司怎樣規避風險
按揭貸款只會是針對購買新房,寫字樓,別墅,商鋪。或則2手房,寫字樓,別墅,商鋪。新樓盤的按揭一般由開發商承擔了擔保責任,少數會有擔保公司出現。而且開發商在期間只是履行了一個階段性的擔保責任。2手房則一般由擔保公司介入承擔擔保責任,其擔保責任從貸款的發放起到交易過戶辦理房產土地2證後辦理抵押結束。也屬於階段性擔保。按揭貸款都是以所購買的房產做為抵押擔保了,不需要申請人提供另外的抵押物。2手按揭的風險一般發生在購買的房屋不能順利的辦理房產土地2證以及辦理正常的抵押。以及客戶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沒有抵押物,靠信用度那就是個比較大的工程了。首先你這個擔保公司必要有來針對信用貸款的各個相關環節的配套部門。然後根據一系列經驗來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客戶所提供的各種數據資料。市場部---接單確認情況收集相關資料,調查審核部-----調查核實客戶資料和情況,風險控制部-----從專業的角度分析風險點,以及防範的可能性和企業個人抗風險能力,貸後管理部-----負責貸後客戶管理以及客戶貸款後情況的跟進,檔案部-----整理一套完善的客戶信息庫,並給每個客戶根據貸款情況評定一個信用級別。催收部-----負責出現問題貸款以後追款任務,發現問題客戶隱蔽,轉移資產。法律部-----制定符合法律程序符合法律規定的各種協議合同。確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的法律有效性等等。財務部-----從擔保貸款收益中提取壞帳准備金,畢竟再有經驗的審核人員碰到再好的客戶也有可能會出現風險。客戶的檔案信息以及評定信用級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對於正常還款以後需要再次申請貸款的客戶有一個比較客觀直接的判斷。當然其他環節也是缺一不可。一個大的工程3言2語也說不完了,而且更多的都是一些經驗的積累。希望對你有幫助。
❻ 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有哪些怎麼計算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6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城鄉信用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包括:
(一)貸款(含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貸款);
(二)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具有貸款特徵的風險資產;
(三)由金融企業轉貸並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
二、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公式如下:
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❼ 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業務的風險種類
(一)外部風險。
融資性擔保貸款的外部風險主要是客戶信用風險,是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銀行業金融機構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既包括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又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借款人與擔保公司惡意串通騙取貸款;借款人將貸款挪作他用;擔保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實收資本金不實、結構不合理;擔保公司經營范圍不限於貸款擔保,更有甚者發放「高利貸」,從事非法違規活動等等。
在銀行業務實際中,融資性擔保公司常需要存入一定額度的保證金,但部分擔保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將借款公司的貸款提出部分作為保證金存入銀行保證金賬戶,如此一來,擔保公司未動一分一厘,既收取了借款公司的擔保手續費,又在銀行保證金賬戶存入足以使銀行信任的保證金數額,事實上降低了擔保公司的代償責任,增加了企業的還貸負擔。如某擔保公司在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借款人將貸款的百分之二十作為保證金存入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擔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攜款出逃後,借款人對自己的貸款產生抵觸情緒,要求只歸還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保證金償還。但保證金賬戶因涉及經濟案件被法院查封,保證金無法用於償還該筆貸款,致使銀行的資金面臨損失的巨大風險。盡管上述行為在各融資擔保管理規定中明文禁止,但擔保公司為利益鑽空子,最終破壞了金融秩序。
(二)內部風險。
首先,貸款審批制度不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存在不落實信貸審批條件,貸前調查留於形式;貸中調查審查忽視對第一還款來源調查,過於相信第二還款來源,而第二還款來源又多被融資性擔保公司轉嫁保證金,掩蓋了信貸風險;貸後檢查不到位,過於相信擔保公司的代償能力。照顧人情,發放貸款時手續、材料不真實,加大了不良貸款形成的風險,加劇了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
其次,銀行業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提升。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人員吃老本,不及時更新知識與時俱進;有的員工主觀故意或過失不當操作或未盡調查職責致使貸款可能受到損失的風險;有的員工不僅不學習法律法規,甚至連本單位的規章規定都不是很清楚,違規操作時有發生。
再次,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一些信貸人員存在利己思想、拜金主義等道德風險,這些敗壞工作和社會風氣的思想不去除,信貸風險中的各種風險都將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❽ 擔保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哪些問題
擔保公司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推動信用環境建設發揮了積極的引導作用。但通過調查發現,還存在以下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資本金不足。資本金是有效抵禦經營風險的「防火牆」。資本金的多少,反映出擔保公司防範風險能力的高低。國家明文規定,擔保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低於1個億,而目前擔保公司的資本金平均只有0500萬元,尚有缺口5000萬元,這也反映出擔保公司的擔保能力低下,一旦出現大的經營風險,將會給擔保公司帶來致命的打擊。由於資本金規模偏小,目前只有1%左右的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到小額貸款的支持。
二、補償機制不全。擔保公司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單靠自身積累難以防範和抵禦經營風險。依照國家規定,地方政府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核銷制度,對擔保機構出現的代償損失核定適當的風險補償資金,納入當年財政預算。據了解,目前都還沒有建立核銷和補償機制。很多地方下崗失業人員的小額擔保貸款代償損失,沒有落實到位。
三、稅收政策不公。擔保企業是金融服務機構,根據國家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貸款損失類准備金可在稅前提取,而按現行稅收政策,擔保企業的風險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只能在稅後提取。同是金融服務企業卻執行著不同的稅收政策。據調查,按現有的業務量計算,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每年將支付100多萬元的非公平性企業所得稅,這對於剛剛起步的擔保行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四、扶持對象不全。國家規定「當年新招收《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30%以上的小企業,可以取得最高達100萬元的貼息貸款」。因此小企業普遍不願意吸收無《再就業優惠證》的非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對這類人員的再就業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另一方面,按照政策規定,《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對象只是國有企業的下崗人員,盡管其范圍現在已擴大到現役軍人,但非國有企業下崗人員因拿不到《再就業優惠證》,還是無法得到信貸支持。
五、財政貼息范圍不寬。2006年初,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仍將貼息范圍限定為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而對從事非微利項目的不實行貼息,影響了下崗失業人員申請貸款創業的積極性。目前小額擔保貸款投向主要限於餐飲、副食、保潔等第三產業,不利於拓寬扶助范圍,擴大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