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貸款訴訟時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fa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fa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fa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 小額貸款逾期1000多天,追訴時效是多久
追訴的時效是事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的一年以內,如果在1000多天這個期間,如果有證據證明,債權人已經通知債務人如期還款或期間連續催款,而斷續期催款也沒有超過2年,是可以進行追訴的。
3. 小額貸款,等額本息還款,訴訟時效是多久怎麼計算訴訟時效呢
這個時效一般是30天-90天!根據部分銀行內部調整....
4. 個人借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現《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內容已失效,已經開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該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該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
(4)小額貸款訴訟時效時間擴展閱讀:
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 「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5. 小額貸款有訴訟時效嗎
自權利受到侵犯或者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起兩年。
我國目前關於訴訟時效效力的規定
訴訟時效效力是指訴訟時效完成即訴訟時效期間屆滿而發生的法律後果。在我國民商事立法及學說均認為,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起民事權利的權利,即權利人的勝訴權消滅。關於時效的效力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仍享有起訴權 .權利人因此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以國家強制力強制義務人以實現自己的實體權利的權利,即實體意義上的訴權,但並不因此喪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即程序意義上的訴權,因此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經審查確認權利人的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才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不因此喪失實體請求權 .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予以保護,但權利人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根據《民法通則》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願意履行的,權利人有權受領 .義務人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為理由而反悔,或主張權利人受領履行屬於不當得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權利人也可以予以拒絕。
3、主債權因訴訟時效期間屆滿而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時,人民法院對於權利人因主債權而取得的各種從權利,也不予以保護。
4、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履行達成新的協議或具體還款協議的,重新確認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應當認為原債權債務關系因得到重新確認而重新起算訴訟時效期間 .例如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後,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的通知,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6. 借款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
借款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依據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6)小額貸款訴訟時效時間擴展閱讀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