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未給別人擔保貸款,可是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去法院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如果有人起訴你,應該有起訴狀,可以根據起訴狀寫答辯狀,說明你從未給人擔保貸過款。
擔保人的條件,根據《擔保法》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也就是說只要年滿十八周歲,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就可以成為保證人。
貸款擔保,應該提供你的身份資料,如果有人從非法途徑盜用你的身份證復印件,在擔保合同或協議上也應該有你的簽名。
答辯時根據上面兩條,首先說明你剛高中畢業,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能力,不具有保證人的資格。其次說明你未提供身份證、未在擔保合同上簽過名,沒給人提供過貸款擔保。
Ⅱ 我是擔保人 關於法院強制執行的問題 我該怎麼辦
法院下了船票,一定要去法庭應訴。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時,只執行相關責任人的資產,不會執行你父母的資產,你可以放心。由於你名下沒有資產,不符合擔保人資格。所以,建議你委託律師,向法官闡明你不具備擔保人資格、不懂得擔保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名下又無資產,再向法官提出你的擔保人資格無效、免去你的連帶責任。
如果法院判決你承擔擔保人責任是,你需要和朋友一起還債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貸款擔保人被法院傳票了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擔保人
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Ⅲ 做為擔保人被起訴了,怎麼辦
開庭要正式送達傳票給你的,如果沒看到傳票,不用管(問一下你的家人是否代收)。但是,擔保人在債務不能償還債務的情況下是要承擔責任的。
Ⅳ 銀行貸款沒還款 被法院傳票了 請問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2、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擔保區別: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3、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需要看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六個月後擔保人沒有賠償義務。
Ⅳ 急急!貸款人坐牢啦.法院起訴了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你家為其擔保的貸款人因何被抓坐牢?如果是刑事案件(如:殺人、販毒)與擔保人無關,警察找擔保人充其量是詢問調查核實一下;如果貸款人因經濟案件(如:詐騙、偽造)被抓,一般也不會抓擔保人,除非你家裡人與貸款人惡意串通、共同犯罪,這一點你家裡人自己心知肚明。總之一句話,願賭服輸,作科服罪,自作自受,不要慌張。
Ⅵ 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收到法院傳票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收到法院傳票不會影響個人徵信。
收到法院傳票的,僅是說明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了,這是正常的訴訟活動,不會影響到個人的徵信。但是,如果在法院判決後,本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院可將你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會對你的徵信產生影響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Ⅶ 作為銀行擔保人被法院起訴,我該怎麼辦
您搜集借款人的財產,和對方協商不成,償還銀行借款後,立即到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借款人的財產,主張對方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Ⅷ 只有擔保人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借款人跑了這時法院會如何處理
如果是連帶保證,可以只起訴保證人。如果是一般保證,需要追加借款人為被告。
Ⅸ 幫別人擔保貸款被法院起訴了怎麼辦
當你成為擔保人的時候,就應該預料到可能有對方不還錢而導致的後果,因此,法院起訴債務人的同時,也會起訴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敦促債務人還錢,今後最好不要給別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