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車抵押貸款 都是需要什麼手續
一般車抵押借貸者需要符合車抵押的申請條件,然後准備資料、最後走流程。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辦理流程:
1、貸款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供的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家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
3、貸款機構初步預定貸款額度;
4、辦理委託公證和借款公證;
5、貸款機構收押申請人相關證件;
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放款
汽車抵押貸款注意事項:
1、大多汽車抵押貸款都是實行的押證不押車,也就說,只要你把自己汽車的相關證件抵押給貸款機構就可獲取貸款,而汽車在安裝上GPS以後照常使用。因此,在辦抵押之前,應先了解,汽車抵押是否押車,可盡量避免要押車的機構;
2、汽車抵押貸款的資金往往用於短期周轉。若是需要長期貸款的,不適用於用汽車作為抵押來貸款;
3、由於汽車抵押貸款往往所產生的費用頗高,因此若是選擇周期較長的車輛抵押貸款,在具備提前還款的情況下,可盡量提前還款。
4、借款人在選擇機構上,應盡量選擇正規貸款機構。如銀行、工商注冊的小貸公司。在此基礎上才能真正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產生糾紛,法律也好解決。
(1)車貸去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車貸」分押車與不押車兩種貸款形式。
押車:把車輛移交到公司、代為保管、有專門存放汽車的停車場,24小時有專人看管,定期給車輛打火熱車 。
不押車:客戶可以選擇只是把手續押在公司,車輛還是自己使用,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業務靈活、快捷,額度一般可達到評估的7-8成,一般手續齊全可以當天放款,車輛抵押貸款硬性規定:個人名下汽車,全款車輛,手續齊全,在使用期以內的車輛。
2. 車貸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車貸屬於質押貸款,所以核心問題就是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了。
一、汽車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區別如下:
1、汽車抵押貸款,指的是將汽車抵押給債權方,但是仍由債務方使用,一定期間過後,債務方無法償還其債務時,債權方有權將抵押汽車進行拍賣處置;
2、汽車質押貸款,指的是將汽車質押給債權方,但是債務方無法使用,一定期間過後,債務方無法償還其債務時,債權方有權將抵押汽車進行拍賣處置。
所以二者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佔有。
二、關於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相同點,如下論述:
1、抵押貸款、質押貸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兩者均是銀行常見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質押都屬於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三、關於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不同點,如下論述: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2)占管形態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佔有並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佔有並保管。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後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3. 車貸抵押貸款
我當初也和您一樣,買了房想買車了,當然也沒錢了,當時也准備做車貸,一算感覺每個月伙食要回到解放前了,哈哈。後來我了解到了一個叫安家世行的擔保公司,他們有房產抵押貸款業務。我就去咨詢了一下,咨詢後發現房產抵押貸款的利率水平相比車貸要低很多,如果做抵押貸款的話,同樣貸5年,我要少還2萬多。還有做抵押貸款全款付清車價,還得到了車商的優惠打了折了,這下算下來省了我3萬多,特滿意,呵呵
4. 車貸還完後如何解除抵押貸款
還完車貸後,一定要記得辦理解除抵押業務。辦理流程:貸款還清後,到銀行取車輛登記證書,銀行需要提供本行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和委託書,委託書內容即委託車主本人攜帶登記證書辦理解除抵押業務(加蓋公章)。車主帶著以上三份材料辦理解除抵押業務,辦理之後登記證書上會在登記欄處註明『解除抵押』,登記銀行不再擁有車輛,正式歸車主個人所有。
5. 車貸屬於抵押貸款嗎
車貸屬於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