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千辛萬苦終於找到訴前財產保全車輛,結果法院告知我車輛訴前已被抵押,我改怎麼
那麼你應該把你的責量贖回來,這樣的話,你就不需要去保存你自己的財產了
B. 有銀行抵押貸款的車輛還可以被法院保全給私人債務保全嗎
不能。因為,車輛已經抵押給銀行了,並用過的車子拍賣也不值錢,拍賣不夠還銀行貸款本息。還是與債務人協商解決為宜。市場有風險,貸款需謹慎。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C. 別人保全了抵押給自己的車該怎麼辦
此保全效力應次於抵押登記。就是第一要優先抵押,其次才是保全。所謂保全就是把財產先查封怕當事人轉移而已(但此行為不能改變之前的抵押行為,否則抵押就失去意義)
D. 汽車給抵押了 後來被車貸公司開走了怎麼辦
汽車抵押後被車貸公司開走了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還款,還款後車貸公司會將車輛返還給購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4)汽車被抵押貸款公司保全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E. 因為債務問題,被債主資產保全的車輛,後來被法院查封。如果這種車輛被車管所查到,會怎麼處理
車輛被法院查封,如何申請解封?—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及解除條件
近日,有朋友查詢交管12123時,發現自己名下的車輛狀態顯示被查封。然而自己並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材料。我讓她去車管所查詢一下,才得知有人去法院將她和公司一並起訴。 起訴前申請了訴前保全,將她名下的車輛進行了保全。
看了起訴書後,我認為起訴她是錯誤的,但是原告卻申請保全了她的車輛。於是,我建議她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
在此,我也正好給大家普及一下訴前保全的相關法律知識。
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起訴前,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的強制性措施。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根據此規定,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保全措施,就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情況緊急是指債務人馬上要轉移或處分財產,而債權人來不及起訴,需要馬上採取保全措施,否則,申請人的財產權得不到保障,難以實現。
2、必須是由利害關系人提出保全申請,即是由與被申請一方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人提出。人民法院不得依職權主動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申請。 這是因為,在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尚未得到正式的法律確認,財產保全數額也沒有確定。因此,為了保證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和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的不被亂用,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正確實施,故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額度的財產擔保。在因其申請行為而給被申請人造成 財產損失時,用該擔保財產進行償還。
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採取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
解除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生了變化,如申請人聲明自動放棄請求權、被申請人自動履行了義務等。
2、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了保全措施後,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的要求,法院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
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F. 訴前保全的車輛在銀行有貸款抵押怎麼辦
屬於輪候查封,如進行執行或拍賣,所得價款西安有銀行,受償貸款剩餘部分再由法院予以執行。
G. 汽車被財產保全怎麼辦
棄車被財產保全後,被申請人可以通過提供擔保的刑事來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
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30日內未起訴的;
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於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
H. 車被法院保全了怎麼辦
你可以在現階段向法院提供擔保,申請解除保全。
如果車輛在你實際控制之下,法院只是到車管所辦理查封手續,車輛不能買賣、抵押,但不影響使用。在法院判決生效後,法院可以強制拍賣車輛。
拓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採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本案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法院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採取保全措施,這是現代物權法要求的內容,目的是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
如果在交易中善意取得的財產總處在被他人追奪的狀態中,則基本的交易秩序就不能保護,整個社會的經濟秩序也將會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