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責任期限問題 請專業人士回答
如果早已過期(過期兩年以上),銀行沒有向AB主張擔保責任,則擔保責任解除。
『貳』 我的信用社貸款擔保要不要承擔責任
佩服~!
你自己名下的貸款你必須還,如果出現逾期的,你完全是你自己的責任,如果不歸還貸款,信用社可以去當地的法院起訴你的
還有,你能確定你朋友的爸爸和弟弟名下的貸款是假簽字嗎?
如果確實是假簽字,這樣就是主合同無效(借款合同無效),當然從合同也是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當然你必須起訴到法院去申請筆跡鑒定的。
還有,你後面提到的許可權的問題,那是信用社為了有效控制風險,他們自己制定的,屬於內部的規章制度,如果你說的情況屬實,你可以去信用社的上級聯社舉報他們的問題。
『叄』 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有效期是多久
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隔了4年如無約定的,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3)信用社貸款擔保過期後還有責任嗎謝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章 保證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肆』 信用社貸款償還期限與擔保期已過,信用社起訴,法律支持
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在當前的兩年內信用社向你家催過款沒有,如果沒有催討過,說明已經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限了,你可以向法院表示信用社的訴訟時效期限已經超過,並要求法院對信用社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就可以了。
『伍』 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求專業人士解答,謝謝
要是你給他做為他向信用社貸款6萬的擔保人的話,到期他不能歸還貸款,信用社就會把你作為貸款歸還人,也就是要你來償還這筆貸款.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你代為償還這筆貸款.
至於他寫給你的借條,那是你和他之間的問題,你可以憑借條要求他還款.他不還,你可以起訴他的.
我認為你現在是要搞清楚他是什麼原因不還款,在根據原因想辦法,只要他不是有錢不還,你就應該和他一起想辦法.
『陸』 我為他人在農村信用社做貸款擔保,如今已經快五年了,請問我還有責任嗎
你給別人做擔保,你這是承擔的無限連帶責任。不知道你有沒有簽署過後續的一些文件。如果有簽署過的話,你就要擔保責任就一直沒有失效。
『柒』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不還後果和責任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貸款拒不還款,貸款方可以對借款人的欠債行為進行起訴,要求其償還欠款,在法院判決後拒不執行的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7)信用社貸款擔保過期後還有責任嗎謝謝擴展閱讀:
《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捌』 信用社貸款已經過期2年沒還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如果貸款上面有明確的還款時間,則從還款期滿第二日起二年之內,銀行應當向貸款人主張權利,否則,就超過了訴訟時效,喪失了法律上的勝訴權。你也就沒任何責任了。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其表現為"三會"制度。"三會"具體指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並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
改革後的農村信用社主要有以下3種模式:1、農村信用社。2、農村商業銀行。3、農村合作銀行。
各省農村信用社入股組建了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實現了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之間的通存通兌業務,並開通銀行卡,加入中國人民銀行的現代化支付系統,實現了跨行通存通兌業務。
『玖』 信用社貸款期限與擔保期已過,信用社起訴有效么
這個屬於正常現象。錢是必須還的,賴賬是不可能的,貸款還款是你必須的責任和義務,不能人家不追要,你就不還了,這是不可能的。
法院絕對的支持,而且你們肯定是輸,借款人是第一償還人,在借款人實在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才有擔保人連帶償還,負連帶責任。借款時效期基本沒有,借款方在兩年內追要貸款,並有證人證明曾經追要過,但是沒有找到當事人,就說明沒有放棄這個訴訟權,2年時間不追償表明自動放棄訴訟權利。
基本這樣,謝謝。
『拾』 農村信用社貸款,過了擔保期限,擔保人要負的責任
方法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2、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3、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10)信用社貸款擔保過期後還有責任嗎謝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為了進一步規范執行擔保,維護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執行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執行擔保,是指擔保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為擔保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
第二條 執行擔保可以由被執行人提供財產擔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財產擔保或者保證。
第三條 被執行人或者他人提供執行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並將擔保書副本送交申請執行人。
第四條 擔保書中應當載明擔保人的基本信息、暫緩執行期限、擔保期間、被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數額、擔保范圍、擔保方式、被執行人於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時擔保人自願接受直接強制執行的承諾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