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擔保貸款的基本分類
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根據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0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擔保法》同時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合同應當包括:⑴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⑵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⑶保證的方式;⑷保證擔保的范圍;⑸保證的期間;⑹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為順利取得銀行貸款,企業應該選擇那些實力雄厚、信譽好的法人或公民作為貸款保證人。若銀行等金融機構能作為企業的保證人,則效果更為理想,借款企業取得銀行貸款更為容易。 當無法獲得銀行信用貸款,或者銀行所提供的信用貸款難以滿足需要時,中小企業可以向銀行提供抵押物以獲得貸款。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當中小企業向銀行提供了抵押物後,銀行向其貸款的風險大大降低,因此銀行往往願意向該企業提供貸款。
《擔保法》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⑵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⑶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⑸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擔保法》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⑴土地所有權;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⑶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⑷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⑴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⑵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⑶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⑷抵押擔保的范圍;⑸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押貸款也是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重要形式,是企業在不具備信用貸款優勢條件下的重要補充。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或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財產權力)的價款優先受償。移交的動產或財產權利成為「質物」。當能夠向銀行提供質物時,中小企業則很容易從銀行獲取貸款。
《擔保法》規定,下列動產或權利可以成為質押貸款的質物:⑴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⑵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⑶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⑷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B. 按貸款的保障條件分類,貸款可分為哪幾類
按照貸款保障條件,銀行貸款可以分為擔保貸款、信用貸款和票據貼現。
(1)擔保貸款。擔保貸款是指具有一定財產或信用作為還款保證的貸款。按照擔保方式不同,擔保貸款又可以分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和保證貸款。擔保貸款的特點在於,銀行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但擔保貸款手續比較復雜,評估費用和保管費用等導致客戶承擔的貸款成本較高。
抵押貸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而發放的貸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銀行將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物以收回貸款。
質押貸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而發放的貸款。如果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銀行將行使質押權,處理質押物以收回貸款。
保證貸款:指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照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而發放的貸款。在發放擔保貸款時,銀行一般要求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信用貸款。信用貸款是指銀行完全憑借客戶的信譽而無需提供抵押物、質押物或第三方保證而發放的貸款。特點在於不需要保證和抵押,僅憑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貸款。銀行發放信用貸款風險較大,要收取較高利息,要從嚴審查。一般僅向實力雄厚、信譽顯著的借款人發放,並且期限相對較短。
(3)票據貼現。票據貼現是指銀行應客戶要求以現金或活期存款買進客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業票據的方式而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實際上是一種以票據為擔保而對持票人發放的一種特殊貸款。票據貼現的期限一般都比較短。是一種短期貸款。
票據貼現實行預扣利息,票據到期後銀行可向票據載明的付款人收取款項。由於票據管理嚴格,承兌人信譽良好,因而這種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都比較好。
C.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貸款擔保_網路
D. 擔保貸款的分類有哪幾種!!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E. 貸款的種類(以保障制度,擔保分式的分類)有哪些謝謝
擔保貸款,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經營社只發放連帶責任的保證貸款。
辦理保證貸款,慶當對保證人的保證資格、資信狀況、償債能力等進行審查,符合保證貸款條件後,簽訂保證合同。
2、抵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辦理抵押貸款,應對抵押物的權屬、有效性和變現能力以及所設定抵押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物的有關登記手續。要根據抵押物評估值的不同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抵押比例。貸款額(含期限內利息)不得高於抵押物評估變現值的70%。
3、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辦理質押貸款,應對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所設定質押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並辦理相關的登記或移交手續。動產質押物貸款額(含期限內利息)不得高於動產質押評估變現值的70%,質押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權利質押貸款額不得高於憑證面值的80%。
F. 銀行貸款按貸款方式如何分類
貸款方式是指對信貸資金需求的供應方式。
銀行對企業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合理資金需要,是直接供應貸款,還是間接供應貸款?是向購貸方提供貸款,還是向銷貨提供貸款?採取怎樣的資金供應方式,有利於協調產銷關系;有利於保持銀行信用的主導地位並將商業信用納入銀行信用軌道?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對貸款方式進行選擇。
目前我國信貸資金的供應方式可分為三種,即直接貸放,間接貸放以及買,賣方貸款。
一,直接貸放方式
銀行對企業單位經營過程中約合理資金需要直接發放貸款,便是直接貸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有以下三個特點:
1:貸款用於現貨交易中的支付。
2:貸款供應隨企業物資商品庫存量的變化而變化,表現為庫存增加,直接增加貸款,庫存減少,直接減少貸款。
3:開戶銀行直接向本地購貨單位提供貸款。
我國銀行貸款絕大部分採取這種方式供應。如工商企業生產、商品周轉貸款,中短期設備貸款的供應即是如此。
二,間接貸放方式
銀行通過辦理票據貼現業務向企業融通資金,是間接貸放方式。
這里的票據是指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是以商業信用方式出售商品的債權人,為了保證自己的債權,而掌握的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書面債務憑證。它載明一定金額,持有人可以無條件地要求出票人或承兌(承認付款)人到期付款。商業票據可分為商業期票和匯票。商業期票是債務人對債權人(出票人)發出的約定在一定時期支付款項的支付允諾書。商業匯票是債權人(出票人)對債務人(承兌人)發出的在一定時期支付款項給持票入的支付命令書。商業票據貼現是指企業單位在急需資金的情況下,將手中掌握的未到期的期票或匯票賣給銀行,銀行從票面額(本利和)中扣除自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利息,其餘額以現款形式支付給企業。票據到期,銀行憑票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購貨企業)收款。
顯然,在這種資金融通行為中,表面上是銀行向票據持有人融通資金,而實際上則是銀行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融通資金。所以說這種資金融通方式是在直接融資(指企業單位間直接進行的融資行為)基礎上的一種間接貸放方式。
銀行通過辦理票據業務進行間接放款,有利於商業信用票據化,從而將商業信用納入銀行信用軌道。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的開展,有助於地區之間、銀行同業之間,中央銀行與專業銀行之間的資金調劑和宏觀控制,也有利於金融市場之形成、發展與完善。
三,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
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是國際上通行的兩種出口信貸方式。世界上許多國家為了支持和擴大出口,加強國際競爭,鼓勵本國銀行興辦出口信貸業務,以解決國外進口商支付貨款的資金需要。其中,由本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賣方)提供的貸款,稱賣方信貸,本國銀行向囪外進口商(買方)或進口國銀行提供的貸款,稱為買方信貸。
我國目前已經將國際貿易中通用的賣方信貸與買方信貸方式運用於國內銀行信貸活動中。其中主要是賣方信貸方式。
國內的賣方信貸,是銷貨單位(賣方)銷售商品採取賒銷方式,購貨單位(買方)採用延期、分期付款,銀行向賣方提供貸款,待買方分期付清貨款後,由賣方歸還銀行貸款的一種信貸方式。賣方信貸的特點是:銀行為支持本地企業發展生產、擴大銷售市場,向轄內賣方單位貸款;貸款發放與收回以購銷雙方的訂貨合同為依據;企業單位之間賒銷、分期付款的商業信用被納入銀行信用。
銀行採用賣方信貸方式供應資金的意義在於:
1,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相互協調,有利於金融宏觀控制、微觀搞活:
2,有利於充分發揮本地生產優勢,擴大銷路,發展和形成國內統一市場,
3,賣方按訂貨要求生產,保證產品價值實現,避免發生積壓,買方按期取得所需設備或產品,獲得收益後再分期還款,產銷銜接,買賣雙方互利,
4,有利於推動資金的橫向調劑,促進國民經濟的橫向聯系。
G. 擔保借款的分類
擔保借款可分為以下3 個類型: 質押借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第三人或借款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而取得的借款。
H. 貸款有哪些種類
1、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可以分為自營貸款、規委託貸款,特定貸款,,按照期限劃分,又可以分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
2、按照貸款主體經濟分,分為國有,國家控股企業貸款,集體企業貸款,私營起貸款,個體商業者貸款。
3、按照貸款信用程度劃分,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票據貼現,按照貸款在社會生產形態劃分,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金貸款,按照使用質量劃分為正常貸款不良貸款。
I. 貸款擔保的種類都有哪些呢
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貸款擔保種類
一、抵押: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設定之後,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抵押物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強制執行的財產不得作為抵押物。
抵押物是否移轉佔有,各國民法規定不一,在中國,凡以動產作抵押的,一般移轉佔有。國外民法中將對動產或移轉佔有而設立的擔保稱為質,而將不動產或不移轉佔有所設立的擔保稱為抵押,中國未有此區別,統稱為抵押。抵押一經設立生效,即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產生權利義務:抵押權人除了享有優先受償權外,有權佔有或監督抵押物,有權請求抵押人償付自己保管抵押物所支出的費用,並有許可權制抵押人對抵押物的處分,但抵押權人不取得對抵押物的使用權。抵押人則享有對抵押物的處分權,但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並有義務妥善保管自己佔有的抵押物。就同一抵押物剩餘的擔保價值,抵押人有再設定抵押的權利。抵押由於主債履行,抵押物滅失、抵押權實現而消滅。
二、質押:質押,也稱為「質權」,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協商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移轉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佔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質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根據《擔保法》,按照質物的不同種類,可將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三、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務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保證責任的內容包括代為履行和承擔賠償責任兩種,具體應由當事人約定。代為履行即雙方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證人履行不能時,才可以承擔賠償責任替代債務的實際履行。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破產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四、信用:是以償還付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如賒銷商品、貸出貨幣,買方和借方要按約定日期償還貨款並支付利息。馬克思說:「這個運動——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一般地說是貸和借的運動,即貨幣或商品的只是有條件的讓渡的這種獨特形式的運動。」。信用與商品買賣不同,商品買賣是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雙向等量轉讓運動,信用是定期的單方面轉讓有價值物,到期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