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教師還有貸款沒還清我還能為別人擔保么
這個問題呢.沒有固定的答案.因為能不能成為別人的擔保人是看你,甚至,可能跟你是不是老師關系都不是很大.
為別人擔保的話首先要確定的就是那種擔保人形式.其實有的擔保人只是在合同上面掛個名字做一個聯系人的形式,這樣的擔保人沒有什麼要求的,只是銀行為了留下多一點借款人的資料所做出的要求而已.
另外一種,就是要確定連帶還款責任關系的擔保人了.這樣的人在貸款人還不了款的時候銀行可是要找你的.這樣就是需要資格了.一般來說銀行會參考你的還貸能力.比如銀行會要求你提供日常流水,考察你的貸款記錄和信貸記錄,如果你是一個很能掙錢,收入頗高,能夠確保有還貸能力,並且你能夠像銀行提供足夠多的你的資產,讓銀行覺得你的負債比例在你的資產負債表中佔有的並不多.銀行就會同意你的擔保人資格.
說白了銀行就認錢.只要你有錢.你是不是老師有沒有貸款.關系不是非常大.
㈡ 我有銀行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我能為別人擔保嗎
你沒還清的是什麼款項,這個很重要,你做擔保考慮過不可風險沒,你朋友的還款來源是什麼,你朋友經營狀況如何等等,你一擔保要做法津公證,將有法律效力,考慮好
㈢ 貸款未還完可以給別人擔保貸款嗎
只要沒有不良記錄可以給別人擔保貸款。
㈣ 銀行貸款沒還清房子可以抵押給別人嗎
您好,不可以;
假如購房時選擇了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其所購買的房屋作為抵押物,從銀行貸款向開發商支付購房款。在貸款合同存續期間,必須按貸款合同的約定,定期向銀行清償貸款,履行還貸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為止。
如要將該房屋抵押,首先要清償銀行的貸款,取得對房屋完整的所有權,才能與別人簽訂抵押合同,並按法律規定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望採納
㈤ 自己的車貸還沒還完,還能給別人做擔保人嗎
只要你的信用記錄無不良記錄、符合擔保所需具備的條件就行。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5)貸款沒還清能給他人擔保嗎擴展閱讀:
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㈥ 為其他人做了住房貸款沒有還清房款,我還能為其他人做別的貸款擔保嗎
可以的。
1、自己已經貸款的人,同樣可以為別人做擔保。《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3、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4、《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㈦ 房貸還未還清,而且還辦理了貸款來裝修,還能給別人做擔保嗎
可以的,貸款和擔保互不影響。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㈧ 擔保人貸款沒還清能擔保嗎
有貸款的根據擔保能力是可以做擔保人的,退休人員是根據各銀行的實際情況定的,不是每個銀行都一樣的。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㈨ 現有房貸沒還完,能給別人做擔保嗎
用你的房產抵押嗎?如果使這種的話,是不可以的,因為你房子已經抵押給房貸的銀行了。如果只是個人擔保的話,經辦行會權衡你的擔保能力給你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