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良資產清收的方法有哪些
催收 置換 轉讓 訴訟
㈡ 不良資產行業傳統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
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資產重組、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的通知。
不良金融資產、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是指:
(一)不良金融資產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中形成、通過購買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貸資產和非信貸資產,如不良債權、股權和實物類資產等。
(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金融資產開展的資產處置前期調查、資產處置方式選擇、資產定價、資產處置方案制定、審核審批和執行等各項活動。與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相關的資產剝離(轉讓)、收購和管理等活動也適用本指引的相關規定。
(三)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不良金融資產剝離(轉讓)、收購、管理和處置的相關人員。
㈢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有哪些
一、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具體實踐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批量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規模,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性買斷或分期買斷的方式,分期買斷的方式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在政策性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並不能深入產業,現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託處置。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可將資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資本佔用,而風險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第四種是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測算現金流,採取折價的方式,以信託計劃作為SPV,然後發行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向投資者出售。至於不良資產後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託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間,我國曾有過4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發行金額總計約134億元,但是2008年以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此項業務也被叫停。2015年,重啟資產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漸高,預計不久之後該類業務將放行。
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范圍僅限於本省。除了傳統的處置手段以外,已經有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逐步創新處置模式。
(1)輸血性重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對一些能夠起死回生的項目進行輸血,幫助企業走入正軌,實現溢價然後退出。
(2)以物抵債。對於一些優質的抵押資產,盡量不走漫長的訴訟途徑,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實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的雙贏。
(3)公開徵集重組方或者投資人。在擔任不良資產一級批發商角色的基礎上,吸引更多專業的社會投資人參與不良資產的投資,共享行業的利潤。
(4)聯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當地政府的資源,深化不良資產的處置,幫助地方政府剝離不良資產。
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良資產快速增加的背景下,雖然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無限商機,但是受限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機制,也面臨較大的「去化」壓力。對於交易到手的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應通過分類管理,以獲取更大的利潤空間。對於債權類不良資產,基於「冰棍效應」,由於本金部分並不會發生變化,收益來源是利息或罰息,利潤空間比較有限,因此應該迅速化解;而對於物權類不良資產,基於「根雕理論」,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選擇長期持有及精雕細琢,以時間換空間獲取更高的收益。
二、銀行相關業務模式
目前國內銀行更多是通過債務清收、內部分賬經營、壞賬核銷、發放貸款增量稀釋、債務延期或重整、招標拍賣、債權轉股權、實物資產再利用等多種傳統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受制於處置效率,在不良資產急劇增加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創新處置方式。
在嚴格的考核壓力下,不少銀行在季末或年末等關鍵時間節點利用同業資金或者理財資金對接不良資產,實現不良資產出表,以降低不良率。亦因此,不良出表的定價一般由銀行當年的核銷額度來確定。具體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幾種操作模式:
(1)資產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銀行為資產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認購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債券,將資金注入資產管理公司,然後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從銀行獲取的資金接收銀行的不良資產,達到銀行出表的目的,同時銀行承諾未來回購資產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資產。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銀銀互持模式。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再由銀行與銀行之間通過同業授信或利用理財資金對接。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或券商資管同為通道角色。
(3)銀行與外部機構共同出資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購母公司的不良資產,進一步開展不良資產的處置工作,處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需要指出的是,代持和互持兩種模式實質上是銀行利用時間換空間的操作,雖然均實現了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性的出表,但風險仍然保留在銀行體系內。一方面,階段性的出表為銀行贏得了一定的空間,不良資產不用很快處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來的幾年內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銀行在付出資金成本的同時仍然要負責不良的處置,而在此後幾年處置收回的現金可能還不足以覆蓋資金成本以及人員運營費用,最終不得不降價再做一次買斷式的出售,導致延誤了最佳的出售時間,可能會得不償失。
三、信託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1、以通道業務為主的資本中介
信託公司長期以來跟銀行合作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城商行合作,因為這些銀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資自己區域內的資產,但是非常願意投資安全區域內信用較好的大銀行的資產,信託公司可以扮演資本中介的角色,實現中小銀行的資金和大型銀行的不良資產之間的對接。
2、與資產服務機構合作,把不良資產產品化
在資產端,銀信合作業務為信託公司積累了銀行的資源,可以保證不良資產的供應。從信託公司的傳統業務來看,雖然不良資產並不是信託擅長的領域,但是信託公司一直擅長房地產、基礎設施、政府平台以及資本市場等各領域資產的產品化。由於資產服務機構本身具備資產處置的能力,信託公司可以聯合專門的資產服務機構成立基金,通過結構化的分層設計以及增信措施,對應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這一模式可以使信託公司不斷向資產證券化靠攏,同時培育信託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資產批發商
通過開展通道業務,信託公司培育對不良資產價值的識別和判斷能力,在此基礎上信託公司可以獲取大量的不良資產包,並將不良資產的處置及管理工作委託給專業的資產服務機構,實現共贏。在這一模式中,信託公司是一種「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間的SPV,又可做不良資產的批發商。
四、保險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大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保險資金體量較大,對不良資產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經有保險公司參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實踐。具體而言,保險公司通過發行保險資產管理計劃,以明股實債的方式參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並簽訂回購協議,由於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備國資委背景,所以風險較低。但在這一模式下,業務機會比較有限,不足以支撐保險資金長期配置的需求。
另外,在保監會政策放開的條件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與具有不良資產處置能力的機構合作,成立有限合夥基金,並作為基金的有限合夥人(LP),深度參與不良資產市場的業務。
保險資金甚至可以作為單一LP介入具體的優質項目,然後以基金份額作為基礎資產,發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進一步對接保險公司體系內受託管理的資金。這一模式中,保險公司可實現以基金份額作為杠桿,撬動整個險資體系。
五、非持牌機構相關業務模式
1、細分領域的不良項目投資
在房地產和小微貸等細分領域,市場上已經有一些比較專業的投資機構。例如有些民間資本或外資設立的房地產並購基金,專注投資具有違約風險的地產項目,通過對地段的選取、項目的精算等專業能力,獲取違約盤整及對標的項目的改造及運營提升所帶來的收益。還有民間投資機構專注於個人和小微企業以不動產做抵押的不良資產處置,由於標的較多,大大分散了個體的風險,而且個人和小微企業的抗辯能力較差,投資機構在司法上處於相對強勢的一方,處置起來相對容易,因而平均處置周期能控制在兩年左右,也能獲得較高回報。
2、不良資產產品化運作模式
目前已有資產服務機構通過設立不良債權投資基金,投資者主要是高凈值客戶。由於不良資產的處置周期一般在兩年以上,因此資產服務機構需要加強流動性管理,甚至用自用資金提供流動性支持。在產品設計方面,可以直接設計期限為兩年的產品,也可以設置不同期限的產品對接不同需求的投資。
㈣ 商業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處置及清收的手段有哪些,誰能提供幾個
目前,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資產最常用的方法是依法收貸、常規催收、核銷和重組。但很多銀行家認為,未來三年不良資產證券化會成為較適合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處置方式之一。這些在瑞威資本的文章中都有介紹,你可以去官網上找找看。
㈤ 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具體方式有哪些,可以分點來寫嗎給五十財富值,分點來寫,三點以上
集中處置的方式
不良貸款的處置管理模式,從銀行的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內部模式和外部模式。我國商業銀行多數採用的是內部模式,即銀行通過內設機構,自主處置不良貸款。內部模式按照不良貸款的集中度劃分,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集中模式。銀行在信貸部門之外設立一個獨立的部門,專門負責處理不良貸款,稱為集中模式。信貸部門產生不良資產後,按照一定的程序,將不良資產全部移交到專門的部門進行處置。集中模式實現了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的分離管理。
分散模式。銀行內部不設立專門的不良貸款處置部門,由原經營部門各自管理處置產生的不良貸款,不同品種的不良貸款由原經營部門負責管理和處置。在分散模式下,銀行內部的每個經營部門,既承擔經營正常資產的職能,也承擔經營不良資產的職能。
半集中模式。介於集中模式和分散模式之間的不良貸款處置模式。通常情況下,銀行在總部設立專門的部門歸口管理全行不良貸款,實際經營依託各分行的不良貸款管理部門或崗位。由於沒有完全實現集中模式,管理上仍然是以層級管理為主,屬於以上兩種模式之間的過渡模式。目前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採取這一模式。
㈥ 論述題如何清收不良貸款
由於歷史原因遺留下來的不良資產較多,直接影響信用社效益,制約信用社生存和發展,為了清收不良貸款,搞活信貸資金,化解信貸風險,現提出以下不良貸款清收計劃:
一、清收計劃
1、認真落實貸款管理責任制,按照有關貸款管理規定執行。對違規貸款及時進行查處,對有關責任人採取扣發工資、停發工資下崗清欠等辦法限期清收。
2、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貸款發放和大額逾期貸款進行跟蹤監督,並對逾期貸款發生欠息的由責任人負責清欠,產生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3、對造成信貸資產嚴重損失的責任人堅持追查到底,運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協助其清收不良貸款,並落實到責任人。
4、從清理借款合同和擔保手續入手,摸底子、查漏洞、下力氣完善貸款手續,依據原借據重新立據、補辦擔保、努力進行補救和化解、使其符合法律規定。
5、對貸戶和抵押戶走、死、逃、亡、下落不明的分門別類地建立相關檔案,以備有關部門審查。
6、堅持每年年初對上年度貸款人本息回收情況進行全面稽核、考評貸款投放質量,對應收未收的落實清收責任,限期收回貸款。
7、同司法機關密切配合,對釘子戶、賴帳戶採取法律手段強制清收,盡一切可能把不良貸款比例降下來。
8、在清理兩呆貸款中可實行招標清欠和承包清欠,對於收回呆滯貸款按收回金額的給予獎勵、收回呆帳貸款的給予獎勵、對於收回利息和滯納金的按收回金額的給予獎勵。
9、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貸款,對確實無力以貨幣資產形式償還的貸款,可採取有錢還錢,無錢給物的收貸策略,對抵貸資產建立文檔登記制度,按抵貸資產性質、用途等,將其劃分類型區別處理。
二、清收措施:
1、簽訂清收合同,要求各社對本社責任職工督促清收,完不成任務到年未扣社主任責任工資。
2、各社主任與責任職工簽訂清收合同,並把清收任務與經濟利益掛鉤,嚴格按照《清收不良貸款管理辦法》執行。
3、對有關貸款責任人調離工作崗位或原單位的,清收責任必須跟蹤到位,並與其簽訂清收責任書。
4、實行全員清欠,不論是誰清回兩呆貸款堅決按照《關於對呆滯呆帳貸款清收的獎懲實施方法》執行。
㈦ 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處置及清收方法有哪些
1、主動出擊法
主動出擊法是指責任信貸員主動深入到借款人經營場所了解情況,催收貸款的方法。信貸員應經常深入到自己管轄的客戶中研究實際問題。將客戶群體分類排隊,在「好、中、差」的類別中突出重點開展工作。
本著先易後難,先好後差,先小額後大額,先近程後遠程,先重點後一般的工作思路,尋找切入點。堅定信心,反復多次的開展工作,並在所到之處一定要簽發催收通知書和辦理相關合法手續,以達到管理貸款、提高質量、收回不良貸款的目的。
2、化整為零法
不良貸款往往是本金歸還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難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不要單一考慮貸款本息一次歸還問題,應當化整為零。
視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每隔一段時間,就還一部分貸款本息,利隨本清。簽定歸還貸款協議書,分步進行。既能維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歸還貸款,直至貸款本息還清。
3、參與核演算法
貸款管理人員與客戶的工作關系,應當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應當經常深入到客戶中去,掌握客戶的經營狀況,幫助客戶客觀分析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找出問題的主要原因,使客戶能欣然接受,進而參與到經營核算中去。
通過真實的會計賬目作出進一步研究,提出增收節支的具體措施,提高客戶盈利水平,降低客戶的經營成本。並關心客戶的措施落實情況,力爭取得成效,促進不良貸款的收回。
4、幫助討債法
客戶在經營中大多存在應收帳款不能按時收回而且數額越來越大的現象。面對這種現實,信貸員應當准確掌握應收帳款的筆數、金額、拖欠時間及對方的基本情況。
深入分析、仔細研究,將應收帳款按易難程度,先後順序分類排隊,按先易後難的基本思路,親自參與清理應收帳款。清收成果應以歸還不良貸款為先,或部分歸還貸款,部分用於經營,而後對客戶應繼續提供幫助,不能放手不管。
5、藉助關系法
對借款人的配偶、兒女、親屬、朋友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選擇出有重要影響力的人物。與其進行接觸、交談、交往,達到融合程度,適時談其用意。
使之理解進而願意幫助,由有影響力的人單獨與借款人談還款問題和利弊分析,勸其歸還貸款,也可以共同與借款人討論貸款問題,尋找出還款的最佳途徑。
6、剛柔相濟法
面對不同脾氣秉性的借款人,應當採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軟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軟的,這就需要在實踐中體會摸索。避其強,攻其弱,採用剛柔相濟法,或先柔後剛或先剛後柔。論情、論理、論法層層深入,使借款人先從觀念上轉變,願意歸還貸款,然後再進一步開展工作。
㈧ 為什麼要加快銀行不良資產處置
(一)有利於金融機構的良性運行
建立「金融債權司法保障」機制,加快處置銀行不良資產,保障金融案件快立、快審、快執,加大司法保障力度,能夠有效地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減少由於創新金融制度所引發的風險、推動銀行的良性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金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和金融秩序的運行,法院需要針對金融機構的債權保障加強部門聯動。創新舉措,提高案件處理的效率,減少案件流轉中不必要的時間,降低銀行貸款不良率,減少金融機構在金改中遭遇的經營風險。
(二)有利於金融改革的深化
金融改革的基礎是穩定的金融市場和正常的金融秩序,而金融市場的主體便是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我國當前金融改革主要也是以金融機構為載體。法院加快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作為一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對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是一項改革得以深化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有助於銀企釐清自身風險並制定合理的規避措施,科學深化改革;另一方面,有助於減少金融機構在改革中所面臨的風險,可以有效地防止金融市場的動盪,確保金融改革可以在安全的軌道上運行,從而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基礎和助力。
(三)有利於實體經濟的振興
加快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有利於減少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維護地區金融市場的穩定,確保金融機構和關聯企業的正常借貸。從而為企業的生存、發展、轉型提供助力,振興實體經濟。使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減少不良貸款,從而釋放更多的資金,有力地推進企業的發展。追本溯源,金融改革的根本目的還是著眼於實體經濟的振興,加快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處置,可以間接使周轉困難的企業得到支持;使經營惡化的企業走上正軌;使破產企業得到重整和新生。促使金融與地方經濟互動發展,形成新型良性的銀企關系。
㈨ 如何做好小額信貸風控
1、風控不能顧頭不顧尾,也不能重貸後而輕貸前,流程讓風控「思維清晰」。
2、需要將風險防控落實在每個環節,貸前嚴格審核,最大程度避免欺詐風險;
貸中有效監控,對還款狀態進行實時監測跟蹤,避免貸後風險;貸後跟蹤管理,通過及時提醒還款、專業催收及相關法律手段應對逾期。
3、風險信息網信息完整,內容真實查詢簡便,實時查詢企業的工商變更、經營異常、開庭公告、裁判文書、失信信息、網貸逾期信息,環保執法信息,股權出質、動產抵押、股權凍結等信息,幫助用戶及時掌握企業異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