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現已經跑了,法院已經對我實施了強制執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貸款的房子會受到影響嗎
對於還在貸款中的房子的問題,如果自身是在沒有其他的方式償還債務的話,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會做相應的折算,進行拍賣或是折價償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1)債務人有套抵押的貸款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❷ 債務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強制執行嗎
債務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強制執行。
根據2015年5月5日公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法院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
第二十條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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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的條件: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2、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的規定
❸ 債務人有維一一套住房能否拍賣抵押欠款
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國公民在境內合法擁有用於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況。
「債務人唯一一套住房不得執行。」這個說法隨著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正式實施流傳開來。一時間,欠債人暗自得意,債權人惴惴不安,銀行也因此提高了不動產抵押貸款的門檻。
持有這種觀點的人真的是大錯特錯了,因為拒還房貸不僅會影響信用記錄,還可能面臨房產被拍賣的風險。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已經於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指出,對惡意拒還貸款的「老賴」,銀行有權拍賣其自住房。
銀行人士表示,去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該司法解釋中第六條明確表示,從2005年1月1日起,在民事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這就意味著,惡意拒還或者拖欠銀行貸款的人不用擔心房子被拍賣。但他表示,什麼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解釋並未做明確的規定,在具體執行中遇到了困難。如果「老賴」只有一套住房但又無力償還貸款,銀行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請進行查封,但卻無法拍賣,銀行資金無法收回,房貸業務出現巨大風險。同時,該司法解釋無疑刺激了惡意欠房貸者的拖欠情緒。
《規定》第一條明確表示,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銀行人士表示,這個《規定》出台意味著法院可以接收銀行申請,拍賣「老賴」這唯一一套住房。他表示,《規定》同時給了6個月的寬限期,但寬限期屆滿後,法院可以做出強制遷出裁定。不過他表示,關鍵的一條是該《規定》也明確規定,對於被執行人自己沒辦法找到房子住的,銀行也應為其提供臨時住房。臨時住房應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積標准確定。
對於租金確定方式,《規定》指出,租金由雙方協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無當地同類房屋租金標准可以參照的,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確定,而租金可以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同時,《規定》也體現了人性化,其第六條規定,被執行人屬於低保對象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
銀行人士表示,《規定》將釋放房貸風險,從而穩定國家的金融秩序。有了這個新的司法解釋,銀行的債權得到保證,可以繼續加大房貸業務的投放,貸款門檻會放低,政策也會更靈活。記者了解到,《規定》雖然已經出台,但銀行執行起來也要考慮具體情況。工行天津分行有關人士表示,《規定》出台後,他們還沒有因為有了法律的支持而採用《規定》中的辦法解決「老賴」問題。銀行人士表示,雖然對「老賴」有了更強有力的司法解釋,但銀行執行起來也會顧忌很多,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❹ 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債務人也沒有能力償還,但是債務人名下有套房子,而且也做了抵押,房子的價值能夠還
會通知擔保人,如果擔保人也沒能力償還,就會起訴貸款人,如果起訴也不能處理,就會拍賣貸款人的房子。
❺ 債務人有兩套房子,都做了抵押貸款,再起訴起作用嗎
是的,法院在擔保人有可執行財產時會拍賣房產抵債。除非擔保人只有一套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❻ 我有3套房子,一套抵押給銀行,貸款了。但是最近流動資金出現問題,不想還了,想把這個抵押房給銀行
抵押房不夠數,會繼續找你要。
你覺得,銀行賣房會比你賣得貴些?
❼ 債務人借抵押人的房產進行抵押貸款,現在抵押人的房產被拍賣的話,如何向債務人追責
1、行使抵押權,應當經過訴訟程序。
2、李不可以要求王平均承擔責任,李沒有選擇權。
3、需要計算。
4、不靠譜。拖著貸款公司。
5、唯一住房在一般情況下是無法執行的。除非房屋面積大或者被執行人有其他子女有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