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擔保人信用受影響嗎
只要債權人不起訴擔保人,擔保人的信用不受影響;
如果債權人起訴了擔保人,擔保人及時履行法院判決,信用也不受影響;
如果擔保人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Ⅱ 銀行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擔保人應根據所承諾的擔保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法》規定: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也可以在履行擔保責任後進行追償。
第五十七條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Ⅲ 貸款人貸款如果沒按期還款對擔保人有影響嗎
首先糾正一個錯誤,貸款人借款給借款人。
然後回到正題:銀行辦理的對公信貸業務,如果借款人未按時還款,則銀行後續可能會調整借款人的評級,正常情況下按期還款時借款人評級正常,發生欠息可能會調整為關注,而這個時候擔保人會多一筆關注類的對外擔保,就會對擔保人有影響。
Ⅳ 如果貸款人不能還貸對擔保人有何影響
如無力償還,擔保人要替被擔保人償還。但保人可以把房屋進行低債,拍賣,交易什麼的!要有擔保合同。基本無影響的,如果擔保人能償還的!
Ⅳ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是有一定的責任的。
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Ⅵ 銀行貸款貸款人還不上,擔保人將承擔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由於債務人遠走他鄉,屬於「住所變更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情形」,所以銀行在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後,法院對其廠房進行強制執行後仍不足償還債務的,擔保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Ⅶ 貸款人現在沒有能力還,擔保人會有什麼後果
擔保人償還借款後,向貸款人和其他保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的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