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兩人合夥開公司一方瞞著另一方去銀行貸款的並用自己的房產抵押請問另一方受連帶責任嗎
對外雙方任何一方都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內如果一方以另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Ⅱ 有限合夥企業能否跟銀行做抵押貸款
可以,但要滿足銀行貸款條件,比如:有抵押物擔保或有其他銀行認可的企業擔保。
有些企業也存在信譽貸款,這要銀行給予認定。
更具體的細節你還是去當地銀行進行咨詢。
希望能幫到您!
Ⅲ 3人合夥辦工廠,一人將公司抵押貸款,另一合夥人起訴他。
如屬於合夥企業,可以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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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未經乙方同意,合夥人用公司抵押貸款
萬一他還不起,然後執行的時候聲稱所有資產都是他的。這樣你這被動了,就算起訴能拿回一部分也是非常艱難。所以能分清責任是最好的。
例如搞成租賃合同,你租他的場地。你投入的資源是你的。這樣非常清楚的。
當然最好還是找個非常有經驗的律師來幫你出主意及寫合同了。 40歲以上的經濟方面的大律師所的律師。
如果你是股東可能更壞了,他是大股東可以做貸款決策,萬一還不上的時候,你又是小股東清償順序上在債權人之後【實際上也就是沒清償】。 所以最好是寫成租賃合同。
但也看一下他的貸款用途,合同期限吧。判斷未來不能清償的概率大小。最惡性的就是貸款後跑路。最好的就是還上貸款沒事了。
Ⅳ 合夥做公司合夥人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用途用於公司經營,實際不是用於公司,這樣對公司有什麼影響嗎
問:合夥做公司合夥人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用途用於公司經營,實際不是用於公司,這樣對公司有什麼影響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對上述方面均有明確規定。
第一、合夥的經營決策,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第二、合夥經營的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或者委託合夥人中的一個或數人執行。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該負責人對外代表合夥的利益,對內承擔經營管理職責。
第三、合夥經營的監督權,由全體合夥人共同行使或分別行使。
第四、合夥經營的結果,無論是由合夥負責人還是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人造成的,均應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Ⅵ 合夥企業可以貸款嗎
合夥企業可以貸款,但首先:取決於合夥協議是否有不允許貸款或擔保的規定;第二,合夥企業貸款GP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在這方面GP要自己想清楚;另外,如果要是普通合夥的話,GP之間也要商量好,別被別的GP貸了款結果自己要被要求還債。
Ⅶ 我的合夥人背著我把公司抵押貸款了,我該怎麼辦
頭上戴上黑色長筒襪,趁著月黑風高他們正在黑暗中慶功狂歡的時候,潛入他們的窩點,二話不說暴揍他們一頓。走的時候記得把窩點里值錢的東西能拿的能順的都帶走。————(分割線)
開玩笑。別當真。
找證據,報警,找律師。
Ⅷ 合夥人自己拿房子做抵押貸款逾期了,對我徵信是否有影響
合夥人房子抵押逾期了不會影響到你的徵信的,因為貸款屬於合夥人個人行為。要是公司逾期就會影響到你的徵信的因為你是股東。
Ⅸ 合夥抵押貸款其中一個被法院申請執行
一、房屋作為不動產在強制執行的范圍之內,抵押貸款的房屋,銀行進行財產保全並進行拍賣。
二、《司法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情況的,應當向其發出報告財產令。報告財產令中應當寫明報告財產的范圍、報告財產的期間,以及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法律後果等內容」。被執行人應當報告的財產范圍非常寬,《執行解釋》第三十二條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被執行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應當書面報告下列財產情況: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
(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三)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被執行人自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當前財產發生變動的,應當對該變動情況進行報告。被執行人在報告財產期間履行全部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報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