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教法律人士幫忙,擔保貸款,且現在法院需要強制執行問題
現在是在執行您,您應當向執行人員提供您擔保人的財產線索,若他有的話,應當先執行他的財產,沒有或找不到人的話,法院依據判決書是可以執行您的。您家的房屋是唯一居住的,不會被執行,但您的銀行卡上的錢是可以執行凍結劃走的,至於您家屬,若判決書上沒有她的話,暫不執行她卡上的錢,但法院可能又出裁定追加您老婆為被執行人。若真的沒有任何錢財,對方執行就很難了。頂多對您做司法拘留15日。祝您好運。
❷ 給別人擔保被法院執行會列入法院黑名單嗎
都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了,說明擔保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已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了。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❸ 2015年政府寫證明訂給我們,2017年村裡欠錢,抵押我們的房子,現在被強制執行,我怎麼辦
關於申請執行人張某某與被執行人新沂市高流鎮黑沙墩村村民委員會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我院在執行過程中於查封了被執行人所有的位於新沂市高流鎮東方嘉園的五套房屋(東方嘉園小區一期南面第一排從東向西第六戶,第八戶、第十戶,二期第一排從西向東第十一戶,二期從北向南第三排,從西向東第二戶),發帖人所稱房屋為一期南面第一排從東向西第六戶。在我院查封上述房屋後,范某某、劉某某對本院查封南面第一排從東向西第六戶、第八戶、第十戶三處房產提出書面異議,經審查,我院依法裁定駁回案外人范某某、劉某某的異議請求。
在我院查封涉案房產期間,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向我院反映有案外人侵佔我院查封的房屋,對一期南面第一排從東向西第六戶房屋進行裝修。我院再次前往上述房屋進行調查,並在上述房屋張貼查封公告及封條。
我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對上述房屋進行公開拍賣。後因無人競買而流拍,本院依法裁定,將上述房屋以流拍價抵償給申請執行人張某某。我院於2019年6月28日張貼搬遷公告,責令上述房屋佔有人於2019年7月13日前遷出房屋。搬遷期限屆滿後,涉案房屋佔有人仍未遷出,我院遂於2019年8月2日依法強制執行。
在我院執行過程中房屋佔有人畢某某到場,畢某某表示知曉我院張貼查封公告、搬遷公告,也認可撕毀封條裝修入住的行為,但從未向我院提出異議。我院對搬遷物品准備了安置點,但畢某某稱涉案房屋系其子居住,並且其子長期在外,很少在此居住,無需我院提供安置點,其將自行保管遷出物品。我院在執行過程中將遷出物品按照畢某某的指示妥善安置。
現畢某某已向我院提出書面異議,我院正在對其異議進行審查。
❹ 民間個人借貸村委會擔保是否有效
無效.村委會不具備貸款擔保人主體資格,因此村委會擔保貸款合同是無效擔保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最高院相關法律解釋規定:
《組織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擔保法》: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且該規定應為強制性規定。村委會作為一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屬經濟組織,更不屬公民或企業法人,因此不應屬於前述司法解釋所規定的保證人主體范圍。其提供保證違反了前述司法解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村委會不能作為擔保貸款的保證人!
附:大渡口區八橋鎮五一村民委員會與大渡口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八橋信用社、大渡口區永久拉絲廠借款合同糾紛上訴一案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部分內容以供參考:
一、1994年10月13日五一村委會與八橋信用社之間的保證合同的效力。因該保證合同成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實施以前,故對該保證合同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應當適用該合同成立時的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五一村委會關於其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人主體資格,且屬該法規定的保證行為的禁止性主體以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的上訴理由,均因其所引用法律皆屬其訂立保證合同以後才頒布並實施的法律,不能適用於本案而不能成立。但是,五一村委會訂立保證合同時的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雖對保證人的資格未作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且該規定應為強制性規定。五一村委會作為一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屬經濟組織,更不屬公民或企業法人,因此不應屬於前述司法解釋所規定的保證人主體范圍。其提供保證違反了前述司法解釋的強制性規定,其與八橋信用社所訂立的保證合同應為無效。故五一村委會關於其與八橋信用社之間保證合同無效的上訴理由成立。
❺ 擔保貸款,擔保人被強制執行
法定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清償順序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採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後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後償還。
❻ 村委會擔保貸款是否有效
顯然無效。村委會是一級政府組織,它無權擔保貸款。
❼ 給別人擔保被強制執行有失效期嗎
給別人擔保被強制執行有失效期。但是一般就是和執行申請人達成和解、提供執行擔保、出現執行承擔等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07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第二百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修正後的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並提供適當擔保的。
❽ 請教法律人士:幫朋友擔保貸款不能償還,被法院判了強制執行又未執行,我還需要還款嗎
既然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就證明對方當事人已經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了,只要申請執行了,你如果不還款,那就要做好時刻被執行的准備。
《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了強制執行的期限,但是並未規定過了期限就不能繼續執行了,因此,信用社要求法院繼續執行並不違法。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