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抵押合同就是貸款合同一樣嗎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要式合同、確定合同、從合同等。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像擔保類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等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存在的從合同,沒有主債務就不可能有對主債務的擔保,也不可能有擔保合同,所以抵押合同必然是從合同。
『貳』 關於貸款、擔保與購銷合同
現在的商業交易中,貨錢兩清的情況已經不多了,絕大部分都是賒帳,合同簽了不代表款已經付了,一般而言是先付定金,尾款可以有多種方式付,分期、延後、定期等等,根據購銷雙方協商的為准。
另外,企業不一定非要手上有足夠的現金才簽購銷合同,如果是這樣的話,生意都沒法做了。合同上會有付款方式,貨到馬上要付清款的合同並不多。
比較常見的是分批到貨,這樣銷售的回款就有周轉的時間。多數的時候,一筆交易需要1千萬,並不是說立馬要掏1千萬現金出來才能做成交易,可以分批分期的。其實做生意的人朋友間經常會有拆借,這也是其中的融資渠道,一般而言不會出現從銀行或擔保公司借不出錢來就毀約這么極端的情況。
『叄』 抵押借款合同
在抵押貸款業務中,借款人和貸款機構需簽訂書面的「抵押借款合同」。如「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兩部分。 借款合同應當約定以下事項: 一、貸款種類和用途 貸款的種類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只能用於購、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二、貸款的金額和利率 貸款的金額最多隻能為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的70%,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貸款的期限和還款方式 貸款的期限最高不能超過20年,目前實踐中的貸款期限一般在10年左右。還款方式一般有兩種:月均還款法和累進還款法。月均還款法指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償還額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累進還款法是指貸款期限內,逐年或每隔幾年遞增償還額,但每年或某幾年內各月均以相等的償還額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的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一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並不以它對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為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那麼它就應承擔違約責任,即使對方當事人並沒有因此遭受損失。對於貸款方來說,其違約行為主要指貸款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按時將借款交付借款方;對於借款方來說,其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就比較多,主要有以下行為: 1、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文件和資料,已經或者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3、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處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4、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將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出租、出售、轉讓、饋贈或再抵押的; 5、借款人使用貸款從事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活動的; 在同一貸款人的兩個以上(含兩個)分支機構取得貸款的。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押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五、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主要包括抵押人對抵押物的保管責任、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條件及方式等在一般情況下,借款方和貸款方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並為一個統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肆』 借款合同既有人擔保又有物擔保又有質押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伍』 物權法——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問題1在書上隨便可以找到,
我主要來回答下面問題。
2、未登記的抵押的效力要區分是否是必須登記的抵押物。車輛屬於依法必須登記的抵押物,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沒登記抵押不生效。如果車賣給第三人,因抵押還未生效,因此買受人有權取得該車輛。
3、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也未告知受讓人的,買賣合同無效,受讓人不能取得抵押財產。 已經經抵押權人同意,也已告知受讓人的,買賣合同有效,受讓人能取得抵押財產,抵押物出賣所得的價款應由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4、抵押物毀損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是抵押物的代為物,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陸』 物品擔保得合同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抵押擔保合同要明確:
抵押人、抵押權人
抵押標的物(庫藏商品)
抵押金額、抵押期限(抵押權存續期)
若到期未償還用什麼方法解決:法律訴訟或雙方協議
雙方法人(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蓋章
你 可以參考 銀行抵押貸款的合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