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進度階段一般都分為什麼
分為初審、審核、審批的三級貸款審批制度。
《福建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七條 管理中心應加強公積金貸款審核審批管理,建立初審、審核、審批的三級貸款審批制度。通過審貸會方式進行審批要加快審批進度。
第十八條 管理中心應加強對借款合同的管理,規范借款合同主要條款,對借款合同填寫的准確性和完整性開展日常性審查。
(1)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擴展閱讀:
《福建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相關法條:
第二十一條 管理中心負責貸後檢查、風險監測、貸款回收、擔保債權管理、借款合同變更、逾期貸款催收、不良貸款處置、貸款檔案管理等工作,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申請變更借款合同的,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經管理中心批准後依法簽訂變更協議。還款期內,借款人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2.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擔保方式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幾種?
【1】抵押擔保。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以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自住住房抵押方式擔保,應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書面抵押合同,由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抵押登記。
【2】質押擔保。借款人可以用國債、銀行存單等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質物。有價證券質押擔保,應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貸款金額一般不高於質物金額的90%。
【3】保證擔保。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認可的法人、自然人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貸款保證擔保,借款人應與法人或自然人、受委託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擔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法人或自然人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3. 買二手房一定要找中介來做階段性擔保嗎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沒有中介照樣買賣房屋 你可以與房主直接到房管局直接辦理有關手續 當然由於政府職能還沒有完全轉到「服務」上來 更由於貪官勾結不法中介為其魚肉百姓人為設置障礙 辦起來費力費時還得遭白眼兒生氣上火 若要煩人疏通不只欠人情也省不下多少錢 這是黑中介泛濫治理不絕反復回潮的一大原因 建行有專點辦理公積金貸款
4.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不可以。
1、擔保人在擔保期間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凍結狀態,是不可以提取的。
2、提取住房公積金主要需要有購房合同,裝修合同或者離職證明材料等。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然後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2、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3、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5. 西昌市擔保公司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收費標准
我不是西昌的,網路吧
6.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能不能中間變化
你好,保證:(1)保證人應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法定條件並且應該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擔保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3)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辦理完畢保證擔保的有關手續及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與保證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或撤銷等情況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新的擔保的,借款人須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有關手續。
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財產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第34條、第37條的規定。抵押財產范圍限於: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3)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4)借款人以其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的,應當以該房屋價值全額作貸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應高於貸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7)抵押登記辦理完成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辦理貸款發放手續。(8)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9)抵押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質押:(1)本辦法所稱質押為權利質押。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於質押的權利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出質的權利的范圍限於:①銀行定期存單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簽發的且不自動轉存的銀行存款單。②憑證式國債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代理發行並兌付的國家債券。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其他權利。(3)權利憑證載明的兌現日不得先於貸款到期日。(4)質權設定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移交權利憑證手續。移交的權利憑證為銀行定期存單的,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應當核押。(6)質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抵押加保證:(1)抵押加保證的兩種方式:①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指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保證責任解除,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分階段擔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證。抵押加一般保證指在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的擔保,同時保證人對處置抵押物不足清償債權的部分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共同擔保方式。(2)保證與抵押按保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
抵押加保險:(1)抵押加保險指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購買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險,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3)採取抵押加保險的,保險合同生效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
望採納,謝謝。
7. 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否需要擔保人
在泰州的話,對於外來戶口辦理貸款的,是需要擔保人的。關於公積金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不同的。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人,擔保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7)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擴展閱讀:
貸款步驟
1.進行交易房屋評估、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和還款方式 、進行交易房屋評估、確定貸款金額、雙方擬交易房屋(抵押物)的價值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 交易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中心根據評估機構出具的預評估報告、雙方交易價格及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對職工擬申請的貸款金額及期限進行預審,並向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貸款金額及期限預審確認表》 。
2.貸款需求備案 、准備申請二手房貸款的職工應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資收入及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由業務人員審核確認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是否正常,該職 工(配偶)工資收入證明是否真實、規范。
3.選擇貸款擔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抵押兩種,借款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選擇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在借款人所購住房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且房屋他項權證交受託銀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選定的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選擇抵押方式辦 理二手房貸款的,借款人所購住房應在貸款放款前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房屋他項權證交由受託銀行保管。
4.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自籌資金交付、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手續、領取房屋評估報告 、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自籌資金交付、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手續、自籌資金交付的方式交易雙方,既可在擔保公司(受託銀行)見證下交付,也可選擇由受託銀行監管支付。
5.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並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 、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並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 包括房屋評估報告 ,並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 包括房屋評估報告) 。
選擇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可由擔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貸款申請資料;選擇 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貸款申請資料。
6.銀行放款隨著銀行貸款利息的逐漸提高以及首套房貸的利率優惠取消,購房採用商業貸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 積金貸款越來越高。如果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採用公積金貸款是最劃算的辦法。
7、審核、審批 、審核。
8、簽訂借款合同等手續。
相關知識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基本條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貸款對象、貸款用途、住房貸款基本條件。
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8. 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選擇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抵押兩種擔保方式,應該怎樣選擇
借款人在所購住房未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前,可由兩名或兩名以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房產證抵押手續一經辦妥後,解除保證人的階段性保證,採用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各保證人須簽訂《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保證書》。
4、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自籌資金交付、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手續、領取房屋評估報告、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自籌資金交付、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手續、自籌資金交付的方式交易雙方,既可在擔保公司(受託銀行)見證下交付,也可選擇由受託銀行監管支付。5、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並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選擇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可由擔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貸款申請資料;選擇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貸款申請資料。
6、銀行放款隨著銀行貸款利息的逐漸提高以及首套房貸的利率優惠取消,購房採用商業貸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積金貸款越來越高。如果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採用公積金貸款是最劃算的辦法。
7、審核、審批、審核
8、簽訂借款合同等手續
9.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公司擔保么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不是必須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也可以住房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以安徽省為例。
根據《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採取住房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抵押、質押或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省直分中心實現債權的費用。
(一)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到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物的現值以合同價格、相關部門公布的基準價格核定的房屋價格或具有法定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價值為准;其抵押額不得超過抵押物現值的70%。
使用本項貸款購買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在借款人取得所購住房所有權和辦妥抵押登記之前,開發單位應向省直分中心辦理申報手續,交納保證金,簽訂保證合同,由開發單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採用住房置業擔保的,與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經省直分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為省直住房公積金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提供擔保。
擔保公司須與借款人、受委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同時有權要求借款人以住房抵押方式提供反擔保。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由擔保公司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三)單位集資建房應提供計劃、土地、規劃、房產等部門的批准文件。集資建房由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
不能提供擔保的行政事業單位,經省直分中心同意可由具有擔保資格的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借款人以國庫券、銀行存單作為質押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9)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擴展閱讀:
根據《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四條 借款人至省直分中心申請貸款時,個人和所在單位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省直、中央駐肥單位等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現役軍人配偶、轉業軍人,在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前提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適當放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的限制。
第五條 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
(三)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購買新建房、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於政策規定的比例;
(五)借款人所購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與省直分中心有按揭簽約關系;
(六)同意按照省直分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七)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託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職工的誠信記錄作為重要審批依據,對於出現下列情況的職工,省直分中心有權不予貸款或限制貸款:
(一)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在全額退款之日起滿2年後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情節嚴重的,在全額退款之日起5年後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超過正常申請額度的50%;
(二)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職工,省直分中心將保留不良誠信記錄5年,期間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個人信用記錄不符合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託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限於本市范圍內並用於本人家庭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