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額貸款公司實際業務有哪些
當然就是貸款。小額的貸款
2. 我在申請小額貸款,為什麼貸款公司的業務員總是要求我同時多申請幾家公司的貸款是有什麼內幕嗎
要貸款的話可以去你來貸網看看,是個貸款搜索平台,可以看看有多少人願意給你,你也可以比較一下哪個比較低、比較好,哪個比較適合你.....
3. 小額貸款公司會被取締嗎
不會啊,小額貸款公司推出的初衷就是給予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希望以此試點找到規范管理民間借貸的方式。所有的小貸公司都有一個共同目標,以後能吸收存款成為真正的銀行。從目前來看國家對此還是很謹慎的,個人覺得今後有可能發展為由銀行牽頭整合小額貸款公司,成立類似於村鎮銀行的金融機構。
4.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4)小額貸款公司停辦業務原因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5. 被小額貸款公司拒絕的原因有哪些
1、有不良信用記錄
信用記錄對於貸款申請人來說極為重要,擁有不良信用記錄就表明了你還款意願不強,或者說還款能力比較弱,這無疑會增加小額貸款機構的貸款風險,若報告上顯示的逾期記錄較多,多半是會被小額貸款機構拒絕的。
2、收入水平太低
我們在了解小額貸款機構的貸款產品時常常會看見其中有一個條件就是對申請人收入水平的要求,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水平,小額貸款機構會劃定一個收入界限,低於這個界限就說明不具備足夠的還款能力,所以常常會被拒絕。
3、不能提供銀行流水
銀行流水對於申請貸款同樣重要,小額貸款機構常常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近三個月到六個月的銀行流水,而很多人因為工作性質的緣故,不能夠提供正常的銀行流水,所以也容易被銀行拒絕。
6. 小額貸款公司的存在問題
(一)小貸公司資金來源渠道較窄。在「只貸不存」制度框架下,小貸公司主要以股東投入的自有 資本放貸。大部分小貸公司成立不久,就將資本金發放一空。 小額貸款公司則是面向「三農」和中小企業提供小額貸款「只貸不存」的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只能在注冊區域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放貸資金有限。
(二)小貸公司盈利水平較低,稅收負擔沉重。小貸公司盈利水平低原因有兩方面:從制度設計看 ,小貸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從銀行融資也有限,財務杠桿率低,股權回報率也低;從財稅政策看,沒有針對小貸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小貸公司稅收參照一般工商企業執行,須繳25%所得稅和5.56%的營 業稅及附加。
(三)監管薄弱,不到位。按照現有政策規定,小貸公司為非金融機構,從事類金融業務,未納入 銀監會或人民銀行系統監管,基本由地方金融辦牽頭,或由跨部門的協調(領導)小組來承擔。地方政 府在監管中往往只注重注冊資本、股東資格審查等准入監管,日常經營活動是否違法違規的現場檢查和 非現場監測往往缺失。
(四)個別小貸公司存在違法行為,內控管理水平低。一是部分小貸公司為其他公司提供注冊驗資 貸款,甚至向違法違規項目發放貸款。二是部分小貸公司貸款利息已接近或達到高利貸水平。三是雖未 發現小貸公司非法集資情況,但有小貸公司已涉足委託貸款業務,有可能轉化為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或非 法集資。四是制度建設相對滯後,普遍存在財務核算不規范、科技手段落後、信貸管理鬆散、風險管理 不到位、撥備制度沒有建立等問題。五是除部分高管和業務骨幹外,小貸公司員工多數沒有銀行從業經 驗,缺乏從事金融業務的知識和技能。 由於供需狀況改變,民間借貸的利率正在逐漸下滑。宏觀經濟形勢整體不好,小貸公司整體業務量都在下滑。目前來看,市場的有效需求在下滑,良性的客戶並不好找。
據業內人士介紹,宏觀經濟形勢和銀行信貸松緊狀況是影響民間融資活躍度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今宏觀形勢下滑的大背景下,央行的貨幣政策使得金融機構資金相對充裕,企業從銀行貸款難度相對降低,必然對民間借貸渠道的資金需求有所減弱……
7. 小額貸款公司因為個人負面信息沒有批下來,一般是什麼原因
第一,在人法網是否有被執行信息或者案件。
第二,信用記錄。
第三,負債情況。
第四,是否有提供虛假資料。
(7)小額貸款公司停辦業務原因擴展閱讀:
負面信用記錄也指央行建立的信用檔案中的不良記錄。不良信用記錄記錄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基礎資料庫,所有金融機構均可調用。目前有六種情況易導致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一、「睡眠信用卡」不激活還是會產生年費,若不繳納就會產生負面的信用記錄。
二、信用卡透支消費、按揭貸款沒有及時按期還款。
三、貸款利率上調,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或分期,產生欠息逾期。
四、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
五、手機號停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因欠月租費而形成逾期,也會造成不良記錄。
六、被別人冒用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產生信用卡欠費記錄。
對借款人的有關資格資質進行審查,是借款合同簽訂的前提,也是借貸行為必不可少的程序。審查的重要意義在於評估貸款風險的大小,進而決定貸款交易的成功與否。
一、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 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
(二)在實踐中沒有盡職調查,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造成信貸風險。
(三)判斷錯誤
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 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在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
8. 小額貸款公司所受監管部門是哪個監管部門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
正規的小貸公司只准許在本地開展業務,要親臨公司辦理,不得收取貸前費用或預扣利息,絕不會使用個人(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名下銀行賬號收取費用。
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貸款公司性質予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
一、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范圍:
1、辦理各項貸款;
2、辦理票據貼現;
3、辦理資產轉讓;
4、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5、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二、小額貸款公司不能經營的范圍:
1、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2、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事經營小額貸款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
3、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4、小額貸款公司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活動。
三、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原則:
1、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製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
2、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3、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4、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5、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