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發放的小額貸款讓事業單位的人員擔保是違規的行為嗎
銀行發放的小額貸款,讓事業單位的人員做擔保並不違規,畢竟如果你還款能力比較差的話,讓事業單位的人做擔保,是銀行保險的方式,避免你無法還款的情況下,可以讓擔保人去還款。
2. 差供事業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如果本人已貸款,能不能再做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人
只要你沒有出現貸款不良記錄,可以做貸款擔保,銀行根據的收入、資產情況也可以繼續給你發放貸款。
3. 我是事業單位人員,朋友找我擔保貸款,我怎麼拒絕他才能不傷和氣
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擔保的風險,不言而喻,不然你也不會提這個問題。
那麼如何拒絕?直接拒絕容易傷和氣,那我們只能來個婉拒。
正常情況下,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擔保人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所以你可以以自己也需要貸款,或者家人也需要你擔保貸款為由,如果你幫他擔保,那你的貸款或者你家人的貸款就批不下,影響以後規劃。
把他讓你的為難轉成為難他。
4. 事業編自身有貸款還可以幫別人擔保貸款嗎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5. 全民事業單位可以做貸款擔保人嗎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上面列舉了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不得為擔保人。這個等顯然是擴展到列舉單位以外了。關鍵的問題,就要看這個科研所的性質,研究的是否是公益事務或者國家重大的科研項目。這樣一說,你應該可以分清其是否具有擔保資格了。
6. 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當無押貸款擔保人嗎一
你好!這個是可以的,不過一旦對方無法及時還款,那麼擔保人就有幫助還款的責任,所以擔保人還是有很大風險的,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做別人的擔保人。
7. 事業單位給人貸款擔保,要是對方還不起了,我會不會丟工作,請懂的人告知,謝謝!
丟工作不至於,賠的傾家盪產有可能。別給人擔保,給人擔保和把自己錢借給他沒啥區別。
8. 我是事業單位人員,自己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能幫朋友擔保嗎應該怎樣拒絕謝謝!
擔保人有債務的,一般不適合做他人的擔保人。
你就這樣回答他:「我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處於還款期間,屬於有債務的,按規定不能做他人的擔保人。如果我做你的擔保人,銀行通過聯網系統能查到我有貸款沒有還清,不會同意我做你的擔保人的」。
從另外一個解度來講,擔保人只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比如有債務,但經濟能力減去債務後還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只要所擔保的數額不超過除去債務後的經濟能力,可以為他人擔保。
9. 朋友貸款 要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做擔保 讓我擔保 有什麼風險
樓上的兩位已經對擔保風險作了解釋:即你朋友到時還不了款,你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我不知道你朋友要你擔保的動機,也不知道你朋友與你關系鐵到什麼程度,但還是建議你不要輕易為他人擔保,原因有二:
一,現在銀行對個人貸款審查時,重點不是個人是否有穩定足額的收入來源來償還貸款,首先看重的是他提供的抵押是否可行,足額,一般抵押是可行的,不會再要求其他人的擔保措施的,銀行要求你朋友另外提供他人作擔保,也就是對他提供的抵押品並不十分認可,對他的抵押能力(還款能力)不認可,也就是銀行認為他還不了款的風險較一般人大.
二,如果你朋友有可行的抵押品而不擔保,那我也臆測兩種可能,一是他的抵押品為其他貸款作了抵押,不能再為該貸款作抵押了,也就是他的銀行負債比較大,那他需要償還貸款是否超過了他的綜合還款能力也就是個問題,二是你朋友本就無意用自己的有價物品為貸款作抵押,那他找你擔保的對機就有待考慮了.
10. 事業單位能為本單位職工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嗎
一般是不能擔保的,如幼兒園以及政府下屬的事業單位等。擔保法都有明確規定不能擔保。即使擔保法沒有明確否定的也好,要是為他人提供擔保,這會涉及到財產糾紛,負責人超權決定將有可能承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