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朋友那我身份證,去銀行貸款,或是擔保人,我本人不簽字和我有關系嗎
按說,你本人不到場,不簽字,
別人拿你的身份證也是貸不到款,簽不了擔保協議的。
銀行會審核持證人和證件是不是同一個人。
當然,凡事都有例外,
不排除有銀行里的人與外人勾結,你不到場也辦了貸款、做了擔保,
這種可能存在,但很小很小。
如果將來找你還款,你也可以說不是你簽的字,不用承擔責任。
你真正要擔心的是,你朋友拿了你的證件,去什麼小貸公司、財務公司,
借了高利貸,那你就麻煩大了。
『貳』 貸款合同,其中一個擔保人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這個貸款合同是否有效還是只是免除了該擔保人的責任
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不影響合同對其他實際簽章人員的效力,也就是說合同還是有效的
對於擔保人,由於其沒有直接在合同上簽字確認,是否對其有效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簽字人得到授權,或者合同其他方有合理理由認為簽字人得到授權,那麼擔保人還是要承擔合同責任
2、排除上一條的情況的話,擔保人不承擔合同責任
『叄』 申請銀行個人貸款需要面簽嗎
需要面簽
一、定義:
銀行面簽,是指借款人(連同共同還款人或擔保人)攜帶合法有效證件原件、手章及貸款所需費用,到貸款銀行交納貸款所需費用並進行面談及簽字的手續。
二、銀行面簽必備材料:
1、買方備件:
(1)已婚(夫妻雙方都要到場):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暫住證(外地戶口)、雙方學歷證(高中以上學歷需要提拱)、收入證明、流水、營業執照副本加公章(國企、事業單位、世界五百強不要)、工作證(私企單位不要)、所面簽銀行的卡。
(2)未婚: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外地戶口)、學歷證(高中以上學歷需要提拱)、收入證明、流水、營業執照副本加公章(國企、事業單位、世界五百強不需要)、工作證(私企單位不需要)、所面簽銀行的卡、買方需要增加擔保人和借款人面簽時要同時到場。
註:如果是二套面簽時需要提拱第一次購房時的產權證、借款合同(結清證明),若產權證上的物業地址與借款合同的物業地址不一致需要提拱物業或居委會開具的物業地址一致證明。
2.賣方備件:
(1)業主本人產權證(已婚的夫妻雙方都要到場)已購公房要原購房合同(如有限制性條款需要單位開具放棄優先購買權或同意出售證明)、央產房要央產上市表、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所面簽銀行的卡或活期存摺。
(2)賣方離婚:房產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需要提拱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如產權不明晰需要原配偶到場),若在離婚後購買的需提拱離婚證和契稅票.
(3)賣方喪偶:需要提供繼承公證、死亡證明。
三、面簽流程:
對於大多數開發商來說,一般都是付完首府簽完合同,然後和銀行簽訂初步的資料,然後補齊資料,等開發商這邊合同出來了,還有發票什麼的也一並出來了,銀行進行資料審核,就會要求過去面談。
『肆』 請問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嗎或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拿來的個人擔保書填好蓋了單位的章,屬於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如下情況下,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一)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伍』 銀行辦理貸款,審核通過後是不是要本人帶身份證去面簽啊可不可以是別人代簽
這樣說吧,簡潔明了點。
1、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或者客觀存在的現象內大多業務、事務均可代理或授權代理,比如說:我自願主動把銀行卡給你密碼也給你取錢,這就是授權代理的一種。
2、僅在貸款申請書上簽名一般會有事,因為他是申請而已。貸款涉及的流程i啊多多很
3、存在一定潛在的風險,相關個人資料落入別人之手,就和菜刀理論一樣 正常切菜和犯罪凶器
4、銀行個人貸款幾個主要環節必須本人和配偶或擔保人親自到場面簽
5、本人從業經歷未發生也未遇見個人貸款有委託授權的,都是自己辦理的,銀行也要求自己辦
『陸』 貸款擔保人必須去銀行簽字嗎
一、貸款擔保人不親自到場擔保能生效嗎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銀行貸款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如果經鑒定擔保合同非您本人簽字,擔保合同無效。
二、銀行貸款擔保人手續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個問題是需要看具體的情況的,一般情況下貸款擔保人是需要到場的。
『柒』 貸款擔保人不親自到場擔保能生效嗎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雙方無合同,則擔保關系不成立。不需要擔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四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7)銀行貸款擔保人不是面簽擴展閱讀: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捌』 銀行貸款擔保人沒有面簽的有效嗎
能提供擔保人,銀行審批放款的幾率高,面簽只限貸款本人。
我公司一般比較認可,能提供擔保方的客戶,面簽拒貸的風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