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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擔保程序

發布時間:2021-05-29 23:24:42

1.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擔保方式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國銀行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採用抵押、質押擔保方式。 1、公積金貸款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以所購買住房作為抵押物。 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並按本市房地產權登記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公積金貸款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 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質押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利憑證移交等手續。 3、抵押物部分毀損,不足以償還借款余額的,借款人應就不足償還借款余額部分補充新的擔保。 4、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2.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在顯示擔保錄入什麼意思

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交一定的擔保金,擔保錄入就是開發商已繳納了擔保金,可以貸款。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公積金貸款擔保程序擴展閱讀: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

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3.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程序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的條件

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商品住房並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
1、具有市城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本人及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並按規定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
3、已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並預付30%;(144平方以下住房20%)以上價款;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與市住房貸款擔保服務中心簽訂貸款擔保合同,並同意以所購房產作抵押。
二、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額度

可貸額度=借款人夫婦月繳存公積金額÷繳存比例×40%×12×貸款年限

目前我市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借款人未婚或單身的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借款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或在外地繳存公積金的憑相關證明可視同雙職工計算貸款額度。
三、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期限

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最長期限為30年,還款年齡統一延長為男職工65歲,女職工60歲(縣處級及具有高級職稱以上的女職工65歲)。
四、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登記備案購房合同或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
2、預付款收據
3、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4、貸款申請表3份(單位蓋章)
五、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服務費的收取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服務費收費標准為貸款額度×貸款年限×1‰,目前貸款擔保服務費只按收費標準的50%收取,有自然人擔保的在此基礎上再減半收取。擔保方可以按實際時間計算擔保費用,對提前還貸的貸款人,余期擔保費用予以退還。
六、申請辦理公積金(組合)擔保貸款的程序

簽定購房合同(二手房簽定資金託管協議),付清首付款—公積金中心窗口申請受理—擔保中心審核收費,出具保函—公積金中心審批—銀行憑審批的擔保函等手續發放貸款。

4.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可選擇

1、保證:(1)保證人應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法定條件並且應該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擔保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3)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辦理完畢保證擔保的有關手續及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與保證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或撤銷等情況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新的擔保的,借款人須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有關手續。
2、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財產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第34條、第37條的規定。抵押財產范圍限於: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3)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4)借款人以其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的,應當以該房屋價值全額作貸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應高於貸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7)抵押登記辦理完成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辦理貸款發放手續。(8)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9)抵押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3、質押:(1)本辦法所稱質押為權利質押。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於質押的權利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出質的權利的范圍限於:①銀行定期存單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簽發的且不自動轉存的銀行存款單。②憑證式國債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代理發行並兌付的國家債券。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其他權利。(3)權利憑證載明的兌現日不得先於貸款到期日。(4)質權設定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移交權利憑證手續。移交的權利憑證為銀行定期存單的,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應當核押。(6)質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4、抵押加保證:(1)抵押加保證的兩種方式:①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指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保證責任解除,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分階段擔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證。抵押加一般保證指在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的擔保,同時保證人對處置抵押物不足清償債權的部分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共同擔保方式。(2)保證與抵押按保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
5、抵押加保險:(1)抵押加保險指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購買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險,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3)採取抵押加保險的,保險合同生效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
第二十六條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房產抵押為主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抵押值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規定比例。組合貸款的抵押權人分別為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
第二十八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借款人對抵押物無權出售、出租、變更或饋贈。
第二十九條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抵押的,抵押期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抵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抵押期間借款人擁有使用權,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完整的責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收執的抵押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遇有統一拆遷規劃時,借款人應事先通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並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前結清貸款或更換抵押物。
第三十二條在借款人結清全部貸款本息之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5. 住房公積金貸款幫人擔保需要什麼手續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望採納

6. 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申請。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託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
2、調查。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對個人信用報告、家庭現有房屋狀況、首付款比例、擔保是否足額、借款人收入及負債等事項進行調查。
3、審核。管理中心根據受託銀行的調查結果,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貸款的決定。
4、簽約。受託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5、擔保。受託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在簽約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等擔保手續。
6、發放貸款。受委託銀行拔付資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7. 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貸款擔保的程序問題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的條件

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商品住房並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

1、具有市城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本人及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並按規定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

3、已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並預付30%;(144平方以下住房20%)以上價款;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與市住房貸款擔保服務中心簽訂貸款擔保合同,並同意以所購房產作抵押。

二、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額度

可貸額度=借款人夫婦月繳存公積金額÷繳存比例×40%×12×貸款年限。

目前我市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借款人未婚或單身的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借款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或在外地繳存公積金的憑相關證明可視同雙職工計算貸款額度。

三、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期限

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最長期限為30年,還款年齡統一延長為男職工65歲,女職工60歲(縣處級及具有高級職稱以上的女職工65歲)。

四、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登記備案購房合同或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

2、預付款收據

3、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4、貸款申請表3份(單位蓋章)

五、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服務費的收取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服務費收費標准為貸款額度×貸款年限×1‰,目前貸款擔保服務費只按收費標準的50%收取,有自然人擔保的在此基礎上再減半收取。擔保方可以按實際時間計算擔保費用,對提前還貸的貸款人,余期擔保費用予以退還。

六、申請辦理公積金(組合)擔保貸款的程序

簽定購房合同(二手房簽定資金託管協議),付清首付款—公積金中心窗口申請受理—擔保中心審核收費,出具保函—公積金中心審批—銀行憑審批的擔保函等手續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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