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三、加大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一)放寬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二)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貼息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各負擔一半。經辦金融機構的手續費補貼、呆壞賬損失補貼等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三)鼓勵各省級和省級以下財政部門利用擔保基金為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具體管理政策由各省級財政部門牽頭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B. 中國銀行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規定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由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貸款人應與當地政府委託運作此項擔保業務的信用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雙方簽訂貸款擔保合作協議中應明確貸款擔保機構向借款人承諾提供的擔保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機構應在經辦銀行開立貸款擔保基金專戶;小額擔保貸款責任余額不得超過貸款擔保基金賬戶余額的五倍;擔保機構應在收到銀行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的期限內,履行代位清償責任。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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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勞動局小額擔保基金的具體操作
一、什麼是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大決策,是為了解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其開辦資金、流動資金出現暫時困難或短缺,由各級政府部門出資進行擔保、由指定商業銀行進行辦理的小數額、中短期貸款。
二、具備什麼條件的人,可以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
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本區(包括省市屬、中央屬駐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以下簡稱貸款擔保申請人),並已辦理《再就業優惠證》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的決定》(2002年11月28日)下發以後在工商行政部門注冊、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直接到泰安市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
三、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應提供那些材料?
貸款擔保申請人必須持《再就業優惠證》、工商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或繳費單據、社區證明、反擔保措施(需一名全額撥款單位在編人員或兩名勞動合同期內的在職職工擔保)、驗資報告書。由擔保中心經辦人員審核後,貸款擔保申請人可填寫《泰安市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審批表》。
四、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和期限有什麼規定?
個人小額擔保貸款額不超過兩萬元,對下崗失業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並安置下崗失業人員5人以上的,可適當擴大規模,但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兩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擔保中心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並按銀行有關規定提供反擔保措施。
五、小額擔保貸款的利率是多少?是否還有其他優惠政策?
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不得向上浮動。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由擔保中心在審定貸款時予以同時確定,按季匯總向區財政局推薦報批,待財政部門批准後給於貼補貸款利息。借款人按規定向經辦行交納後方可持經辦行開具的「貸款利息通知單」到擔保機構領取貼補息,展期不貼息。微利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鍾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託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
六、擔保中心受理貸款擔保申請人申請後多少天內,辦理銀行貸款手續?
擔保中心受理貸款擔保申請人填寫的申請表後,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對其經營項目的可行性及資金、資產、還貸能力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要及時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擔保條件的,在三天內將批准貸款數額、批准貸款期限和有關資料按時傳送到經辦銀行。
七、銀行在接到擔保中心審批表及相關資料後,多少天內給予辦理貸款?
在接到擔保中心審批表及相關資料後,經辦銀行按照借款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貸中審查及企業調查,符合條件的在接到貸款審批表後三日內給予辦理。
D. 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第七章 監督管理和責任
第十八條 經辦銀行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貸款項目是否屬於貼息項目進行審核;
(二)對貼息貸款的使用方向進行監督,確保貼息貸款用於微利項目和符合要求的小企業;
(三)單獨設置貼息貸款業務台賬,妥善保管貸款合同及相關業務憑證,配合有關部門檢查;
(四)認真做好貸款貼息的審核、申報工作;
(五)根據有關規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 擔保機構應積極做好對借款人的擔保服務工作,對擔保的貸款項目、貸款金額、發放時間、期限、利率等進行認真核對和確認。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轄區內貸款貼息的申請、審核工作;
(二)做好與有關部門及經辦銀行的協調、配合工作;
(三)按有關規定認真審核貼息申請,及時撥付貼息資金,提高貼息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強對貼息資金的監督與管理,保證貼息資金專款專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貼息資金使用情況,及時處理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貼息政策落到實處;
(五)加強對擔保基金風險補償資金和貸款獎勵性補助資金的管理;
(六)根據規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專員辦負責對當地貼息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不定期的開展檢查。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和小企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銀行等有關機構未能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導致騙取財政貼息資金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銀行等機構按各自的職責承擔責任,並共同負責追回貼息資金,登記借款人和小企業的不良信用記錄。
第二十三條 對經辦銀行虛報材料,騙取財政貼息資金的,財政部門應追回貼息資金,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擔保機構未認真履行職責,或虛報材料、騙取挪用財政貼息資金的,財政部將採取責令糾正、追回已貼息資金等措施,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 求冀財社 2013 127 關於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的通知
1.公司實行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各核算主體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2.公司對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3.利用數據管理。通過數據建立全面管理,事先預算,事中控制,事後核算,考核評估,分析,總結。
補充:
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若經審查發現有以下情況之的,主管會計將拒絕或推遲付款:未按公司規定執行審批流程;付款與發票、合同以及付款申請單不符;付款由於現金狀況而推遲;對於超過部門經理審批許可權的付款申請,沒有主管領導的審核簽字;超預算付款申請沒有申請部門經理、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超預算付款申請沒有申請部門經理、主管領導匯簽. 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范圍、許可權、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准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未被批準的付款申請退回原申請人。 經過批準的付款申請轉交給出納執行。 主管會計只有權簽署其審批許可權內的付款,超過審批許可權的付款申請應根據付款金額的大小交由有權人審核。 4.辦理支付。出納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業務。堅持復核制度,嚴格執行授權人審批制度,款項收付必須根據會計稽核編制並簽名的收付憑證,進行復核後,再行辦理,對不真實,不合法和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業務,不予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並在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後每10,20,30日將收、付款憑證做現金及銀行存款收、付日報表返回財務部會計。 出納按會計制度,設置並掌管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按帳號分開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反映各項資金的收付、結存情況,保證現金日記帳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嚴格遵守核實的庫存現金限額,做到不任意「坐支」,不以「白條」借支單沖抵庫存現金。保證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日結出餘款,月終按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逐筆核對清楚,如有錯記、漏記、應查找原因,及時更正,如有未達帳項,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款調節表」調節相符,對未達帳項要逐筆列示,並及時查詢。月終應與會計核對帳帳、帳實是否相符,如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調帳。
F.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二、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
(一)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以下簡稱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各省級財政部門(含計劃單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適當比例的資金,用於建立和完善擔保基金的持續補充機制,不斷提高擔保基金的代償能力。中央財政綜合考慮各省級財政部門當年擔保基金的增長和代償情況等因素,每年從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對省級財政部門的擔保基金實施獎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
(二)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的有效獎補機制。中央財政按照各省市小額擔保貸款年度新增額的一定比例,從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中安排一定的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業績突出的經辦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信用社區等單位的經費補助。具體獎補政策和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政策由財政部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年度發放回收情況、擔保基金的擔保績效等另行制定。
(三)進一步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管好用好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保證貼息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撥付審核許可權下放至各地市級財政部門。各地市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簡化審核程序,加強監督管理,貸款貼息情況報告制度由按月報告改為按季報告。
G. 擔保公司為向銀行貸款的借款人提供擔保,按要求向銀行存入了5%的擔保基金,這個擔保基金與擔保金是一回事嗎
1、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是指專戶儲存於經辦銀行,封閉運行,專項用於擔保機構為借款人貸款向經辦銀行提供擔保的基金。
2、專業擔保公司如果與貸款銀行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那麼,擔保貸款就要向貸款銀行存入擔保保證金,一般來講,保證金按貸款的10%—20%存入,具體存入多少保證金,取決於擔保公司和銀行的合作協議,定多少存多少。如果客戶還不了,那麼銀行是要在擔保公司的保證金里扣的。不足部分銀行除追收貸款戶外,同時也要向擔保公司追償。
3、如果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沒有建立合作關系,銀行可能要求擔保公司全額質押。
4、還有一種是保證基金。保證基金是一種集體投資計劃,保證在指定日期讓投資者收取預先訂定的金額。保證的金額可包括本金的若干百分率。部分保證基金更會提供高於本金的額外回報率保證。
H. 有誰知道小額擔保貸款管理存在的問題嗎
1、資金回報率低。就算銀行同期存款的4倍利率,因為不能吸收存款,刨去業務成本和呆壞賬,年回報10%撐死了,搞這個主要為了轉變村鎮銀行
2、轉變村鎮銀行難度大。難度很大。。。國家有相關規定,具體不講了
反正我認為現在大家搶著搞這個都是因為不明白相關政策,或看中了未來的那一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