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給別人銀行貸款做的擔保怎樣才能撇清自己的責任
給別人銀行貸款做的擔保,需承擔擔保連帶責任,無法免責。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B. 替別人擔保貸款,我該承擔什麼責任
一、如果你朋友通過擔保公司把你的房子抵押向銀行貸款,需要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你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如果A做生意賠了,銀行起訴的是他,要他還錢,且可以申請你的房屋優先償還;當然銀行也可以不申請你的房屋優先償還(不過,這樣操作銀行有失誤的風險,銀行內部有法律人士,故銀行放棄的可能性較小)。再說,你朋友的房屋是分期付款(可能是按揭吧),他的房屋是否也抵押了?如果他的房屋是否也抵押了,那他房屋所抵押的銀行有優先權,即使後來用你房屋抵押的這個銀行要主張權利,也要先償還前一個銀行的,還清後剩餘的才能還後一個銀行的,後一個銀行不會不考慮這個問題的。綜合以上,可以看出,銀行大多會申請你的房屋優先償還(除非你和銀行的上下關系都很好,而且他們願意為你承擔失職的責任)。
C. 幫朋友做貸款的擔保人,怎樣才能降低自己承擔的責任啊
你的想法不切合實際:只要是擔保人,就要承擔反擔保義務,即貸款人不歸還或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要進行代位清償,因此,切合實際的辦法是不能隨意為別人進行擔保,僅供參考。
D. 幫人擔保貸款有什麼責任,風險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不僅要作為擔保人的聯系人,協助督促貸款人按期還款,就是萬一貸款人不能按期還款,也可能被債權人起訴,代替貸款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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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需要知道,幫別人貸款的話,自己的信用記錄中是會增加一個項目的,就是別人的貸款記錄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當然如果他人能夠按時還款,沒有任何拖欠的話,擔保人的信譽是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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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我們要看擔保額是不是自己能夠承擔,如果是三萬五萬的擔保i,即使別人不還款,自己也能幫他還的,那麼就沒有問題,如果自己的還款能力在10萬之內,動輒幫他人擔保100萬的貸款,那麼風險是十分大的,容易傾家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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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需要分析,自己與貸款人的關系,如果知根知底,十分了解他的消費習慣。例如沒有信用卡,沒有不良記錄,花錢不十分大手大腳,屬於比較靠譜的那種,而且貸款屬於日常貸款,像住房貸款,不涉及投資貸款,那麼是可以商量的。至於投資貸款,小編認為風險很大,可以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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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編再次提醒下,貸款有風險,擔保也有風險。如果非是自己的親戚和好朋友,建議不要擔保。
E. 擔保人怎麼樣不用承擔責任
很多朋友出於好心為他人做了擔保人,可是,借款人由於一些原因無法償還貸款,那麼,擔保人就需要為借款人就有責任替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是出於好意,可最後卻成了「替罪羊」,這讓作為擔保人的你又情何以堪呀。那麼,擔保人要如何規避擔保責任風險呢?
情況一:在貸款中,債權人使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簽訂保證合同,可被視為無效合同,無需承擔還款義務。
情況二:若是因為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債務人和債權人合夥誘騙,那麼只要有證據證明,在法律上擔保人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情況三: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與擔保人未約定保證期限,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的半年內,向保證人主張還款許可權。若債權人半年內沒有行使許可權,視作主動舍棄。擔保人將不受擔保責任影響。
這里還要提醒大家,做擔保人也是可以控制風險的,如沒有特殊情況,擔保人最好選擇普通擔保,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擔保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