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作為貸款擔保人需要付哪些法律責任
當然是擔保責任了,簡單來說,借款人不還款 你作為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責任 具體這里邊還有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 一般貸款擔保都是連帶責任擔保
⑵ 貸款擔保人法律責任是什麼
您好根據貸款擔保第一節第六條法律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
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
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
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
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
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第十七條 當
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
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
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
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
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
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
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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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
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
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三節 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
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
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
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
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
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
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
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
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具體的您說的也不詳細,所以無法判斷,但您可以參照上述相公法律法規可大致判斷您父親的責任!同時建議您到當地律師事務所咨詢,希望可以幫到您!
祝;生活愉快!
⑶ 貸款擔保人條件是什麼,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所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時須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也就說非正常情況下擔保人需要還,也就是承擔擔保責任,但還完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⑷ 貸款擔保人在法律上負什麼責任
你們是擔保人,當然要負責,如果貸款人還不上,由你們承擔,之後你們再向貸款人追償。
⑸ 請懂法律的指點 ,關於貸款,擔保人的問題
先來明確幾個概念
首先擔保分物保(也就是抵押、質押)和人保,所以a和b是保證人身份
其次,保證人分兩種,一般保證人和連帶保證人。a和b的保證合同中如果有「當C不能還款時,由我還款」這種字眼時,是一般保證人身份。如果沒有上述字眼,則推定為連帶保證人,所以要先確定保證人的類型。
一般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信用社在向c請求還款之前不能向一般保證人請求還款。但連帶保證人沒有這個權利,也就是說信用社既可以向c要錢,也可以向連帶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人不能拒絕。不過無論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還款後都有向c追償的權利。這個身份還要看你們簽訂的擔保合同來確定。
第三,關於a、b之間的關系,如果約定了份額就是按份,各自只承擔自己那份,信用社不能多要。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就是連帶責任,信用社可以向任何一個保證人要求清償全部債務,當然一般保證人此時還是享有先訴抗辯權的。
接下來是你的問題
1.信用社已經超額凍結,先不論這個行為的合法性,就這個擔保來說,信用社已經選擇了向c要求清償並能夠得到清償,所以無權再向保證人請求清償,a和b都不必擔心
2.如果c被凍結的存款能清償,信用社還向a請求清償,那麼這個請求沒有法律依據,a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參照《物權法》的擔保編(《擔保法》的大部分條文已經被《物權法》取代了,所以不要看了)
如果c的存款不能清償欠款,信用社也只能向保證人請求清償c還不了的那一部分欠款。
3.如果真的連那12萬也不能償還的話,那a只須在約定的份額內還款即可,也就是只能比那個份額少,不能比那個份額多
4.a可以向c和b追償,但是有順序和份額規定的:
a必須先向c追償,此時可追償的債務是全部債務。
若c無法償還或者無法全部償還,a才可以再向b追償,但此時追償的份額,應是c未能償還的那部分債務中b應當承擔的份額(有點繞,也就是說這時候你們擔保的人不能還債了,你們兩個保證人應該共同承擔c不能還的那部分,要出錢大家一起出。至於誰出多少,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平均分)。
這個順序是法定的,但是份額是合同約定的,沒有約定就平均分。
寫的有點多,有問題的話再問我,希望能幫到你。
⑹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十萬火急!
無論何時,擔保保證人的風險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章節弄清楚何謂保證、保證人;以及保證的方式。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從以上條款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⑺ 貸款擔保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作為擔保人,你父親承擔連帶責任,即還款責任,但之後可以向他的朋友追償,不到萬不得已,信用社是不會接受用東西作抵押的。
⑻ 關於貸款、擔保人的一些法律問題
給別人擔保是對自己權利的一種處分當然也要承擔由此而帶來的義務。可以找被擔保人追償。
⑼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
(1)連帶保證是只要債務人到期不還款,債權人就可以選擇債務人或是保證人索要債款;
(2)而一般保證人的責任則有不同,應是在債務到期債務人不還款時,在借款糾紛未經法院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責任。
2、法律還規定:如果在簽擔保合同時,未約定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視為連帶保證。所以,你說沒有明確說明是什麼保證的,按連帶保證處理,也就是說:如果到期你叔叔不償還,信用社可以選擇是起訴你叔叔還是起訴你們全部6個擔保人、還是只起訴其中一個擔保人來償還全部債務。
3、「我和我父親只簽名,其他的都沒填寫」:
(1)在擔保人處簽名、或是在擔保合同中簽名,是有效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
(2)其他的什麼都沒寫,應是連帶保證了,對你不太有利。
4、「我叔叔不還,我家應當承擔什麼責任?承擔多少 ?」:
(1)你叔叔不還,你家應你對你叔叔的全部貸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至於你家會承擔多少,要看信用社如何選擇,如果選擇起訴全部6個擔保人,你和你父親可能承擔全部債務的各1/6,你們父子總共承擔全部債務的1/3。如果銀行只起訴6個擔保人中的一個要求承擔全部債務,也可能要承擔全部債務。
5、「如果我叔叔有意不還,或者銀行有意幫他隱瞞財產?我家又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他和那個信用社主任的關系不錯!」:你家可以向信用社提供你叔叔的財線索,並且最好留下證據,如果信用社在你提供你叔叔的財產線索後怠於對財產採取保全並訴訟執行措施,你家可以主張在你們提供的財產線索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
7、「現在找我擔保,因為他是我叔叔,我又沒辦法說不!因為我家和我叔叔的關系,銀行會不會讓我家承擔全部責任? 」:
(1)沒辦法說「不」:那就有可能要因為你的顧面子承擔責任和損失了。
(2)銀行不能因為你和你叔叔的關系而要求你承擔全部責任,只應因你在擔保合同中的作用要求你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果是連帶保證,即使他不是你叔叔、而是你兩不相乾的人,銀行也一樣可以要求你承擔全部責任。
(3)當然,你和你父親以及其他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為你叔叔還債後,可以在所償還債務的范圍內向你叔叔追償。
8、「擔保人里有我叔叔的二兒子,可以不可以要求讓他全部承擔?」:你無權要求,但銀行有權要求他二兒子全部償還。
9、「如果銀行讓我和我父親承擔,我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檢察貸款人的財產?如果我質疑他有能力償還而不償還,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措施?」:
(1)法院不會主動去「檢查」他的財產,即使你要求。如果你認為他有財產,可以將財產線索提供給銀行和法院。但如果是連帶保證人,只要銀行起訴了你,你無權要求在沒有就你叔叔的財產起訴或仲裁前不得讓你還債,就因為這是連帶保證。
(2)在債務到期後,可以將你叔叔的財產線索提供給銀行,如果銀行在接到後不及時採取措施,你可以向法院提交你已經及時通知銀行債務人財產線索的證據,從而主張在你所提供的財產線索范圍內免除你的擔保責任。
10「財產申請保全,向法院申請還是向信用社?如果他們之間有溝通,申請會不會被扣?」:
(1)財產保全,是原告或反訴人的權利。如果你是被告、且是連帶保證人,無權申請財產保全。
(2)如果申請財產保全:只能向法院申請,銀行無權接受保全申請或是採取保全措施。
11、「如果銀行要求我家全部承擔?我可以不可以申請承擔部分?幾率多」:
(1)如果你是連帶擔保人:不能申請,沒有可能。
(2)如果合同中明確寫明你是一般保證人:在銀行沒有就你叔叔的財產起訴或仲裁、並執行前,不能讓你家承擔責任。
12、建議:
(1)下次再擔保,無論如何要想清楚、要寫清擔保的性質。
(2)如果可能,可以要求你叔叔為你擔保反擔保,以房產或車輛等給財產給你抵押或質押。
(3)平時注意查清你叔叔的財產線索,以備不時之需。
(4)不確信時,最好不為他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