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實際控制人貸款
這種問題你也不給個分啥的! 算了,誰讓我仁愛呢!
首先要清楚,你只是法定代表人,你所代表的事務是由董事會授權的,關於特殊事項比如銀行借款,須出具專門的同意借款並授權你作為代表簽署相關文件的決議,這樣你的風險應該是降到最小了!
說實話你不用擔心,銀行考核風險的內容比你多多了,關於決議,他們也會有要求,銀行都敢放,你還怕啥呀!!如果你覺得公司有逃廢債的可能,你可以將風險及可能導致的後果向董事會報告,這樣可以進一步免責!
2. 為別人擔保個人徵信被拉黑會影響公司貸款嗎
不知道你在公司是股東還是法人?
股東的話可能可以弱化點,但是如果是法人估計會比較麻煩。
一般公司貸款主要看:公司徵信情況、公司經營情況包括財務狀況、抵押物情況、還款來源情況、擔保情況及法人實際控制人的徵信情況。
最好和銀行信貸人員多協商下,貸審會的時候弱化這個問題,表明自己當時也是有其它的原因的並做合理解釋。
3. 企業貸款中股東信用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有什麼區別
擔保人的責任: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4. 擔保公司為什麼在做企業貸款時,要企業法人代表或者實際控制人作為借款人,公司作為擔保,而並不以公司名
具體情況我不太了解。
1、一般來說,如果借款人是企業,那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要對該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簽擔保合同。
2、如果要用款的企業存在瑕疵,銀行客戶經理可能用採取其他辦法,比如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作為借款人,公司作為擔保。
3、可能有其他原因。你可以咨詢一下銀行的客戶經理,他知道原因。
5. 公司申請貸款,銀行要求員工加簽個人擔保,是否合法
銀行不會要求員工個人擔保的,除非你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是這兩種人的配偶。如果都不是,那不會讓你擔保。銀行也不是傻子,要是公司真的欠了錢,找你也沒用呀!
應該是實際控制人想找人頂包,才騙你的。
6. 我幫朋友做法人,他是實際控制人,我沒有參與公司運作,貸款時我貸款合同和連帶擔保合同我都沒有簽名,都
一般情況而言是公司承擔責任。出資人、法定代人並不是當然的承擔責任。除非有濫用股東權利可以依據揭開公司法人面紗制度。
7. 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向銀行貸款還不上了會影響股東的銀行信譽嗎
股東不是借款人,也不是擔保人,不會有影響
8.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想為公司做貸款(有流水走的他個人戶
兩種方案:一、以實際控制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固定資產(如房產)到銀行做抵押貸款。
二、向小額公司以個人流水做信用貸款,利息遠高於銀行利息。
(因工商資料不能體現其為實際控制人,用個人流水向銀行做信用貸款風險太高,目前還未聽說哪個銀行可以做這樣的貸款)
(另,兩種方案的前提條件都是:其個人徵信符合貸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