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可以查到有沒有給人擔保貸款
可以查詢個人徵信,徵信報告上會顯示是否有給人擔保貸款的記錄,尤其是一些擔保貸款都是算作個人負債的,從徵信報告上都能夠體現,如果徵信報告沒有顯示,那麼說明擔保責任比較小~
2. 如何查詢自己的身份證有沒有幫別人辦過擔保貸款
當地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記錄。
或者如果所在的省市屬於試點范圍,可以登錄個人徵信中心網上服務平台查詢個人信用記錄。
3. 我幫別人擔保貸款,想知道他還貸款啦沒怎麼查
帶身份證去銀行查詢
4. 能在手機上查詢我給別人的貸款擔保記錄嗎
擔保人資格要求收藏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5. 幫別人擔保貸款在徵信上能查到嗎
擔保貸款不屬於不良信息,徵信查不到。
《徵信業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信息主體可以向徵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
(5)為別人擔保貸款怎樣查詢擴展閱讀:
《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非法獲取企業信用信息,或者將獲取的企業信用信息用於非法用途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大對守信行為的激勵和失信行為的懲戒。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依法採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懲戒措施。
第三十六條 對主動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自動載入予以公示。對依申請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各級行政機關不得公示。
6.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能查到嗎
可以的。在貸款合同上有擔保人簽字的,如果貸款人不還,那麼貸款機構是可以要求擔保人還的,擔保人具有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拒還,機構有權上訴人民法院將貸款人好擔保人一起作為被告,這樣在擔保人的徵信報告中查得到。
7. 個人信用是否能查詢自己為別人擔保貸款
可以到人民銀行查詢一下徵信報告,在徵信報告中會有體現!
如果自身確定沒有進行過擔保,那麼可以進行起訴!
8. 怎麼查給別人擔保過
可以通過到央行列印徵信報告查詢。
為別人借款擔保,就是以自己的信譽作為借款人的還款保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定,擔保人對償還該筆貸款負有連帶責任,一旦借款人無力履行還款義務,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
因此,為別人提供的擔保實際上也是自己的負債,可能會影響未來的償還能力,應當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
(8)為別人擔保貸款怎樣查詢擴展閱讀:
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1、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2、五種擔保形式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區別:
3、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4、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5、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烏魯木齊政府官網-給別人提供擔保的信息為什麼也會記錄在自己的信用報告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
9. 怎麼可以查到給別人擔保貸款
這你放心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哦,擔保是要你去簽字甚至公正的,人家撿到你的東西是不能用來擔保的。就算那去做了擔保,你去起訴你們偽造簽名就可以撤銷擔保的。擔保的前提是首先這個擔保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