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和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產抵押,向貸銀行或者申請用於個人合法合規用途的人民幣貸款,包括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經營及其他合規合法等多種貸款用途。
個人購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
二、申請材料不同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房產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個人購房貸款及擔保合同:
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未婚需填寫未婚聲明,我行留存原件。
離異或喪偶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協議、判決書,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的房產證復印件一份。
三、操作流程不同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1、 提出貸款申請
2、 審核客戶資料
3、 出借人配對
4、 辦理公證抵押
5、 他證當天放款
個人購房貸款及擔保合同:
1、貸款咨詢:通過網點、電話或網站了解個人住房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貸款程序等情況;
2、貸款申請:提交銀行規定的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材料;
3、簽訂合同:客戶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銀行簽訂住房貸款合同;
4、貸款發放:銀行在條件具備時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5、客戶還款:客戶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
6、貸後服務:客戶享受銀行提供的新產品和增值服務。
『貳』 買房是商貸,銀行只給房屋抵押貸款合同,說是沒有借款合同,是對的嗎
前幾年在銀行抵押貸款,銀行都是提供兩份合同給借款人,一份是抵押合同,一份是借款合同。
為方便雙方保管同時也為節省森林能源,現在銀行一般都採用二合一的方式,即出具一份合同,如「個人借款/擔保合同」、「個人借款/抵押合同」等方式,各銀行格式不同,但合同中把借款事項和抵押擔保事項都明確了。
所以你只要持你手中的匯豐銀行貸款合同去辦理提取公積金事宜就可以了。
希望能幫到您!
『叄』 買房子的時候的抵押貸款合同是什麼樣的
按揭買房銀行抵押的是你購買的房產。
按揭貸款買房,你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剩餘房款由銀行提供貸款。然後你再按月歸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在這一貸款行為中,銀行的抵押物是你所購買的房產。雖然最終你拿到房產所有的三證。但是仔細看你會發現,你的房產證上會有一個他項權利說明,這個在房管局也有是登記的,所以未還清貸款的房產是無法轉讓的。另外,如果你中途無力歸還貸款了,銀行有權收回房產進行拍賣。
『肆』 貸款購房時,是否一定要簽抵押合同
只要購房者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子,房產證一定會抵押在銀行。雖然全國各地對按揭貸款的房產證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但是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里的錢,是公眾存款。為了借款安全,也會把抵押物房產證押在銀行。
假如購房者購買了一套二百萬人民幣的房子。自己只有一百萬的現款支付,那還差一百萬怎麼辦?向親戚朋友借?借太多又不可能。購房者就只有通過銀行,按照銀行貸款年限支付利息的方式進行。
而購房者向銀行借款的一百萬,就是公眾款了。抵押物就是房產證。在銀行借款之前,銀行會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對貸款人的各種資料進行審核,目的就是了解貸款人是否有償還貸款的能力。銀行為了保障這一百萬公眾款,房產證一定是要抵押在銀行。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如果在供樓的過程中,房貸貸款人發生供不起樓,銀行經過一段時間的催款也無濟於事。這時銀行就會採取拍賣的方式,對房產出售。以達到完全收回貸款的目的。避免損失。只有房產權利人供完全部房貸,房產證才會歸屬自己。
因此,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一定是抵押在銀行的。
『伍』 有誰知道我當初買房子貸款是工商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請問抵押合同是銀行貸款合同嗎
關於貸款所簽訂合同問題,請聯系貸款行詳詢。您可關注「中國工商銀行客戶服務」微信公眾號,回復「貸款網點」查詢貸款行電話。
(作答時間:2020年7月17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陸』 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是同一個本嗎
不是。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而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面確定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6)房屋貸款抵押合同是貸款合同嗎擴展閱讀: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別在於: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許可權;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准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購房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合同
『柒』 房屋抵押合同就是貸款合同一樣嗎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要式合同、確定合同、從合同等。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像擔保類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等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存在的從合同,沒有主債務就不可能有對主債務的擔保,也不可能有擔保合同,所以抵押合同必然是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