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貸款擔保人還可以填對方的嗎
聽說是要的,因為結了婚,夫妻兩人是債務的共同承擔者,所以夫妻雙方都要同意貸款信用社才能貸
如果是單身,好像是要所在戶頭的戶主同意簽字,一般就是自己的父母啦,簽了字才給貸款的。
這次幫別人問的。
⑵ 夫妻雙方都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如果離婚怎麼辦
你好,未經債權人同意,不管債務人是不是有還款能力,擔保人是不能撤銷或者更換的,
⑶ 貸款擔保人是夫妻 辦離婚可以嗎
離婚可以辦,但是不影響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他姐姐還不了款,你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⑷ 我是貸款擔保人的妻子,已經離婚了,法院講我們起訴怎麼辦
當然要承擔. 因為擔保關系一旦成立,是不考慮債務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系的.因此,盡管你講到的貸款人與擔保人系夫妻關系後又離婚,但這對擔保關系的成立沒有任何影響. 至於妻子沒有經濟收入,那是一個能否執行到位的問題,與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⑸ 一個人因貸款擔保被起訴夫妻還能辦離婚嗎
可以的,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規定的,婚姻法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⑹ 建設銀行貸款擔保人是夫妻一人名下有貸款另一個人可不可以做擔保
法律上沒有規定夫妻一方不能為另一方做擔保,但是銀行一般不同意這樣,因為你們是一家人,等於你們的財產是共有的,等於是你自己給自己做擔保。
1、丈夫在銀行貸款,妻子能做擔保人。《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擔保法》中關於不能擔保的情形中沒有夫妻關系。
3、丈夫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所以一般認為夫妻之間擔保意義不大。但妻子擔保承擔連帶責任,可以追究妻子個人財產,還可以避免通過離婚逃避債務。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⑺ 我和妻子給朋友擔保向銀行貸款,擔保人是我們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是否還有責任嗎
不會因你倆解除夫妻關系而解除女方的擔保責任。她必須承擔擔保責任,那是法律規定。
⑻ 貸款擔保人可以是離婚戶主嗎
貸款擔保人可以是離婚戶主。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