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貸款買房要我做擔保人,請問能有多大風險
你的朋友貸款買房要做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承擔部分責任,聯合擔保承擔全部責任。
一般需要擔保人的情況:
① 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② 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
③ 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
擔保人相關: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1)朋友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② 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樣的風險呢
做了擔保人,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您就必須代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
第三出於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願意承擔因此帶來的責任和風險。在作為擔保人時,銀行等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咨詢文件,簡稱「ILA」。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③ 給同學做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風險呢
貸款擔保人風險很大,千萬不要隨便擔保,一旦貸款人還不起貸款,就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歸還全部銀行貸款。
一個真實的案件。當事人只是一個農民,到城裡打工多年,有了一些積蓄,也買了房屋,生活越來越好。一天,一家企業招聘高管,薪資很高,他去面試,最終被聘用。企業老闆安排他擔任法定代表人,還代老闆持有股份,是大股東。他也沒有多想,就同意了。後來,在老闆的操作下,企業在多家銀行共計貸款8000多萬元,他和配偶都是連帶保證擔保人。沒過多久,老闆沒錢還銀行,跑路了,法院判決他們承擔連帶責任,拍賣了他們僅有的房屋,扣劃了他們多年的積蓄,一朝回到從前,還上了法院的黑名單,可以說還不如從前。這些債他們可能一輩子也還不清。
④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你在提問中所說的「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擔保」,這個不知情,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系 ,還是受欺騙擔保?
如果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系,那麼屬於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是受欺騙而擔保,那麼可以找出受欺騙的證據到法院撤銷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