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已經在銀行給別人擔保20萬,還能自己貸款20萬嗎
可以為別人擔保貸款,不過現在的人很少會給別人提供經濟擔保,就是最要好的朋友都不能相信,除非有特殊關系,存在著特殊利益,否則提供擔保的人就是傻子。
『貳』 我想向銀行貸款20萬,找個擔保人,借的到嗎
只要借貸者滿足銀行的申請條件就能申請貸款
『叄』 同事讓我做貸款擔保人,20萬,一年期。 我想咨詢這對我今後貸款額度有沒有影響
為別人做擔保的行為,一般在自己貸款時不容易被銀行發現,也就是說銀行不容易知道你是否有為別人做擔保的行為,因此一般不會影響自己未來的貸款額度。但是為別人做擔保是有法律風險的,一旦被擔保人不能按期還款,銀行則會找你要錢,甚至直接凍結你的賬戶,而你在法律上也有還款義務。不過你朋友是借錢買房,如果他以分期付款方式買房的話,銀行會對房產做抵押的,這種擔保實際上風險很小。
『肆』 有個朋友想貸款20萬,讓我們夫妻做擔保,我想了解這其中我們做擔保的風險,做擔保人期間我們能貸款么
這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還是一般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可以選擇在債務人和保證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債務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債務再向保證人追索。其次,看你們三人的擔保是分保還是聯保,即三人分別承擔其中部分金額的擔保,還是每個人都對全部債務擔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擔您擔保那部分金額的保證責任,如果是聯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經濟實力最強的,有可能先執行您哦。
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他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您可以看一下當初的保證合同),因此估計連帶責任是跑不了的了。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你們幾個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如果真符合這一條,您朋友的房子還不能動呢(除非是在您們擔保的同時,他的房產也作了抵押,但看您講的情形好像不是這樣),如果動,銀行還要給他們找個更小的臨時住所,銀行也會嫌麻煩而不申請執行他的房產。
通過銀行接受您和您的兩位朋友作為保證人的情形看,說明銀行還是比較認可您們三位的保證能力。最終結果很可能是:銀行申請執行保證人,法院從您們三位保證人那裡執行走相應款項(本息合計),而您們三位再通過訴訟向被保證人追索。
『伍』 借貸問題。我的一個親戚的朋友請他做擔保,向銀行貸款二十萬,而這個借錢的人得病死了。銀行向我親戚要錢
如果確實作了擔保,要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手續沒問題的話(通常是連帶責任擔保),債務人無法正常歸還貸款,銀行可以向擔保人主張擔保責任,擔保人既然做了擔保,按法律規定,就要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再追償。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有兩種思路可以追償:
一是看相關債務是否債務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可以向債務人在世的配偶追償。
二是如果債務人留有遺產,可以要求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這兩個思路並不矛盾。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
『陸』 現在找擔保人去銀行個人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其實是以擔保人的個人資產做擔保,你擔保人越有錢,貸的就越多!
『柒』 我一個朋友給別人做擔保人從銀行內貸款20萬,一起做擔保的還有2人(1個借款人,3個擔保人)後來那
您好,四聯擔保為您解答!
這個規避風險是不可能的!要知道銀行肯定是做足了准備!
三個人擔保,那麼這錢三個人商量還給銀行!
肯定是沒跑!
如果有任何疑問,再追問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