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有地區限制嗎,如果要全國經營需要什麼條件
有限制,貸款公司只可以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不可以全國經營。
根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貸款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貸款公司分公司的籌建方案,應事先報監管辦事處備案。未設監管辦事處的,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貸款公司在分公司籌建方案備案後即可開展籌建工作;
分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根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經核准開業的貸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決定機關頒發金融許可證,並憑金融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1)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地域的規定擴展閱讀:
1、根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准,貸款公司可經營下列業務:
(一)辦理各項貸款;
(二)辦理票據貼現;
(三)辦理資產轉讓;
(四)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
2、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貳』 現在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跨區域經營嗎
您好,不可以的,除非該公司在您所在地有辦事處才可以,請小心被騙。
『叄』 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何界定
小額貸款公司極易被定為非法集資,違法法律。公司的經營范圍以是否存在非法集資、吸收或交相吸收公眾存款、違反國家利率政策開展業務、使用違法違規手段催收貸款等行為為標准界定。
一、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是否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九)《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肆』 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范圍有沒有限制
根據《某某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批准政府批准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本辦及有關監管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監管,如有發現小額貸款公司存在非法集資、吸收或交相吸收公眾存款、違反國家利率政策開展業務、使用違法違規手段催收貸款等行為,懇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12315
某某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
某市某小額貸款公司開業公告
經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批准(政府金小201051號)並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注冊號XXXXXX),市某小額貸款公司正式開業,現予公告:
公司地址:XX市XX區車XX創新科技廣場B-A
注冊資本:人民幣5千萬
法定代表人:MOUMOU
經營范圍:在某市行政轄區內專營小額貸款業務(不得吸取公眾存款,按府金小201051號文辦)
這是一般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何界定現在基本是按您注冊地政府管理部門的批示控制的,請參考
『伍』 為何要禁止小貸公司跨區域經營
11月2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整治辦下發特急文件《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小貸公司監管部門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禁止小貸公司跨區域經營,意在阻隔「現金貸」風險。
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經商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班組辦公室,自即日起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早就該整治了,現在太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