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用社信貸員和貸款人串通欺騙擔保人,擔保人負什麼責任。
我在今銀行為別人擔保了一筆人,到期後說給他轉貸,結果名字換了另外一個人,另外的人手機一直關機現在錢還還不上,我該什麼債任
2. 借款人和貸款人聯合欺騙擔保人,將借款用於非法活動,擔保人有責任嗎
確認是聯合欺騙的話,擔保人無責任,詳見擔保法,如果貸款人是銀行,應該有銀行賬戶往來憑證可以作證,其他人證物證都要盡量有,詳細咨詢律師。
3. 貸款人欺騙擔保人為其擔保貸款 擔保人用負法律責任嗎
看是一般擔保人還是其他擔保人,法律責任是必然要負的,一般擔保人負一半責任,其他擔保人負全部責任
4. 擔保人被貸款人欺騙了該怎麼辦
如果擔保人發現被貸款人詐騙,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然後去法院起訴對方。
5. 某銀行與貸款人合夥誘騙擔保人擔保,後貸款人攜款外逃,當地公正解決困難,求高人指點此案如何得到公正處
首先,須確定《保證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一方必須證明簽署合同時受到欺騙或者暴力威脅,是非自願簽署合同的,法律才可以宣布合同無效。問題,往往就出在了「非自願」這個定義上,除開暴力脅迫可以有直接證據外,威脅、蒙騙、欺瞞等等其他行為導致的「非自願」,當事人無法提出直接有力的證據。如可確定合同無效,則直接解除擔保責任,如不能確定合同無效,則走第二步。
第二、既然擔保責任不能解除,那麼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人在履行擔保責任,代償欠款後,依法取得原債權,可以以債權人的名義,起訴債務人和其他擔保人,追償債權。如果本案有其他擔保人,你完全可以把你代償的損失,轉嫁給沒有履行擔保責任的其他擔保人。根據對《擔保法》的理解,這種代償——追償——代償的債務傳遞,最終是把責任追究到借款人身上。不過責任是轉嫁了,但是損失能不能得到挽回,還要看被訴人的償還能力和資產情況,也可能贏了官司但拿不回錢。不過還好,中國沒有自然人破產政策,債務的追償是終身的,並且可以被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就是「父債子償」(前提條件是,繼承人繼承遺產也同時繼承債務,繼承人不繼承遺產也就不繼承債務)。
補充:《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主合同當事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2000年9月29日公告的《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總之一句話,上法院要有證據,就算有證據,法院認不認可還是一說,就算認可了證據,法院是優先保障國家利益,還是優先保障個人利益,這又得一說了,所以,你的責任肯定跑不了,只看是多少的責任罷了。
6. 信貸員與借款人一起偽造假資料,假房產證騙貸成功。算惡意串通欺騙擔保人嗎
算,但是要掌握他們造假的證據
7. 借款人夥同出借人隱瞞借款數額欺騙擔保人怎麼辦
如果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報警處理,而且擔保人承擔了擔保責任之後,可以向借款人主張償還的
8. 我是擔保人,但是之後發覺被借款人欺騙,可以取消擔保責任嗎
借款必須借貸雙方及擔保人都在場才合法有效,而你所描述的(如果是真實的),實有借款人與對方串通詐騙的嫌疑,建議你帶著照片和錄音找社區法律顧問咨詢。
9. 銀行工作人員與借款人勾結一起欺騙擔保人簽字
一般情況下,
銀行工作人員不會,
與借款人勾結。
關鍵是借款人與擔保人責任。
借款合同上都說得很清楚了,
你明知道擔保風險很大,
借款人不還,
就由擔保人來還款。
你為什麼還要為別人擔保,
其實你自已責任更大。
10. 借款人詐騙銀行貸款,並且欺騙擔保人簽字,擔保人還用承擔擔保責任么
按實際情況,由於銀行並沒有存在過錯,借款人詐騙銀行貨款的,擔保人仍然有義務就貸款承擔擔保責任,另外,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