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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買方是貸款擔保

發布時間:2023-01-14 09:56:48

① 我要賣房子買方想貸款,我有有風險嗎

我認為你沒有風險,因為買方己一次付了房扻,至於買方還貸是他還,但首先說明不是用你房子貸的款,如用買你房貸款那他全款己交,還不上貸款收他的房子,你己拿到全款。

② 如果賣房業主的房子無欠款,買方按揭有必要做擔保貸款嗎

貸款擔保是為購房貸款人做的擔保,不是為賣房人做的擔保,所以與賣房業主的房子有無欠款無關,如果賣房人的房子有抵押,不能買賣過戶。

③ 如果賣房,對方是貸款買,是先過戶還是先貸款

先辦理貸款,等貸款下來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二手房交易流程:

第1步:買賣前的產權審核
首先,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風險提示:此環節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布無效。

第2步:交定金與簽合同
看好房子,確定房屋產權後,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小小的環節,交定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簽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後給定金賣方,需註明「交給監管第三方則視為賣家收訖,賣家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簽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後,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一般來說,在交定金的時候會簽一份預約買賣合同,合同至少需要約定物業地址、成交金額、交樓時間、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見示範文本。

第3步:贖樓
贖樓有兩種操作方式:其一,業主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款贖樓,產生的是0.8%的擔保費用,以及0 .4%的短期贖樓利息,等買家房產證出來之後,再到銀行做按揭;其二,買家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做按揭,銀行再將贖樓款打給賣家,其中只需要產生擔保費,但買家需要提前供樓。
出於風險考慮,買家最好採用前一種方式贖樓。通過後一種方式,可節省0.4%的短期贖樓利息,但如果交易終止、賣家悔約不賣或是房屋存在產權問題,買家將陷入被動境地。

第4步:付首期及資金監管
除了產權問題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監管。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是:買賣雙方到銀行簽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第5步:簽訂買賣合同
簽訂書面協議時,最主要要關注四個方面,是產權情況、房產總價、交易稅費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書面協議裡面要明確交易稅費雙方如何分擔。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過戶、交樓時間,確定日期才能夠保證交易順利進行,例如規定贖樓要在45天內做完,首期款在簽完合同內7天做銀行監管等。交付首期之後,就可簽訂國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6步:選銀行和辦按揭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就會幫忙處理。一般來說當天就能夠確批復。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貸款額度不能達到預期的情況,像評估價高的銀行需要再評估,一般會延長二三個工作日。

第7步:過戶及交稅
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遞件後,拿到回執業主就可以讓銀行放之前監管的定金。

第8步:後續事項
交房一般就涉及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燃氣等交接,如果房產內部還有傢具家電,還要核實清楚是否有被更換或搬走,最終業主才交鑰匙,正式完成交易。而上述的水電等交接,就要分別到管理處、水務局、有線電視台、供電局等部門去辦理,雙方應准備好房產證復印件、身份證等,部分區域像羅湖區,辦理水電交接的時候也許要提供抵押合同,交易雙方最好在去之前打電話進行咨詢,以免來回跑動。最主要的是之前有簽訂《交房保證金協議》,如果房子內部傢具家電完整,就交回給業主保證金。如果傢具家電確實有缺失,那麼經過雙方協商後可以在保證金裡面進行抵扣。

④ 急!!!賣二手房,買方貸款,賣方應該簽什麼合同呢

1、在中介簽三方買賣合同及網簽買賣合同。

2、配合買方在銀行簽貸款合同。

不要全權委託公證:

如果賣房人的房子存在貸款按揭,在賣房錢又不能自己還貸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託中介,以及擔保公司全權處理的,以達到贖樓以及賣樓的目的。而賣方在這個中間出現的問題是多的,因為全權委託,中介可以不經賣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買賣該房屋。

同時也常常違背賣方的一些口頭意見,不按照賣方的意願控制房產,而按中介自己的意願控制該房產。而深圳市公證處要求撤銷公證,需將的公證書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證書,不返還給賣方。常常賣方無法控制自己的房產。

(4)賣房買方是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

這是最為普遍,也是大部分銀行長期推薦的方式。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後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2、等額本金

所謂等額本金還款,又稱利隨本清、等本不等息還款法。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

舉例來說,同樣是從銀行貸款20萬元,還款年限15年,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每月需要償還銀行本金1111元左右,首月利息為918元,總計首月償還銀行2200元,隨後,每個月的還款本金不變,利息逐漸隨本金歸還減少。

⑤ 買方拿賣房的房子抵押貸款可以嗎

首先,貸款不還超過六期,並經貸款的銀行催交,還是不還的,銀行就認定為不良信用戶。然後,銀行就會啟動法律程序,起訴至當地法院,要求執行房產拍賣還款。 最後,經法院判決後,法院就會執行拍賣程序,拍賣房產還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⑥ 賣房子買方用賣家房子貸款可以嗎

賣房子買家用賣家的房子做抵押貸款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更名過戶到他下面才可以,否則也無法做抵押貸

⑦ 信用社貸款30萬,用購房合同擔保,可以賣房嗎

房本是你的名字房子可以賣。
首先要還清銀行貸款,如果你欠了別人的錢,找擔保人擔保了,想賣房子也應還清欠款,解除擔保人的擔保。貸款沒有還清。還欠了一屁股債。房子不能買。你的擔保人是親戚願意擔保你的欠款,借錢給你的人也同意欠著,那你還清銀行貸款後也可以賣房。

⑧ 我賣房已收首付買方要在銀行貸款用我房子過戶抵押我該注意哪些

二手房賣方要注意:
1、如果是全款付清,在去房管局簽訂過戶合同時,必須是先收到全款再簽字,保證自己合法權益的絕對安全;
2、如果是買方需要辦理貸款,必須通過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中介機構代辦,除非當地房管局有資金監管業務才可以,否則,不要配合買方貸款。
3. 還款期限以及還款方式應該在合同上詳細寫明,一單簽訂合同不能更改。這樣能夠保障賣方的權益,不至於中間因為什麼岔子而影響賣房節奏。

⑨ 擔保期間賣房是否犯法

法律分析:擔保期間賣房是不犯法的,但是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在保證期限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抵押的房產,買賣是必須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且所得房款,首先要償還銀行貸款,如果對方償還了,無需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⑩ 賣房子對方貸款我拿到的是全款嗎

相信大多數人在賣房的過程中都會遇到各種難題,特別是遇到對方貸款買房的情況,許多人對都不知道該如何操作,甚至不知道賣房子對方貸款自己拿到的是全款嗎,下面我就跟大家說說賣房子對方貸款我拿到的是全款嗎以及買房貸款審批沒通過怎麼辦。

一、賣房子對方貸款我拿到的是全款嗎

購房者貸款買房,待銀行將貸款款項劃撥下來之後,賣房人可以收到房屋全款,不過銀行需花費一段時間進行審批,如果貸款人提交的材料齊全且真實,一般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就能完成審批工作,不過審批過程中涉及到房產抵押登記、房產評估等環節,具體房款時間可以直接向銀行客戶經理或經辦網點進行咨詢。

二、買房貸款審批沒通過怎麼辦

1、若買房貸款未通過審批的原因出自購房者,導致購房者無法與銀行簽訂房屋擔保貸款合同,使房屋交易雙方不能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下,賣房人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購房者承擔相應的賠償。

2、若買房貸款未通過審批的原因並非出自房屋交易雙方,在無法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下,房屋買賣雙方可以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且賣房人應將收取的房款本金與利息還給購房者。

3、如果銀行與貸款人已簽訂了貸款合同,且雙方約定了放款的時間,後續卻因某種原因無法按時房款,這種情況下,按照雙方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銀行按時房款,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總結:賣房子對方貸款我拿到的是全款嗎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有用的幫助。如果大家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專業人士進行咨詢,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房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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