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買房不用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根據《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事指南》,這種情況屬於購房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證明材料:
1、各種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問題一覽表》規定執行。證明材料不齊全、不一致的,不能辦理提取;能夠提供其他已購房證明材料替代的,應向國管分中心提出申請。
購房未貸款提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沒有特別說明的均為原件及復印件1份):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需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2)危改回遷房:需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3)二手房:需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4)公有住宅樓房:需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2、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後提取時,持有《提取記錄單》的,只提供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即可。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還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和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原件。
(1)購房沒貸款可否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擴展閱讀
資金支付方式
(一)住房公積金各類提取應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在建設銀行網點開戶的,需是建設銀行卡、折),並由銀行經辦網點負責身份證號校驗。
(二)因特殊情況,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本人同意,即職工需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簽名,國管分中心審批同意後,銀行經辦網點負責審核單位所提供結算賬戶,該賬戶必須為單位登記或核定時提供的、已在系統中備案的單位結算賬戶,才能辦理轉賬提取,且單位應承擔足額支付給個人的責任。
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有關規定
在建行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並且貸款無逾期的中央國家機關職工,經其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向委託貸款經辦銀行申請,由經辦銀行定期從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劃入職工還貸儲蓄賬戶用於歸還貸款本息。職工申請和辦理的具體操作按中心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