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給別人做了擔保人自己還能貸款買房嗎多多少少會有影響
經常有人辦理銀行貸款,為了讓銀行順利批貸會找人做擔保。而一旦成為別人的貸款擔保人,都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對方的債務、還款情況也會就記錄在自己的徵信報告上。為此有貸款擔保人擔心會影響自己貸款買房,其實這個還是要看情況的。❷ 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子影響自己貸款買房嗎
影響
給人擔保貸款會影響到自己買房貸款。畢竟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率。但只要對方一直都是正常還款,而自已的個人信用也沒什麼問題,個人資質非常好,且滿足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那你也還是可以順利申請到房貸的。
拓展資料:
會上徵信,由農村信用社報送數據至徵信中心客觀記錄。徵信報告包括五類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職業信息等
信貸信息: 指借債還錢信息,信用報告中最核心的信息
非金融負債信息:先消費後付款形成的信息,如電信繳費
公共信息: 社保公積金信息、法院信息、欠稅信息、行政執法信息等
查詢信息: 過去2 年內,何人何時因為什麼原因查過您的信用報告
擔保是信貸信息里的內容。
一、給別人擔保後能撤回擔保嗎
1、第三人給債務人提供債務擔保,簽訂擔保合同後,如果經債權人同意的,可以撤回擔保。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就不能撤銷。但如果主債務無效或者有騙取擔保等情形時,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二、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有哪些區別
1、連帶擔保責任更大
一般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要輕,就是在法院沒有對被擔保的人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而連帶擔保的擔保責任要大,就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同時承擔責任。
2、是否享有先訴抗辯權不同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❸ 替別人擔保事後自己能貸款買房嗎
替別人擔保後自己是可以貸款買房的,需要進行貸款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沒有不良行為以及失信記錄等就可以。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❹ 做了擔保人;自己還能買房子貸款嗎
1、可以的,只要擔保對象沒有出現違約,按時還貸款,就不會影響你的。
2、如果擔保對象有逾期,銀行找你擔保人了,你的徵信也會黑,再買房貸款則可能會被拒絕。
❺ 替別人擔保事後自己能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擔保金額屬於你的或有負債,不是關系特別近最好不要擔保,只要你的信用記錄良好且有穩定的家庭收入,可以申請貸款,包括住房貸款、房產抵押貸款或二手房貸款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條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❻ 做了擔保人;自己還能買房子貸款嗎
做了擔保人是可以買房子貸款的。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不過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他所擔保的借款人正常還款,無逾期;
2、他本人具有還款能力;
3、他本人的信用良好;
4、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滿足以上條件後,擔保人即可申請貸款。
(6)替人擔保了本人可以買房貸款擴展閱讀:
擔保人(保證人)在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借款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不需要償還欠款。如經強制執行無法履行,保證人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借款。
❼ 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子影響自己貸款買房嗎
給人擔保貸款會影響到自己買房貸款。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畢竟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率。但只要對方一直都是正常還款,個人資質非常好,且滿足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就不會影響貸款買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會負上還款責任嗎
會。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❽ 為別人擔保期間能貸款買房嗎
一、為別人擔保期間能貸款買房嗎
1、為別人擔保貸款還能買房貸款。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二、擔保人需要滿足什麼資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賬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他不良債務;
5、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❾ 幫別人擔保創業貸款過程自己買房貸款能辦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你的擔保金額屬於你的或有負債,只要你的信用記錄良好且有穩定的家庭收入,當然可以申請貸款,包括住房貸款、房產抵押貸款或二手房貸款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❿ 替別人擔保事後自己能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當事人滿足以下條件的,就可以辦理購房貸款:(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