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貸款讓我做證明人,我該不該做,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如果僅僅是證明人,只要要證明該債務的存在和真實性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但是在簽字確認以前要明白你承擔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B. 我男朋友去貸款,叫我去簽字做擔保!我該咋辦
您好,這你要考慮清楚。如果日後你男朋友這貸款不處理,你作為擔保人要負擔保連帶責任。
C. 一個朋友貸款讓我們幫忙簽字,有什麼風險
要你簽署的肯定是自然人保證合同,我這就有大體的合同範本。去銀行的時候慎重簽字,先看看到底是不是保證合同及擔保合同,以及裡面的條款。我們公司有個人給朋友做擔保,借的錢還不多,15萬,當時關系好的很,給借款人擔保之後,到期不還,再找借款人就找不到了,現在正准備起訴呢,建議你還是不簽了。如果實話告訴你是擔保人我認為還可以擔保,但是現在是屬於欺騙!
D. 朋友貸款買房要我做擔保人,請問能有多大風險
你的朋友貸款買房要做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承擔部分責任,聯合擔保承擔全部責任。
一般需要擔保人的情況:
① 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② 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
③ 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
擔保人相關: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4)男朋友貸款要我擔保簽字可以嗎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E. 別人辦貸款要我去幫他簽字有責任嗎
有責任。第三方在他人借貸協議上簽字,就是起到擔保人責任,如果貸款人無力還款,擔保人就要起擔保作用,給予還款。
F. 男朋友貸款需要我擔保怎麼辦
如果對男朋友的人品和經濟能力有信心,可以給其擔保,反之,就不能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