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擔保人被起訴了怎麼辦
先要明確擔保人是何種類型擔保。如果是保證人則分一般保證和保證。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擔保,則只以抵押物價值為限承擔責任。2、債務人破產進行,債權人應向法院申報債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Ⅱ 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時被起訴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Ⅲ 幫別人擔保貸款被法院起訴了怎麼辦
當你成為擔保人的時候,就應該預料到可能有對方不還錢而導致的後果,因此,法院起訴債務人的同時,也會起訴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敦促債務人還錢,今後最好不要給別人擔保。
Ⅳ 民間借貸借款人和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法律分析:看擔保人簽署的協議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連帶擔保,借款人和擔保人會同時被執行,賬戶會被凍結,資產會被拍賣。一般擔保的話,是先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向擔保人追索搜索。抵押權人作為原告主張自己的債權的,需要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起訴狀、證據、身份證復印件,並繳納訴訟費。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證據需要經過法庭質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Ⅳ 幫朋友擔保借款被起訴怎麼辦
1、給朋友的貸款做擔保,結果因為朋友欠款不還被一起起訴了的話,可以讓朋友盡快還款。
2、若自己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那麼在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法院就債務人(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即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若明確債務人(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那就需要承擔起保證責任了。
3、如果自己承擔的是連帶責任保證,那隻要借款人沒有按約定還款,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既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還款,也可以來要求作為擔保人的客戶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代為償還欠款。而題主代朋友還款後,可以再對朋友展開追償(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哪怕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擔保人也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借款人行使追償權)。
拓展資料:
一、為他人擔保時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為他人擔保前,應視察對方是否有還款能力、良好的還款意願
一些人因礙於情面,在不了解對方是否具備良好的還款意願、是否擁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下,就輕易為其擔保,到最後借錢方因無力還貸,自己便背上承重的負擔。所以,在為他人作擔保前,借錢方須仔細視察借錢方的還款能力、信用情況,然後根據自身情況,衡量是否為其作保。
2、了解清楚為他人作擔保需要承擔哪些後果
大家不要以為為他人擔保只是一種形式,根據相關規定,在借錢方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人要履行其債務,承擔責任。所以,大家在為他人作擔保前應了解清楚相關法律規定,避免到頭來得不償失。
3、為他人作擔保最好立下字據
在為他人擔保時,相關條款、款項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據的形式體現,若雙方發生糾紛,也不至於有理說不清。所以,做擔保人,一定要對借款人非常了解,因為一旦借款人出現任何問題,如果不能正常還款,都需要擔保人來承擔後果,所以,以上這些注意事項都要注意。
二、擔保責任按以下方式承擔:
1、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借款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人的所有財產都應當用於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Ⅵ 我為別人借款擔保,現被起訴,我該怎麼辦
你知道擔保的意義
別人不還款,你要還款
你還款後,再找借款人要錢
Ⅶ 給人擔保貸款被起訴,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
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
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2、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在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落款捺印等。當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應承擔的保證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
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是有期限的,保證期限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的按法律規定為6個月,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限是兩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Ⅷ 擔保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若貸款無法正常還款,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Ⅸ 給人擔保貸款被起訴,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借錢承擔什麼責任
首先,擔保借錢,借款擔保人要承擔以下責任:
1.要看擔保人是承擔的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擔保合同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為連帶擔保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還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證期間。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其次,擔保借錢,債務人無力償還,還在擔保期間並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如果是承擔一般保證,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擔保責任。反之,約定連帶保證的,債務人無力償還,債權人可以直接找保證人主張債務。
最後,以上便是擔保借錢債務人無力償還承擔的責任,其實還是看約定的擔保。相比於一般擔保,連帶擔保所承擔的責任較大。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債務人借款時,你自願提供擔保,並簽字,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證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如果你們沒有約定的話,就是連帶保證;
4.如果是連帶保證的話,根據《擔保法》第18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屆滿,債權人可以要你在擔保范圍內償還,也可以讓債務人償還;
5.如果是一般保證的話,根據《擔保法》第17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證的話,債權人是需要通過仲裁或者訴訟後,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的情況下,才可以讓你承擔擔保責任的;
6.根據《擔保法》第25條規定,保證期間為6個月,如果債權人在能向你主張權利之日起6個月沒有讓你承擔保證責任,就過了訴訟時效,你就不用承擔保證責任了。
7.如果債務已經還清,主債務消滅,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從合同的擔保關系也自然消滅,你也不用承擔還款責任。
8.如果你已經履行了保證義務,那麼你代替債務人清償的部分,可以起訴債務人歸還。《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