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申請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下發的《中共中央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通知,農民可以對承包地佔有使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流轉及承包的經營權抵押權和擔保權,以此來維護農民土地權的利益。那麼什麼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呢?可以申請嗎?申請的條件有哪些呢?
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我們得先知道區分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主體發生分離後,這二者的區別更加容易理解。土地承包權是農民個體作為一定社區范圍內集體成員一份子而對該社區范圍內某一塊土地享有佔有、使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等權利,它是農民個體「成員權」的一種體現,是物權,是財產權。
土地經營權是由承包權派生出來的一種民事權利,其表現更多地是一種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以土地承包權作抵押進行貸款,可能使農民永久失地,而以土地經營權作抵押進行貸款,農民可能失去的只是在土地上耕作及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因此,為了盡量降低農民永久失地的風險,抵押物應是土地經營權,而非土地承包權或承包經營權。
不過農行的農村土地經營權並沒有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只是選擇一些試點地區。試點地區須已完成農村土 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建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且交易規范活躍,縣級(含)以上政府機構已出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相關政策制度,明確抵押 登記部門,支持抵押法律效力。
此外,並不是所有村民都可以申請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行此貸款項目主要支持具有較豐富的種養殖經驗,有一定的資金財富積累,農業生產經營規模達到規 定要求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例如要求大田作物種植一年一季100畝以上,一年兩季以及經濟作物種 植、水產品養殖50畝以上等。
㈡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土地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現在很多的人們在生活中會遇到貸款的事情,辦理貸款的話,有抵押的貸款一般相對容易辦理,在進行抵押貸款的時候要注意選擇個人的固定資產,比如房產、土地經營權等。那麼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土地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大家來了解下吧。
現在很多的人們在生活中會遇到貸款的事情,辦理貸款的話,有抵押的貸款一般相對容易辦理,在進行抵押貸款的時候要注意選擇個人的固定資產,比如 房產 、土地經營權等。那麼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 土地抵押貸款 條件是什麼?大家來了解下吧。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
一、設定抵押要合法
在抵押貸款時,需要注意的是,經發包方同意,通過 招標 、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並沒有明確可以抵押。
二、抵押條件要具備
土地承包經營權 產權 關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願、有償”的 土地流轉 原則, 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三、價值認定要合理
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根據抵押當事人提供的有資質的價值評估 中介 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意見書)進行確認,或按照當地政府有權部門公布的同期轄區內各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準價格協商確認。
四、抵押登記要合規
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應及時到縣級政府指定登記部門進行登記(一般為農村經營管理局)。
土地抵押 貸款條件 是什麼?
1. 土地使用權抵押 應要以初始 土地登記 作為前提,同時領取 土地使用證 ;
2.以劃撥、租賃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要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一同抵押,一般是 房地產 公司,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針對農民),但必需交清 土地出讓金 ;
3.土地使用權抵押要先進行相關的地價評估;
只有評估後才能讓抵押人和 抵押權人 簽定抵押合同。
4. 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
土地經營權的抵押要注意具體的辦理流程和條件,只有滿足了條件後才能進行抵押貸款。以上就是關於“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土地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的相關介紹,大家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候可以詳細了解下。
㈢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條件: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合法取得,並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2、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系要清晰,符合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政策;3、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場、林場、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4、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用途。
法律依據:《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一)貸款申請: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向貸款行申請抵押貸款,需提交下列資料:農戶借款申請書;其配偶須簽注同意借款意見(含個人獨資類型的農業企業);(3)借款人身份、戶籍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長豐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的鑒證書;縣農委牽頭組織的專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價值出具的評估報告;投資人的投資證明材料;地上附著物經營面積、品種及效益等情況說明;租金支付期限證明材料;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農業企業借款申請書;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貸款卡、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公司章程和驗資報告;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借款的證明文件企業最近三年和即期的財務資料;企業貸款用途和還款來源的相關文件(合同及協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長豐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的鑒證書;有關專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價值的評估報告;投資人的投資證明材料;地上附著物經營面積、品種及效益等情況說明;租金支付期限證明材料;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資料。個體工商戶可視其規模參照農戶或農業企業執行,農村經濟組織參照農業企業執行。
㈣ 土地抵押貸款怎麼辦理
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放款額/抵押物評估值)倒推出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咨詢不動產評估機構對於目標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單價,然後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除以最大評估單價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根據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積數,先在CAD規劃圖上自行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區域。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填制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及公司同意就目標地塊進行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資料。填好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按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後,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即可。至此整個抵押貸款程序基本操作完畢。
【拓展資料】
一、指債務人以土地使用權擔保債務履行的法律行為。土地抵押是不動產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過土地契約進行。抵押權本質是一種從屬於債權的擔保物權,即債權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償還債務保證的一種擔保物權。亦即債務人或第三人以物權作為履行債務的保證。其實質在於為債權關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質保證,維護財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城市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並且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三、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作為抵押財產向債權人(抵押權人)履行債務作出的擔保行為。抵押權人不對抵押土地使用權直接佔有使用,繼續由抵押人使用並收益。土地使用權被當做貸款的擔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滿後仍不能歸還貸款,土地使用權將轉歸抵押權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權人按法定程序處置。由於土地開發時間長、貸款數量大且風險較大,因而銀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將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作抵押,以規避貸款風險。
四、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財產抵押權的法律特徵,如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以清償債務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屬性以外,還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徵
五、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㈤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嗎
能,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則可以抵押。要結合自己的情況進行具體的分析,一般來說要是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是不能抵押的,而要是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則是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中的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權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1.按試點地區規定,在試點地區農業主管部門或試點地區政府授權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辦理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登記。一般需要用到的材料有:(1)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2)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基本資料;(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農經局確認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流轉租金繳納證明;(5)抵押物所在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6)抵押人對地上定著物一並抵押及同意處理抵押物的承諾;(7)抵押物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資料;(8)從事水面養殖經營的須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證書;(9)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2.受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對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權屬進行審核、公示。3.登記無異議的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下發貸款。4.抵押人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㈥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抵押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
(一)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且行為規范;
(三)土地的農業用途未被改變;
(四)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㈦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怎麼貸
因為各地區對於農村土地抵押貸款的政策不同,因此這里以吉林農村土地流轉貸款流程舉例,告訴大家農村土地抵押貸款所需的材料以及流程。
農村土地流轉貸款流程
所需材料:場主身份證、戶口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表,還款計劃說明書,所需材料全部要加蓋家庭農場公章。
操作流程:
農民首先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物權中心」,然後農民就可以此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當農民正常歸還金融機構借款後,「物權中心」與農民達成的土地流轉合同自動解除;當農民沒有按時償還金融機構貸款時,「物權中心」將獲得的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另行發包,將發包獲得的款項歸還金融機構。待新的承包人承包期限屆滿後,土地承包經營權再退還給原土地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