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人會成為老賴嗎
法律分析:如果擔保人也成了老賴,估計是因為給他人做擔保的貸款由於借款人本人無力償還,所以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找上了擔保人,讓擔保人代為償還(要知道,在為他人貸款做擔保後,擔保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的。 所以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自然就得按照約定履行債務)。 但擔保人並沒有還款,且經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多次催收都沒有還,甚至聯系不到人。 對此,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就將擔保人和借款人一並起訴了。 而在法院判決後仍然沒有還款,所以擔保人就同借款人一並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 簡而言之,明明有履約能力卻不履行的話,自然就會成為「老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 貸款擔保人會上失信人名單嗎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一般情況下不會上失信人名單,但貸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後,法院判決借款人償還借款的。借款人拒不償還經法院執行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民法院可將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對其進行信用懲戒。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3. 擔保人會成為失信人員嗎
擔保人會成為失信人員。如果擔保人是案件中的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等情形的,法院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第五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等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決定書由院長簽發,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4. 作為貸款擔保人會被列入失信名單嗎
法律分析:這要看擔保人做的是哪種擔保,目前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者的區別在於是否要為借款人承擔債務。像做一般擔保的,借款人沒錢還款也不關擔保人的事情,對擔保人不會有影響;而如果是連帶擔保的,擔保人就必須在借款人還不上錢時進行還款,不還款就會有很多後果的,比如會被債權人催收,逾期了也會影響徵信的,甚至會被起訴。不排除這種可能,通常是有個過程的,即被貸款機構到法院去起訴,法院判決後要求擔保人、借款人給規定時間內還款的,兩個人有能力都不還款的,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借款人、擔保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麼要是一天沒有還清欠款,就不能從失信人名單清除,並且都不能辦理進行任何高消費,包括坐飛機、軟卧、理財投資、辦理信用卡、貸款等等,其子女也會受牽連無法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5. 銀行貸款擔保人會不會列入全國法院失信黑名單
給他人擔保,如果不是惡意不履行擔保責任,一般是不會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黑名單。
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對借款人及保證人進行訴訟,如果擔保人不予配合,逃避擔保責任,轉移財產,就會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黑名單。
6. 擔保人是失信被執行人嗎
被擔保人失信後,擔保人就要承擔失信人的責任。
法律分析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 、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限制高消費令對個人的生活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司法機關被當事人採取了限制高消費令措施的情況下,當事人等於是即便有錢,也根本花不出去。不僅如此,自己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令的情況下,子女的教學、還有家庭成員的支出全部會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7. 擔保人會成為失信人員嗎
一、擔保人會成為失信人員嗎
1、擔保人可以成為失信人。如果擔保人是案件中的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等情形的,法院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二、失信對擔保人有影響嗎
失信對擔保人員有影響。會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無法償還銀行的貸款時,在借款人名下沒有任何資產可以執行時,如果協議中註明了由擔保人來償還貸款,那麼擔保人就必須要承擔連帶責任,替借款人償還貸款,如果擔保人無力償還,甚至還有可能會強制執行、拍賣擔保人名下的財產。
8. 擔保人會不會列入失信名單
法律分析:可能會。擔保人如果不還是可能會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擔保人給借款人擔保,相應地就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擔保人逃避履行責任,那麼平台是可以將其起訴到法院的,到時就可能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因此在給他人做擔保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是否願意償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