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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公積金抵押貸款

發布時間:2022-09-25 12:24:06

A. 臨汾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質押還是抵押?
抵押:單位工資證明,房產證明,身份證明,簽一些表格,好像是這些,前二年辦過,現在不知道了。
質押:好像要找夠貸款金額百分之七十的住房公積金,才行。
臨汾住房公積金貸款,平陽廣場南
,建行樓下(好像是),過去問問。

B. 臨汾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拓展資料:
同時相關規定要求:貸款額度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公積金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C. 山西臨汾可以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了嗎

在購房的時候很多人選用商業貸款, 也有人選用公積金貸款,當然每種貸款的方式都有自己的一些優點,但是很多人的商業貸款都想用公積金還上,但是大部分人並不清楚其中的條款和辦理的方法。那麼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嗎?怎麼轉?希望本文能給您一個滿意的答案。
一、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嗎?
商業貸款是可以轉公積金貸款的,但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申請地工作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個月含個月以上;
3、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4、申請人同意提供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除申請轉公積金的貸款外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6、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涉及的《房屋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已辦出並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商業貸款正常還款年含年以上且無逾期還款記錄;
8、組合貸款不能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9、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二、商業貸款怎麼轉公積金貸款?
1、咨詢受理。貸款轉貸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如果符合轉貸條件,銀行工作人員應指導借款人正確完整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
2、提交資料。提交貸款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
3、貸款受理。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同事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4、簽訂合同。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5、預存資金。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6、貸款發放。管理發放貸款資金、有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的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商業貸款如何轉為公積金貸款(流程)
7、辦理抵押。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等登記手續。

D. 臨汾住房貸款政策

臨汾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地支持職工個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令第350號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是指由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運用歸集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按有關規定,委託指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而發放的政策性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行「先存後貸,有效擔保,一次整借,按月償還」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的受託銀行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符合規定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

第五條 受託銀行應按「中心」下達的委託貸款文件執行,嚴格控制發放,確保貸款安全使用。

第六條 縣(市、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由縣(市、區)管理部依照本辦法辦理並報市中心審批。

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八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臨汾市轄區內常住城鎮戶口;

2、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

3、具有購房合同、協議,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需獲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土地部門批准或證明;

4、已支付不少於購建自住住房總價20%的自籌資金;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貸款人認可的房產作抵押或有價證券作質押;

7、有中心認可的保證人擔保;

8、同意辦理有關保險;

第九條 借款人提出申請時,須向中心提供以下書面證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

2、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資信證明;

3、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書,購買二手房的,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和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等相關手續;

4、首付款的有效證明;

5、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均須為原件。(存檔資料可留復印件)

第三章 貸款期限、額度和利率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且年齡加還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

第十一條 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繳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且最多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二條 貸款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若遇法定利率調整,從調整之月起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三條 為保證借貸雙方的利益,貸款一般採取單位集體辦理、並保證代扣代繳,或個人直接申請貸款的辦法。選擇住房抵押、質押(有價證券)、保證人擔保的方式。

第十四條 借款人或單位應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請並報送有關材料,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

第十五條 在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中心」應會同受託銀行在十五日內進行聯合貸前調查並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復。

第十六條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經「中心」批准,由受託銀行具體辦理貸款手續。「中心」應與受託銀行就每筆貸款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第十七條 借款人辦理完貸款手續後,資金由受託銀行直接以轉帳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帳戶。借款人直接提取現金的須經中心批准。

第十八條 借款人及家庭成員取得貸款後,其公積金存款帳戶停止支取,存款除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以外,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採取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人應當每月到受託銀行償還一次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對提前歸還貸款的,受託銀行按實際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檔次利率(含政策調整同檔次利率)計收利息。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如逾期還款,在三個月內由受託銀行按逾期天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取罰息。超過三個月不能歸還貸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單位協助扣還;或由保證人代為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內,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一年一次。

第二十三條 中心和受託銀行有權對借款人的貸款使用與償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章 貸款的抵押、質押和保證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以所購自住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除簽訂借貸合同外,應同時簽訂抵押合同。借貸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

第二十五條 辦理房產抵押的,抵押合同從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抵押權滅失止。借款人與受託銀行應持簽訂的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貸前向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確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產不能抵押:

1、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

2、屬於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築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4、已經作為抵押的;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產。

第二十六條 抵押房產的現值,必須經過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估價或以購建住房合同所訂明的購建住房的價值為准。抵押額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現值的70%。

第二十七條 抵押人以共有房產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有共有人書面同意。以按份共有的房產抵押的。抵押人可依所擁有的份額為限。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對作為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接受「中心」及受託銀行的監督檢查。如抵押物滅失、損毀或其他原因有明顯貶值的,借款人應在發生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中心和受託銀行,同時設定新的抵押物或擔保。

第二十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中心」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第三十條 處置抵押物和質押物的主要方式為委託拍賣。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所獲款項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處置抵押物和質押物的費用;

2、扣除與抵押物和質押物有關的稅款;

3、清償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4、餘款退還借款人或繼承人、受贈人。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所獲得款項不足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受託銀行應向借款人、保證人或其繼承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 房屋保險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應按貸款的年限和險種,及時辦理抵押投保,保險金金額不得低於借款額,保險單由受託銀行負責保管。在貸款清償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有中斷,受託銀行應代為投保,有關費用由借款人或第一受益人承擔。在保險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有關條款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調整時以新規定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執行。

E. 可以用住房公積金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F. 臨汾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法律分析:臨汾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1.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2.職工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3.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高於1000元(含)或月繳存工資基數高於4000元(含)的,貸款最高額度可增加5萬元。貸款額度計算方法:核定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還貸能力計算:月還款額度=夫妻雙方繳存基數之和×50%;(二)按個人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計算: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繳存時間系數(賬戶余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繳存時間(月)與繳存時間系數對照如下:6<繳存時間12繳存時間系數為0.7;12<繳存時間24繳存時間系數為1.0;24<繳存時間36繳存時間系數為1.1;36<繳存時間48繳存時間系數為1.2;48<繳存時間60繳存時間系數為1.5;60<繳存時間繳存時間系數為2。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G. 山西臨汾可以辦理商業貸款商轉公積金貸款了嗎

一、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⑴符合所在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
⑵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以及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

⑶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⑷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⑸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且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⑹其他規定條件。(以所在地區的政策要求為准)
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⑴身份證: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⑵戶口簿: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⑶婚姻證明:申請人婚姻證明原件、復印件,未婚或離異需提供相關證明;
⑷申請審批表: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⑸抵押合同、貸款憑證:原借款抵押合同、貸款憑證等相關資料;
⑹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等證件,要原件、復印件;
⑺購銷合同、買賣合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復印件;
⑻備案登記表:房屋抵押備案登記表原件、復印件一份。
三、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⑴咨詢受理
借款人需到原商貸銀行咨詢,看自己是否符合轉貸條件;如果符合轉貸條件,銀行工作人員會指導借款人正確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
⑵提交資料
將轉貸的相關資料交給工作人員進行審核。
⑶貸款受理
受託銀行與借款人進行面談、審核其申請資料,查詢並列印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並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與此同時,受託銀行會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會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⑷簽訂合同
借款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與管理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⑸預存資金
借款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⑹貸款發放
管理發放貸款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⑺辦理抵押
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等登記手續。

H.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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