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反擔保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❷ 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❸ 銀行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反擔保通常是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
由於原本擔保人的追償權是在一定條件下才出現的,因此反擔保所擔保的屬於未來的債權,這一點與最高額保證、最高額抵押同。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3)反擔保貸款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擔保法》第四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❹ 什麼是貸款反擔保,貸款反擔保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
反擔保主要包括以下七種:一、土地使用權反擔保;二、存單質押反擔保;三、企業保證反擔保;四、保證金;五、保證反擔保;六、抵押反擔保;七、質押反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❺ 什麼是反擔保舉例說明
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系。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反擔保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反擔保一般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對擔保人作出擔保或保證,擔保人償還債務人的債務後,如果有所損失,那麼債務人或其他人就要對擔保人承擔相應的償還責任。反擔保成立要求擔保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並且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擔保要採取書面的形式,如果依法是需要登記或移交佔有的,就要辦理相關的手續。受益人徑向貴行索賠時,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反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擔保申請人追償。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以對外擔保函規定幣種或等值人民幣清償貴行保函項下的一切經濟責任,包括本金、利息、費用和相關經濟損失。
拓展資料:反擔保是指為保證債務人以外的擔保人在未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實現債務人的追償權而設定的擔保。反擔保又稱求償擔保、還款協議或反擔保證書。貸款反擔保方式如下:企業擔保反擔保;存單質押反擔保;存貨和倉單質押反擔保;股權質押反擔保;專利質押反擔保;車輛質押反擔保;股票質押和證券賬戶監管反擔保。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❻ 什麼是反擔保具體一點
反擔保(fǎn dān bǎo)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
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
反擔保人
擔保是保障債權實現的一種方法,是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而反擔保則是對擔保人利益的保護,在審判實踐中,反擔保的使用率很低、很少,使得部分擔保人在代償債務後,因債務人無償還能力而無法追償,遭受損失無法彌補,所以擔保人在對債務人進行擔保時,正確地使用反擔保,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不擔風險,不受損失。
現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談一下「擔保」與「反擔保」,以利於當事人在經濟交往中更好地正確運用它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擔保是為了保證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擔保是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以當事人的一定財產為基礎,能夠用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債權實現的方法。通俗來講就是債權人為了能夠保證按時收回或實現自己的債權而讓債務人提供一定的錢和物作保的方式。
擔保並不是債務人一方就能決定的,而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滿足債權人的合理要求才能成立。它是一種雙方或多方的活動。擔保具有從屬性,它依附於主債務的存在,隨著主債務無效與消滅而無效與消滅。
擔保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和有害社會利益,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與違約金等六種方式。擔保的標的物可以是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等,絕對禁止以人身作為標的物的擔保。
❼ 銀行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常常應用在擔保公司與借款人之間。一般來說,銀行為了盈利並降低貸款風險,通常會讓個人資質不足的用戶找到擔保公司,並在擔保公司的擔保下,才能批准貸款。
銀行這樣做的目的無外乎是將風險轉嫁到擔保公司身上,在借款人拒不還款的時候,擔保公司就必須代替借款人,還錢給銀行。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❽ 什麼是反擔保
反擔保,通俗點說就是抵押物,就是一個擔保公司或者擔保人為借款的人的貸款作了擔保之後,擔保公司或者擔保人需要借款人向其提供一定的抵押物、簽訂保證協議、質押等等,以保障擔保公司或者擔保人的權益,這之中提供的質押物就叫做反擔保。簡單來說甲借了乙的錢,丙是擔保人,但丙讓甲出具實物或證明,證明甲有能力還錢,出具的證明物品就是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