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抵押車貸已經放款了,但是車沒有去辦抵押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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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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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貸款購車後按時還款但一直未做抵押登記,怎麼辦
當然違法啊,因為你當初簽的貸款合同里就有需要辦理車輛抵押登記的。
反正都都要還貸款,又何必抱這種心理。覺得不辦抵押登記佔了便宜一樣。
人家要拿著合同起訴你,你還是得乖乖配合。可是你的個人徵信記錄里就可能會有這件事情的記錄。影響自己的個人徵信,你以後還想不想貸款買其它東西了。
⑶ 貸款買車未辦理抵押登記後果
法律分析:房貸和車貸都屬於抵押貸款,銀行肯定要抵押你的車輛的,只有少量銀行針對信用良好的老客戶發放信用貸款。貸款買車不做抵押的話,銀行是有權收回車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按照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二)機動車與該車的檔案不一致的;
(三)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未解除監管的;
(四)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檔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第三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抵押事項和注銷抵押的日期。
第四十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的日期、注銷抵押的日期和抵押擔保債權的數額的情況可以供公眾查詢。
⑷ 按揭貸款客戶不去辦理抵押登記怎麼辦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以設立抵押權為目的。未能辦理抵押物登記,則抵押權不能成立,抵押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但合同目的是否實現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抵押權雖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對當事人有拘束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⑸ 房產抵押貸款,未辦理抵押登記銀行可以放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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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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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貸款買車未辦理抵押登記後果
房貸和車貸都屬於抵押貸款,銀行肯定要抵押你的車輛的,只有少量銀行針對信用良好的老客戶發放信用貸款。貸款買車不做抵押的話,銀行是有權收回車輛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按照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提交的資料無效的;(二)機動車與該車的檔案不一致的;(三)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未解除監管的;(四)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檔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第三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抵押事項和注銷抵押的日期。第四十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的日期、注銷抵押的日期和抵押擔保債權的數額的情況可以供公眾查詢。
⑺ 房屋銀行貸款了,款也拿了,但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是銀行虧還是我虧
咨詢一下所在城市的房管局,一般銀行放貸之前已經辦好抵押登記了。如果是銀行與樓盤有協議的話,一般抵押的統一辦的。
⑻ 貸款購車後按時還款但一直未做抵押登記,是否違法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抵押人(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共同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第三十四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一)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和聯系電話;
(二)抵押擔保債權的數額;
(三)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號碼;
(四)抵押登記的日期。
第三十五條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確認車輛,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抵押登記事項。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按照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二)機動車與該車的檔案不一致的;
(三)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未解除監管的;
(四)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檔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第三十七條在機動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機動車再次抵押的,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八條抵押權消滅時或者抵押的機動車需要辦理過戶登記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共同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注銷抵押: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三十九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抵押事項和注銷抵押的日期。
第四十條機動車抵押登記的日期、注銷抵押的日期和抵押擔保債權的數額的情況可以供公眾查詢。
(8)信貸員放完貸款未辦理抵押登記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四十四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滅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國境內道路上使用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海關監管車輛,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四)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第四十五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登記事項,收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對於因機動車滅失無法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應當公告該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作廢。
第四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准後一年內不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檔案自動注銷。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該車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作廢。
第四十七條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執法部門查實,機動車所有人利用假資料、假證明等領取了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機動車檔案,收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⑼ 房屋抵押貸款還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法律風險
未辦理抵押登記的風險使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租賃關系存在於抵押之前的,抵押權效力無法實現;在房地產抵押權設定之前存在的用益物權不具有對抗抵押權的效力;在同一房地產上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其擔保的債權按抵押權設定的先後順序受償,順序相同的則按債權比例受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第四百一十四條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