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擔保人可以代簽嗎
不可以的貸款擔保人同貸款人還有借款人一樣,都是非常重要的 民事主體必須本人簽字,不可以代理 這個是國家的規定,如果是代簽就肯定是無效的 除非你到公證處進行有效公證 進行正常的法律授權程序才可以
2. 銀行貸款擔保人在外能不能委託他人代簽
法律分析:可以委託他人辦理貸款事項,但是涉及到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還是應該由本人來簽,出現問題首先是要追究借款方公司的責任,如果涉及到刑事問題,法定代表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3. 個人貸款 擔保人可以代替被擔保人簽字嗎
你好,擔保人不能替被擔保人簽字,如果擔保人願意擔保,你和擔保人直接簽訂擔保合同即可。至於你和借款人的合同,你可以和他不簽,如果不不簽,有銀行等轉賬記錄,加上你和他的電話錄音,就可以證明借貸事實。
4. 擔保人可以和借款人簽合同么
法律分析:當然是可以的,不過即使不簽訂也存在一定的責任問題。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於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於物保性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5. 貸款擔保人需要本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貸款擔保人需要本人簽字;假如擔保人是單位的,則應蓋單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假如擔保人不在擔保合同上簽字或在貸款合同中的擔保人處簽字,則擔保人與出借人是不建立擔保合同聯系的,也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6. 借據中,借款人是擔保人代簽名的有效嗎
1、借款人有簽名按指紋,沒有擔保人簽名,這是有法律依據和法律效力的。
2、《合同法》第196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可見,法律並沒有規定借款合同必須有擔保人簽名,所以,沒有擔保人簽名是有法律依據的,沒有擔保人簽名也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3、借條是借款關系的法律憑證,只要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借款法律關系的主體就符合法定條件了。在借款法律關系中並不是必須要有擔保人的。因此,只要有借款人的簽名和指紋,借條就是有效的,這也是合法的。
4、沒有擔保人簽名,說明該借款沒有擔保人。沒有擔保人的,並不因此影響借款關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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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別人辦貸款要我去幫他簽字有責任嗎
替別人貸款簽字,日後要是那人出什麼事了,簽字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作為代理人簽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續、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則簽字者不負法律責任,應由實際貸款 負責償還貸款。
2、如果不屬於上述情形而替別人貸款簽字的,簽字者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就屬於貸款人,負有償還貸款的法律義務。如果實際貸款人到時不還貸款的,應由簽字者負責償還。
8. 擔保人能夠委託別人簽字嗎
擔保人可以委託別人簽字,只要是符合法定的程序及條件即可,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條
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