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找銀行貸款,怎麼貸啊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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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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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現在找擔保人去銀行個人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其實是以擔保人的個人資產做擔保,你擔保人越有錢,貸的就越多!
Ⅲ 我想問一下我個人可以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申請信譽貸款嗎有個三四萬就可以!
1、這個是可以申請的;
2、其實現在對於借款還是很方便的,比如你只要有信用卡的話,不管哪個行的, 都會有一筆小額貸款供你使用,只要打客服咨詢就可以借出來,或者在app操作如果賬戶里有這個金額的話就可以立馬借出來,也是很方便的;
3、還有現在的支付寶螞蟻借唄、微信的微粒貸、京東的金條,這些也是可以的,都很方便。
Ⅳ 有擔保人能向銀行貸款多少
一般來說,如果借貸人在申請貸款時,因為個人資質較差而無法申請貸款的話,若是能提供一位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擔保人來申請擔保貸款,也是可以的。
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擔保人也就是充當著「抵押物」的角色,如果借貸人想要獲得大額貸款,或是讓貸款變得更容易些,那麼提供抵押物來申請貸款,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因為有抵押物的存在,貸款機構對資金的回收也有了一定的保障,借貸人就更便於申請貸款了。
同理,若是借貸人沒有抵押物的話,那麼提供一位個人資質較好、還款能力較強的擔保人作為第三方擔保貸款,也是會增加獲貸率的,不過,需要擔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貸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則需有義務的承擔其還款責任,為此,擔保人還需滿足貸款機構規定的有關條件才行,具體情況還需以有關貸款機構規定為准。
若是借貸人沒有抵押物的話,那麼提供一位個人資質較好、還款能力較強的擔保人作為第三方擔保貸款,也是會增加獲貸率的,不過,需要擔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貸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則需有義務的承擔其還款責任,為此,擔保人還需滿足貸款機構規定的有關條件才行,具體情況還需以有關貸款機構規定為准。
Ⅳ 可以找父母做擔保人去銀行貸款嗎
您問的是解除擔保吧。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就到處投訴;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還呢,您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一般他們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合同,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要不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法院會駁回的。
Ⅵ 找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做抵押貸款的話一般15個工作日左右。做無抵押的話一般最快3天左右。
對於資信狀況不是很好,但又想貸款的人來說,找擔保公司進行擔保是不錯的選擇。不過,找擔保公司貸款需要交納以下費用:
1、評估費:主要是針對抵押貸款,因為抵押物需要經過評估公司評估,然後貸款機構會根據評估值確定貸款金額。
2、履約擔保金:為了避免借款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造成經濟損失,擔保公司會收取一定的保證金。
3、擔保費:它是擔保公司收取的手續費,一般有擔保公司自行規定,所以不同的擔保公司收費標准不同。
Ⅶ 去銀行貸款找人擔保就行了嗎
如果你去銀行貸款的情況下,需要有人做擔保,只要這個人有固定工作,徵信良好,符合擔保的條件,就可以為你的貸款做擔保。
Ⅷ 朋友找我向銀行貸款做擔保我該咋辦
只要不讓你簽共同還款就行,如果你認為你的朋友信譽沒什麼問題,還款能力也沒什麼問題,就給他做擔保。以下是我在網路上面搜的關於擔保人的信息,可以看看: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
Ⅸ 我想在銀行貸款,但是銀行需要找人擔保,現在有兩種選擇:1.我貸讓別人擔保 2.別人貸我擔保貸出來
最好的就是你貸讓人擔保 還得要好的人給你擔保 不過兩者都可以 就是得別人信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