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可以為他人擔保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國家機關不可以做保證人,公務員擔保是以自己的財產擔保,是法律允許的,但你得認識到風險,現在貸款擔保都是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② 公務員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到期沒還,公務員要負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對擔保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若貸款人到期沒還款,則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
以下是擔保貸款的相關介紹:
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物的擔保,是以特定的實物或某種權利作為擔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約,銀行可通過行使對該擔保物的權利來保證債權不受損失。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擔保貸款
③ 公職人員擔保貸款未還負什麼責任
擔保貸款還不了,最多也就是民事案件,公職人員承擔擔保的連帶賠償責任,但是對於在機關單位,一般不會被開除,在公務員處理條例當中,只有公職人員涉嫌嚴重的刑事犯罪或者刑事案件當中,才會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擔保法》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④ 公職人員為別人擔保會承擔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在借錢方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人要履行其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⑤ 公職人員擔保的後果有哪些
一、公職人員擔保的後果有哪些
1、公職人員擔保的後果包括:
(1)影響公務員隊伍的形象。公職人員擔保到期不能償還,發生糾紛後,雖然是公職人員的個人行為,但影響的卻是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和黨政機關形象;
(2)二是易出現干擾司法辦案現象。公職人員因擔保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後,往往會通過各種途徑,在案件審理和執行過程,通過他人請托說情,干擾法官正常審理、執行案件;
(3)三是易引發其它矛盾;
(4)易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公職人員擔保怎麼了處理
1、按當初的合同承擔違約者的一切責任;
2、如果擔保人是兩個人,那違約責任是兩人共同分擔。沒有特色法律規定,公務人員擔保按一般人擔保一樣處理。
⑥ 公務員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到期沒還,公務員要負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對擔保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若貸款人到期沒還款,則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
以下是擔保貸款的相關介紹:
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物的擔保,是以特定的實物或某種權利作為擔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約,銀行可通過行使對該擔保物的權利來保證債權不受損失。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