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擔保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名下有擔保貸款,如果用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而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則無法申請。至於名下有沒有擔保貸款,這個並不會影響用戶申請公積金貸款。雖然擔保貸款也會算成個人負債,但只要用戶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一樣可以通過公積金貸款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貳』 擔保人還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擔保關系的解除時間有兩種情況:
1、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一年,並且期間沒有逾期過,那麼就可以申請解除擔保關系。如果有逾期,那麼就不能解除擔保關系,只能更換新的擔保人。另外,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公積金中心也是不會同意解除擔保關系的。
2、公積金貸款結清以後,擔保關系就會自動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時,在提供所購住房做財產抵押的同時,還應向管理中心提供第三方對該筆貸款做全程擔保。
第三方擔保人應該滿足以下條件,工作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工作穩定且月收入大於借款人月還款額的2倍;擔保期限為貸款年限且到期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條件。
如果不能提供擔保人,也可以使用財產抵押的方式,但是抵押物的價值應該大於或者等於貸款金額,抵押人可以是貸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以第三人財產作為抵押物的,應徵得第三人書面同意並辦理公證。
『叄』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還款人沒有及時地還款,那麼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擔保責任的,因此這個時候是具有一定影響的。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個人的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當幫朋友做擔保的時候,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當中去。如果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權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肆』 有擔保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如果在擔保期間不可以的,除非購房者過了擔保期、貸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找另外擔保人替出勞動者後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伍』 名下有擔保影響公積金貸款嗎
個人名下有擔保對公積金貸款是否會造成影響,主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若是為其做擔保的借款人在借款人期間沒有出現過逾期還款的情況,都有按時還款,那麼是不會影響擔保人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且貸款額度也不會受到影響。若是被擔保人出現逾期還款的情況下,那麼就會影響擔保人的公積金貸款,會導致公積金貸款無法申請成功。
建議不要輕易為他人做擔保,否則借款人一旦拒絕償還或無力償還借款,那麼擔保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陸』 在擔保期能公積金買房嗎
擔保人在擔保期間是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也就是說,用戶幫他人擔保貸款並且在他人還款期間,擔保人本人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沒有擔保人,申請者可以找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做階段性擔保。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則需要被擔保者還清欠款之後才可以去申請。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柒』 給別人擔保還能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還能公積金貸款。如果公積金戶主作為他人貸款的擔保人,並不影響本戶主進行公積金貸款,只是戶主的公積金余額無法提取。此外,對於在商業銀行進行的消費貸款等等,也沒有影響。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捌』 為別人擔保,住房公積金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將公積金作為他人擔保購房用對本人的影響就是貸款人不還款時,自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