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
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因為是你擔保的,所以如果你朋友沒有錢來償還就只能是你替他還了
2. 貸款擔保人責任
不承擔責任或不承擔加重的責任。
原貸款續貸有兩種可能,一是重新貸款,此時意味著老債務已終結,擔保責任解除。二是展期,意味著貸款履行期限的重新設定,按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條,保證人仍根據原貸款期限承擔責任,不會對延長的期限承擔責任。
3. 我是擔保人,貸款人暫時還不了想續貸,我有責任嗎
責任肯定是有的,如果續貸成功相信你暫時是沒有問題的,如果
最終貸款人
還不上錢的話,你就有
連帶責任
。
4. 從銀行貸款,若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假設貸款人為A,擔保人為B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2、「銀行會不會轉向B追錢」:銀行當然會向B追錢。因為:A和銀行之間的貸款糾紛已經法院判決審理、且A已無力償還,不管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B都要承擔保證人的責任了。
3、「B無能力還上這筆錢,也會被抓嗎?會被判幾年?B最少得還上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呢?這種情況法律時效是多長時間呢? 」
(1)B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B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銀行起訴B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B償還,但B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B會構成「找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但B要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3)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B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B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B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B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B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B不用還了,與你所說的「時效過了」意思相同,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反正如果你替別人擔保了貸款,那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來說,你一是要聯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找不到的話.二是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你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不還,銀行有權利起訴,你會被列為第二被告人.
5. 擔保人擔保金額,貸款人已經還款完成,銀行再次給借款人放款,擔保人還有擔保責任嗎
擔保人擔保金額,借款人已經還款,銀行再次給借款人放款,擔保人當然就沒有擔保責任了,因為銀行與借款人是簽訂兩次借款合同,而擔保人只為借款人擔保第一次借款,既然第一次借款已經償還,說明擔保人與銀行之間的擔保合同已經生效了。
至於借款人與銀行的第二次借款合同,擔保人沒有簽字擔保,與擔保人就沒有任何關系了。
6. 貸款人在銀行的貸款已經全部還清 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擔保人擔保金額,借款人已經還款,銀行再次給借款人放款,擔保人當然就沒有擔保責任了,因為銀行與借款人是簽訂兩次借款合同,而擔保人只為借款人擔保第一次借款,既然第一次借款已經償還,說明擔保人與銀行之間的擔保合同已經生效了。至於借款人與銀行的第二次借款合同,擔保人沒有簽字擔保,與擔保人就沒有任何關系了。
7. 擔保人只有一人簽字,貸款人續貸不成,擔保人有責任嗎
沒有擔保責任的,續貸必須要有擔保人繼續願意擔保才行
8. 貸款期限已過貸款人和銀行不通知擔保人重新簽約,擔保人有責任嗎
貸款期限已過,貸款人若還款完畢,就沒擔保人啥事兒了。貸款人和銀行重新簽約是人家自己的事兒,不叫你擔保是好事,萬一你擔保了,貸款人還不起,你就要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