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揭房怎麼過戶給妻子
法律分析:婚前貸款中的房子,轉給妻子需要辦理轉按揭。轉按揭的流程: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准);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7、銀行復審通過後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並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㈡ 有貸款,房子如何轉到老婆名下
法律分析:有貸款房子先把房貸給結清,解除房屋抵押才能轉到老婆名下。如果房貸沒有還清的話,則房子是不完全屬於借款人的,因此沒有案發轉到他人的名下,也就是沒有辦法完成過戶的手續,也不能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如果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話,也要等到把房貸還清,房屋解押之後才可以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㈢ 房貸沒還完怎麼過戶給妻子
法律分析:不可以過戶。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間,是不能進行過戶等行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後,相關房屋才能進行過戶。「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買方為賣方提前還貸,買方再貸款的方式。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㈣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可以過戶給妻子嗎
不可以
房子有房貸,產權關系無法變更
只有他項產權解押才可以
也就是還完房貸後面才好操作
㈤ 貸款房子如何過戶到夫妻一方
我圈就能看到,如果你是夫妻之間買的房子,你想過戶到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想你應該要到房產局去,還是你們倆雙方因投手問題要離婚啊?
㈥ 共同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到一人名下
法律分析: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起到房管。辦理過戶,有一方把住房份額買賣或是贈予過戶給對方,重辦一人名字房產證。如果共有產權兩人是夫妻關系,只要申請辦理夫妻一方名字房產證就可以,只要200元,沒有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㈦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更名給妻子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貸款房子的合同雙方已固定,不得更名。如果提前將貸款還清,可以由下一個人再貸款,這種情況下可以更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