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❷ 賣房者未還清貸款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賣房者未還清貸款,不配合過戶。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買房者可以直接攜帶你的購房合同起訴賣房者的,要求他違約進行賠償。
❸ 沒還清貸款,房子怎麼過戶
房子還沒還清貸款,想要辦理房產過戶的話,需要去銀行申請,然後買房者繼續償還貸款,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的時候。
貸款沒還完房子能夠賣,這樣處理。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❹ 我想賣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貸款不還清是無法交易過戶的。
在我們的房貸未還清之前,房子是抵押給銀行的,你還清了貸款,房子才真正屬於你的,才可以自由買賣。
所以,要賣掉房子的話,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剩餘的房貸先還清。
如果我們可以一次性還清這些房貸,那一切就不成問題了。關鍵就是,多數工薪家庭當初買房選擇貸款的原因,正是因為無法一次性付清房款。那現在賣房之前要一下子拿出那麼多錢出來先還清貸款,以下方法僅供參考
1、尋找親友借錢提前還款
既然靠自己的經濟狀況已無力償還尾款,向周圍的親友借款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如果關系相處的不錯,甚至免息借款也不是不可能。對於著急用錢的業主來說,這不失為一個好的解決方法。但如果親朋好友那裡借不了,怎麼辦?
2、買方的首付款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假如買方的首付款剛好能覆蓋我們剩下的房貸,那我們用買方的首付款來還清剩餘的房貸,然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然後再進行下一步的買賣交易。這是最方便快捷,同時也是最安全的交易辦法了。但是,這種方法存在兩個難點:
第一,如果買主也是依靠貸款買房,而首付又不足以支付剩餘的房貸,這種交易便無法進行。
第二,近幾年因為一些賣主利用這種方法進行行騙,買主代其償還「尾款」之後,賣主便反悔不賣甚至玩起起了失蹤,讓買主叫苦不迭。
因此,雖然讓買家先行墊付是個不錯的方式,但前提是雙方必須有足夠的信任做基礎。
3、通過轉按揭來轉移貸款
轉按揭指的是借款人出售還在抵押狀態中的房屋的時候,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
轉按揭分為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
不過這種方法在使用中會受到一些限制,前幾年央行為抑制樓市泡沫已經叫停了商業銀行的轉按揭業務,很多銀行對於轉按揭辦理的政策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也會少有銀行能夠辦理轉按揭業務,因此,這種方法能夠使用的人很少。
4、找貸款公司做墊資
如果賣方無法還完貸款但是想賣房,我們還可以咨詢中介能否先墊資,然後買方重新去辦理按揭,按揭下來後中介把墊資拿走,然後中介或者墊資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
❺ 賣房時貸款還沒還清怎麼辦
未還清借款的房產再買賣,可採用三種方式:提早還貸、資金監管、轉按揭。
提早還款雙方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由房東自籌資金,一次性提早償還尚欠銀行的悉數借款余額,待銀行釋放典當權後再由房地產買賣核心刊出典當掛號。如此,房東獲得了該房屋的徹底產權,雙方即可依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結買賣。
長處:在房東獲得徹底產權之前,買方沒有付出房款,因而買方資金的安全性高。
缺陷:徹底由房東籌錢還貸,就請求房東具有很強的資金實力或融資才能。
資金監管買方將付出的首期房款用於協助房東償還借款余額,運用這種方法的關鍵是要找到一個雙方都信賴的第三方(如諾言傑出的中介公司、律師事務所或別的擔保組織等),全程式控制制每一個環節,消除由於雙方互不信賴或房東缺少誠信而也許致使的買賣危險。假如買方首期房款不足以悉數償還房東的借款余額,房東還能夠託付一家擔保組織提供墊資的服務,補足差額。如此,僅需付出一筆墊資服務費,就能夠完成融資,進而完結買賣。
長處:雙方合力解決了買賣資金妨礙。
缺陷:假如沒有第三方全程監控資金意向,買方的首期房款存在必定危險。
處理轉按揭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雙方共同向房東的原借款銀行請求處理轉轉按揭手續。
長處:無須籌集資金提早還貸,沒有融資的壓力,而是將房東原有的還貸責任轉由買方接受,經過改變典當掛號,將典當人從房東改變為買方。
缺陷:轉按揭手續較為繁復,且不是一切銀行都有這項事務。假如買方需要到另一家銀行處理借款,則會呈現跨行轉按揭的疑問,兩家銀行之間是否能順利地配合,將是買賣成敗的關鍵。因而,買賣雙方在准備採取轉按揭的形式解決上家購房典當疑問之前,必須向有關方進行充分咨詢,清晰銀行的具體請求和處理流程。
提前還貸、資金監管、轉按揭是賣房貸款怎麼辦的三種解決途徑,買賣雙方可根據協商選擇合適的途徑進行交易。
❻ 賣房後對方貸款遲遲不下來
一、賣房後對方貸款遲遲不下來怎麼辦
1、賣房後對方貸款遲遲不下來,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二、二手房過戶流程是什麼
二手房過戶流程如下:
1、達成交易意向。購房者先要找房,找到合適的房子之後要和賣方進行溝通,看房環節要看清房屋質量,了解清楚產權情況,談價格的時候要說明付款時間和交房時間;
2、買賣雙方查檔。交易的時候為了順利辦理過戶手續,二手房買賣雙方還應該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查檔,檢查房屋產權是否有問題,能否上市;
3、簽訂買賣合同交錢。在簽訂合同環節,交易雙方應該講房屋價格、首付款、貸款時間、交房時間、過戶時間、交稅時間、遷戶口時間等等一系列問題寫的清清楚楚,並且要註明違約行為和責任,這樣可以減少後續的麻煩;
4、繳稅過戶。交完錢或辦完貸款,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5、物業交割。交易雙方要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物業交割以及水電等物品的交割。
❼ 想賣房,但是還欠房貸款,賣時怎麼操作
可以賣的,收好定金時你就可以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銀行會給你一個具體還貸時間的。等你拿到買家的首付款是就直接去銀行還貸。7天之後銀行會出來結清證明和抵押證,你拿到結清證明和抵押證之後帶好房產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去所轄的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7天之後抵押注銷就可以進行交易過戶了。
您想賣的是哪裡的房子,賣房子是您先和客戶簽合同——讓中介公司給客戶做貸款審批——貸款審批OK後再和客戶約好時間去銀行還掉貸款——最後就可以過戶了——客戶產證辦理下來後等貸款放下來就做最後一到手續把水電煤過戶——OK完成手續交接房子
❽ 買二手房,但是賣房貸款還沒還清怎麼辦
上一個的買房貸款沒有還清,是不可以再次貸款買款的,除非你一次性把上次的貸款還清,就可以再次買房了。
❾ 房產證已經過戶,買家貸款下不來了。我該怎麼辦啊
看看合同條款,一般流程是有一個過程的,約定幾個月完成流程,不要急。萬一是對方的錢款不能籌措到位,也是他違約,應該給你賠償的。最後還可以解除合同。房子屬於不動產,風險不大。按揭房過戶一般分有房屋買賣過戶、離婚析產過戶、繼承過戶、轉讓過戶幾種情況,每種情況辦理流程都不同。
拓展資料:
一、買賣房過戶,這種情況就涉及到房款問題了,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房子在按揭期是無法直接辦理出售的,需要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才可以辦理。辦理流程:買賣雙方簽定買賣合同→買家申請按揭貸款→審批通過→過戶繳稅抵押→出押→放款,需要資料:買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網簽合同。賣家:身份證,房產證。
二、夫妻離婚析產過戶,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若擬析產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才能辦理析產登記,或者將貸款結清。通常來說除了要到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外,一般還需要相應的擔保。辦理流程:夫妻雙方或者單方憑離婚析產公證書→房管局開免稅證明→辦理析產過戶→出新證(時間7工作日)需要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離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析產公證書,免稅證明。
三、房產轉讓過戶,房產轉讓過戶,即房屋以贈與方式過戶,是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亦接受的一種行為。贈與過戶屬於單純的房產過戶,不涉及房款等問題,手續也較簡單。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❿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若已過戶給買家,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在你只有在銀行審批貸款額度及期限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過完戶,買方在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實質的抵押登記,同時銀行發放貸款,支付給賣方。也就是說過戶在貸款審批之後,貸款沒有審批,根本不會過戶。
從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其實這種情況在找正規房產中介的時候偶爾也是會出現的。但是都是謊話並非已真實過戶,一般是因為賣房者和房產中介簽署了該房產獨家協議,簽署獨家協議後賣房者也就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只能掛在這個房產中介賣房,不能再委託給其他中介來銷售此房產,一般房產中介在約定時間內未銷售出去賣房者房產的情況下,都會用這種手段來欺騙賣房這來拖延時間,要不賣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產中介銷售此房產,其實房產中介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戶,如果真的先把房產過戶給了買房者這樣違規操作房產中介與購房者又不履行其簽署的協議與合同屬於侵佔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