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房貸的人被判刑了怎麼辦
依然需要還。
1、雖然人被判刑坐牢,屬於刑事責任。但房貸的欠款屬於民事責任,前後兩者並不沖突。服刑人員欠銀行的錢並不會因為坐牢而消失,這筆債務是一直存在的。也就是說,即使在服刑期間失去了人身自由,欠銀行的房貸也是需要償還的。判刑屬於刑事責任,而貸款屬於民事案件,對於貸款到期沒有償還的,法院可強制執行,對於確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拓展資料:
1、銀行按揭貸款有住房按揭貸款和商用房按揭貸款,不論什麼形式的按揭,都是按月還款,因觸及法律,判刑坐牢,失去了自由,無法按月歸還房貸,有資金,有家人,房貸可以有家人按月繼續還款,有資金,無家人,可以委託親戚朋友幫助歸還貸款,或是事先將資金轉入歸還貸款賬戶,每月銀行自動扣收即可。
2、坐牢無資金收入,貸款無法歸還,都是無資金、無家人的情況,有資金、有家人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坐牢有貸款,無資金,有家人,銀行工作人員會先探監與你自己協商貸款歸還問題,然後再和你家人協商貸款歸還問題,無資金,無家人,銀行工作人員只會探監協商還款事宜,確實無法歸還貸款,銀行會提示訴訟,通過法律途徑收回貸款。
3、總之,因坐牢無法自己還房貸,可以委託他人幫助歸還,無資金歸還,銀行會處理房貸的抵押房產,用處理抵押房產所得款項歸還貸款,剩餘款項全部歸還房貸人。
② 銀行人員貸款放貸退休後還會追責嗎
信貸員退休還能追究他的責任嗎
沒有責任
:依法辦理的就沒有責任。
如果在審查放貸資料過程中,信貸員沒有過錯的話,那麼客戶不還貸不是信貸員的 錯誤。信貸員無需承擔責任。
③ 欠銀行錢被判了刑,坐牢出來後還要還嗎
出獄後是要繼續還款的。即使拒絕還款,銀行也會凍結欠款者名下所有的流動資產,如果賬戶里沒有資金可執行,銀行甚至會拍賣欠款者名下的所有資產,直到債務償清為止。而且執行或拍賣不需要經過本人同意,因為這些流程都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
被法院判刑並進行服刑,只是當事人承擔了自己構成的犯罪行為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還清債款屬於民事責任。因此即便當事人已經承擔刑事責任的,其所承擔的民事還款責任也不會因此而消除。正常情況下欠錢不還一般都不會坐牢,因為欠錢屬於民事經濟糾紛,要按照民事行為來處理。會被判坐牢是因為違反了刑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欠錢不還涉及到刑法而坐牢的有貸款詐騙罪,是指借款人使用偽造材料,虛構貸款用途等方式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到款,造成逾期不能正常歸還的。另一種是拒不執行法判決、裁定罪。當貸款逾期還不上之後,對於借款金額較大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會將借款人起訴到法院,如果事實充分且借款人有還款能力,但是沒有按照法院的判決書來執行還款義務,那就可能被判定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④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違規放貸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法律的規定發放貸款的,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會構成違法放貸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銀行違規放貸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法律的規定發放貸款的,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會構成違法放貸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2、未經批准分立、合並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
3、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
4、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
5、未經批准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
6、未經批准買賣政府債券或者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
7、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
8、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⑤ 銀行貸款項目中放貸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銀行違規放貸會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⑥ 信貸員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法律的規定發放貸款的,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會構成違法發放貸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⑦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呢
法律分析: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⑧ 銀行違規放貸後果嚴重,將會面臨什麼樣的懲罰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當前銀行監管非常嚴格,處罰力度歷史罕見,違規發放貸款肯定是要被罰的。
我們先來看下一組數據: 截至2018年1月各級銀監部門共披露497張罰單(含2017年作出的處罰決定但在2018年公布),平均每天16張,罰款金額合計8.97億元。
去年就有這樣一個典型的案例。 武漢一家銀行客戶部女經理范某,為不符合「生意紅」貸款要求的6名客戶辦理貸款共計160萬元,事後造成138萬余元未能收回。范某收取他人給予的好處費4.2萬余元。 最後江漢區法院一審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對范某判刑10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違法所得4.2萬余元,繼續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第三種情況是合夥他人騙取貸款
這種情況是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製作假材料,假空殼公司來騙取貸款,然後將貸款金額占為己有。 這種情況構成的是職務侵犯罪。
對於職務侵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最後,違法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違規貸款你可以躲過一時,獲得一時的利益,但該罰的還是會被罰,該坐牢的還是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