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一、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二、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以上就是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如何提取余額的全部內容,提取時記得帶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家庭關系證明、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身份證等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所管轄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手續辦完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錢打入儲蓄賬戶中,就可以支取使用了。
② 公積金貸款完了可以取裡面的錢嗎
法律分析: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住房公積金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需要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通常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在12個月後可以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或收據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的,單位和職工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費用均存入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當中,歸繳存者個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提取出來,但是提取住房公積金有條件限制,通常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出國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全部提取;3、辦理了住房貸款,目前正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4、如果是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了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那麼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5、公積金繳存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那麼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保險報銷後的費用。6、滿足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提取條件。綜上所述,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那麼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也是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衍生問題:
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用戶可以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在窗口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或者可以通過支付寶、當地社保APP等軟體來快捷提取公積金。實際上,很多地區都開放了網路提取公積金的業務,用戶只需要進入公積金提取頁面,提交申請,之後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積金。公積金主要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③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嗎
如您在中國銀行廣東省(不含深圳)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公積金提取方式分為:定期轉賬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轉賬支付
又稱為約定提取,指您與貸款經辦行或者公積金住房中心簽訂協議,根據協議的指定周期將公積金自動轉到指定的收款賬戶。(暫時只受理純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方式暫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轉賬支付周期
分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於純公積金貸款提取,必須由公積金提取申請人全部到貸款經辦行簽訂定期支付提取協議才能辦理,即是房產證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場簽訂協議。
(2)申請方式
只能到貸款經辦行申請辦理,不收取手續費,且只能以借記卡作為定期轉賬支付的接收賬戶,不能以信用卡作為接收賬戶。
(3)若公積金提取申請人是一個以上的,需所有申請人均到場簽訂協議,不能分開時間簽訂協議辦理,提取時間必須滿足協議所選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須是同步的。
(4)若是夫婦購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積金辦理貸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請加入貸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積金,需雙方到場出示雙方的身份證以及結婚證,重新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此點適用於部分提取和約定提取。
(5)若您的貸款經辦行為非四行(工,中,建,廣州),則需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客戶必須提供四行的賬戶作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請提取公積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為其他省市的業務,需要您詳詢貸款經辦行或者當地公積金住房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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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余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⑤ 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後剩下的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
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⑥ 我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公積金余額可以取出來嗎
當然可以,你辦完貸款後,就可以一次性提取余額,之後你可以辦理每月或每季度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這個就是給你的錢。一般說的是公積金還貸就是直接每個月提取公積金給銀行還貸,也可以先提取到你的銀行卡里,你自己還貸。直到房貸還完。
⑦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還能取出來。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了公積金制度的員工才能參加公積金貸款;
2、在申請貸款前還應該連續繳納至少半年的住房公積金;
3、夫妻雙方中某一方如果還未償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是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的;
4、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除了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的能力以外,還應該償還清其他債務;
5、公積金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三十年。
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條件如下:
1、購買一手、二手房;
2、買公有住宅樓房;
3、辦按揭貸款;
4、一次性付款買房:職工一次性買房後可在半年內憑購房合同等提取足額公積金;
5、無房戶支付房租;
6、職工與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的;
7、退休後,可按正常程序去提取。
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⑧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嗎
如您在中國銀行廣東省(不含深圳)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公積金提取方式分為:定期轉賬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轉賬支付 又稱為約定提取,指您與貸款經辦行或者公積金住房中心簽訂協議,根據協議的指定周期將公積金自動轉到指定的收款賬戶。(暫時只受理純公積金貸款,其他貸款方式暫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轉賬支付周期 分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於純公積金貸款提取,必須由公積金提取申請人全部到貸款經辦行簽訂定期支付提取協議才能辦理,即是房產證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場簽訂協議。 (2)申請方式 只能到貸款經辦行申請辦理,不收取手續費,且只能以借記卡作為定期轉賬支付的接收賬戶,不能以信用卡作為接收賬戶。 (3)若公積金提取申請人是一個以上的,需所有申請人均到場簽訂協議,不能分開時間簽訂協議辦理,提取時間必須滿足協議所選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須是同步的。 (4)若是夫婦購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積金辦理貸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請加入貸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積金,需雙方到場出示雙方的身份證以及結婚證,重新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此點適用於部分提取和約定提取。 (5)若您的貸款經辦行為非四行(工,中,建,廣州),則需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客戶必須提供四行的賬戶作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請提取公積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為其他省市的業務,需要您詳詢貸款經辦行或者當地公積金住房中心。
⑨ 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以下為住房公積金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拓展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職工選擇按年提取還貸的,首次申請提取額度為貸款發放日至提取日已還本息額及申請提取之日起12個月的應還本息額,以後提取每次間隔期為12個月。
2、職工以住房公積金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可以在歸還貸款本息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應歸還的貸款本息。申請時提供借款合同、還款存摺或卡(最新還款清單)、貸款銀行出具的最新貸款余額表、職工本人有效的收款賬戶。
⑩ 公積金貸款後以前繳存的余額能取嗎
您好,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滿足條件是可以的: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